1983年1月12日至18日,国务院“三西”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在兰州召开扩大会议,指导甘肃制定“两西”建设方针和1983年“两西”建设计划。经会议反复讨论研究,拟定了“有水路走水路,无水路走旱路,水旱路不通另找出路”三路齐走的建设方针和“三年停止破坏,五年解决温饱,两年巩固提高”的十年奋斗目标。23日至25日,会议在银川继续召开,会上传达了国务院关于“三西”地区农业建设的决定,听取了甘肃、宁夏两个省区的汇报,讨论并确定了“三西”地区农业生产建设方针、近期和远期的建设规划设想、管理使用专项建设资金的办法,以及1983年的工作计划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主要内容有[3]:
一是坚决拥护中央关于“三西”地区农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央关于“三西”地区农业建设指导思想是:兴河西、河套产粮之利,济定西、西海固缺粮之贫,使其逐步发展林、草,逐步改变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对定西地区和西海固地区实行以工代赈,扶助生产建设;组织定西地区等人口密度过大、生产生活条件极端困难地区的群众,采取自愿“拉吊庄”[4]的办法,有计划地疏散到当地的引黄新灌区和河西地区等。要做到山川共济、统一规划、互相促进。依靠广大群众,经过18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世纪末,彻底改变定西等干旱地区的贫困面貌;河西、河套两个灌区每年提供的商品粮由1982年的7.25亿公斤提高到22.5亿公斤左右。
二是关于改变定西、西海固地区贫困面貌的方针和主要措施。会议确定了甘肃省“两西”建设中中部干旱地区的范围,即定西、会宁、通渭、陇西、临洮、靖远、静宁、庄浪、秦安、榆中、皋兰、永登、东乡、永靖、古浪、景泰、环县、华池等共18个县[5]。会议根据中部地区的自然特点和经济现状,提出:年降雨量在200毫米以下的地区,应积极兴修水利(包括引洪漫地),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缺乏修水利条件但年降雨量尚有100毫米的地方,在耕地上压砂,努力种植耐旱的灌木和草,有计划逐步退耕;年降水量在300毫米以上的地区,修好“三田”(梯田、砂田、沟坝地),并逐步退耕一部分土地还林还牧。在人多地少的地方,除了采取上述措施外,还要控制人口的自然增长,适当进行人口疏散。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在国家的支援下,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世纪末,逐步改变农业生态环境,彻底改变贫困面貌。
三是关于建设甘肃河西走廊商品粮基地的设想。1982年,甘肃河西地区有3地、2市、15个农业县(包括古浪、景泰)、4个牧业县、17个国营农场,土地面积27.9万平方公里,农业人口309万人,耕地面积1021万亩,水地面积780万亩,粮食总产量16.5亿公斤,提供商品粮4.5亿公斤。甘肃省委、省政府设想,1990年前开荒200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20万亩,水地达到1000万亩;2000年开荒达到400万亩,水地达到1200万亩。粮食总产量,以近3年的平均数15亿公斤为基数,到1985年达到18亿公斤,1990年达到21亿公斤,2000年达到30亿公斤。给国家提供的商品粮,1985年5亿公斤,1990年6亿公斤,2000年达到12.5亿公斤。会议指出,建设商品粮基地,关键是兴修水利,一方面要扩大灌溉面积,适当开垦荒地,另一方面要解决老灌区“卡脖子旱”的问题。(www.xing528.com)
四是明确“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会议指出,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要贯彻“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原则,专款专用、决不能挪作他用。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限于甘肃河西地区和中部地区的18个县、宁夏西海固7个县。专项资金的分配,甘肃省1.6亿元,宁夏0.3亿元,0.1亿元留作机动平衡和人才培训。国务院各部委对“三西”地区的投资按1982年基数不变,地方投入的资金也要酌量增加,不能减少。
此外,民政部同意提高对甘肃、宁夏两省区的救灾拨款,实行包干,每年拨给甘肃4000万元、宁夏600万元的救灾款。救灾款平均增加30%左右,3年不变。在保障灾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用于发展农业、副业生产。除紧急抢救、转移安置灾民费用外,可以采取有借有还,对无偿还能力的实行减免,收回的款项由地方建立救灾基金,周转使用。
会议还对1983年工作要点和长远规划以及当前生产建设中需要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并做了相应的决定。这次会议,是继1982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之后,在“三西”建设起始阶段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会议对“三西”建设的方针和任务做出了明确的决定,对完成“三西”建设任务的方法、步骤和措施,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为“三西”建设的良好起步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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