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的先期咨询制度(prior consultation system)在日本一直生效至2011年6月底,它是一项允许公司在实施合并之前从JFTC获取官方意见的制度。若一个公司担忧一项经过深思熟虑的公司合并或会引发反竞争问题,则它可以书面向JFTC进行申请,进行先期咨询。凭此,公司能够在公布合并之前,实质意义上接受JFTC的审查,并可提前获得JFTC对其中不存在反垄断问题的认可。事实上,只要公司能够通过先前咨询获得JFTC对该项合并不存在反垄断问题的确任,其便具有绝对的信心宣布该项并购,并能顺畅地实施。相反,若先期咨询的结果明确显示JFTC很难批准,公司便可能会放弃该项合并,但能够通过放弃此项合并规避由其产生的潜在损失,因为并购没有被公开宣布。
然而,尽管有先期咨询制度,但来自企业的批评(仍旧)增多。随着JFTC不断要求多种类型的材料和信息,冗长的“先期咨询期间”越发趋向专断。此外,先期咨询制度的优势(即在未公开宣布前获得JFTC的认可)得不到展现的情形越发增多。另外,考虑到与其他国家此类程序的一致性,JFTC对其政策做出了改变,JFTC只会在公司正式向其提交之后通过预先审查而提供官方意见,先期咨询制度由此于2011年6月被基本废除。[206]
预先申报制度(pre-notification consultation)是建立用以替代先期咨询制度的制度。JFTC发布公告对此制度进行说明,作为“预先申报咨询”,计划合并的公司或公司集团可以就如何填制申报文件以及其他在正式提交申报之前的事项向JFTC进行咨询。是否利用预先申报程序进行咨询完全取决于计划合并的公司;并且,不利用此程序[207]亦不会遭受当即立见的劣势。目前在预先申报咨询中,企业向JFTC询问或与其所讨论的事项或多或少的由计划合并的企业所决定。然而,JFTC目前趋向认为,迅速作出正确判断的最佳方法是计划合并的公司和对公司最为熟悉者主动地就公司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状况及竞争者(事项)作出说明,并准备问题。并且,JFTC似乎相信正确的决定可以通过诸方当事人与JFTC之间相互且紧密的沟通、充分的讨论及问题的确认,并通过一个迅速的方式得到保障。尤其是在那些可能产生反竞争问题或由于公司规模巨大而变得复杂的情形中,JFTC期望计划合并的公司能积极地采取这些措施。(www.xing528.com)
考虑到此种趋势,公司合并的当事人通常会使用这一在提起预先申报之前的新咨询制度,JFTC官员和当事人(包括他们的律师)进行若干次会晤,讨论企业及相关市场的环境,横向或纵向重叠产品的范围及核实需要进一步审查的问题。与此前的先期咨询制度不同,由于当事人可以在任一时间提起预先申报并启动正式审查期限,[208]尽管在预先申报咨询当中也存在着有相似的问题和对材料的要求等等需要回应或提交,但检验时间延长的问题可以被避免。此外,诸方当事人和JFTC官员之间的沟通在正式审查开始后仍在继续的情形并不鲜见。
如上所述,日本目前对公司合并检验的实践趋势是随着JFTC官员和计划合并的当事人之间的积极沟通的适用而发展,而与此类沟通在申报前还是申报后实施无关。这一点似乎和中国当下对企业合并的检验方式有着巨大分别。通过这些紧密沟通的进行,由于当事人可以通过一个适时的方式明确问题和JFTC主管官员的忧虑,并可以提交多种类型的材料消除上述问题和忧虑,JFTC以一个更加迅速和适当的方式达成一个判断便成为可能,并能有助于避免出现一个令当事人惊讶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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