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新墨西哥电信体制简介

新墨西哥电信体制简介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宪法修正案》意味着对墨西哥电信政策和调控的一场法律革命。联邦电信协会将接管前联邦竞争委员会在竞争事务方面的职权。联邦电信协会将会是负责授予、撤销、转让和决定电信或广播特许经营费用的唯一机构。联邦电信协会必须颁布规制两个覆盖全国的新电视网络的招投标规则。所以说,《2013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层面上以大篇幅、详尽地为墨西哥电信政策法规奠定了新的基础,国会和联邦电信协会均应当执行相关规定[302]。

新墨西哥电信体制简介

《2013年宪法修正案》意味着对墨西哥电信政策和调控的一场法律革命。该宪法修正案的基础是建立一个全新的、独立的超级监管者(以“宪法性自治机构”的形式)及墨西哥通讯行业的竞争监管机构:联邦电信协会(the Federal Institute of Telecommunications,简称“FIT”)[296]

联邦电信协会将接管前联邦竞争委员会在竞争事务方面的职权。由电信监管部门监管电信行业的竞争是不是国际通行做法?抑或电信行业竞争监管机构应当是一个单独另设的机构?参议院内曾就这一问题进行过一场重要的辩论。最终,主张电信(包括电视和广播)及其他经济行业领域在竞争职权上相分离的观点占了上风。因此,根据该宪法修正案,墨西哥将有两个部门对市场竞争进行监管:联邦电信协会负责电信行业(包括电视和广播),而另外有一个新部门(将会在下文介绍)负责其他所有的经济行业领域。[297]

该宪法修正案除了规定建立联邦电信协会作为竞争监管和裁判机构之外,还有以下的新特点:

(1)人权。修正案规定了部分新近被认可的人权,例如:①获得信息和通讯技术的权利;②获得广播和电信服务(包括宽带和互联网服务)的权利。

(2)外商投资。在电信和卫星通讯领域,外商直接投资比例可达100%,而在广播行业,外商直接投资比例可达49%(以投资者母国的互惠政策为限)。

(3)权力的集中。联邦电信协会将会是负责授予、撤销、转让和决定电信或广播特许经营费用的唯一机构。尽管通信与交通部及财政与公共信贷部都会发布非强制性的意见,但监管者和各部之间所谓的“双窗口”现象——即使无法消除——也将大大减少。

(4)数字无线电视。《2013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从传统电视到数字地面电视的过渡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并要求众议院批准相应必要的预算。(www.xing528.com)

(5)两个“必须”。两个“必须”——“必须提供”[298]和“必须搭载”[299]的义务将在免费的基础上适用[300]

(6)新电视网络。联邦电信协会必须颁布规制两个覆盖全国的新电视网络的招投标规则。

(7)大规模无线服务的电信网络。国家将保障(在2014~2018年间)大规模无线服务共享电信网络的建设。该电信网络将使用700兆赫频段和联邦电力委员会的光纤网络。国家对此事的直接参与因代替了私营企业而受到批评,后者需要能满足新宽带服务的高需求的频谱。

(8)占据优势的代理商。联邦电信协会应当对占据市场份额超过50%以上的代理商(即“占据优势的代理商”)进行认定,以采取相应的措施[301]

所以说,《2013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层面上以大篇幅、详尽地为墨西哥电信政策法规奠定了新的基础,国会和联邦电信协会均应当执行相关规定[302]。如何有效实现《墨西哥协定》中写下的愿景将成为墨西哥面临的最大的挑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