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8月,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已满五周年。在过去的五年中,商务部作为中国实施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政府机构,积极地推动了《反垄断法》在经营者集中方面的执法工作。商务部借鉴反垄断制度先进国家的经验,在制度建设、队伍扩充和审查工作等方面均做出了巨大努力。因此,就不难理解中国如何能迅速崛起为一个有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即并购监管)的司法管辖区,并已经开始对众多全球性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然而,商务部的反垄断执法也不可避免地反映出一个年轻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成长中必然经历的困难和挑战,其中包括人力资源的不足、执法经验的匮乏、产业政策的平衡及利益集团的掣肘。
立足于中国反垄断执法的制度背景和现实情况,本文旨在通过实证方法分析商务部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方式,揭示现有案件所呈现出的特征,并探讨影响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决定的重要考量因素。(www.xing528.com)
中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发展令人喜忧参半。一方面,毋庸置疑,商务部已经在许多方面取得进步,例如,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包括赫氏指数在内的更为成熟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得以应用。此外,商务部颁布新的实施细则,增加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不断推动机构改革。另一方面,由于商务部的申报前准备程序和审批程序不断拉长,消费者福利以外的因素影响,且倾向于使用行为救济,使得企业在申报审查的可预测性、确定性和合规方面面临重大挑战。
本文第二部分考察商务部已公布的审查决定的主要特点。第三部分分析商务部评估并购对相关市场造成的竞争影响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并且我们将说明这些因素在商务部决策过程中孰轻孰重。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商务部截至2013年6月30日已公布的19个禁止或附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例[18]。我们将在最后一个部分分析中国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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