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在高等法院提起的索赔范围很广,不需要以竞争主管机构在先的违法裁定为依据,这样的直接结果是,英国法院采用了Flaux J.在Bord Na Mona中描述的“慷慨边界”来处理披露前的卡特尔损害赔偿诉讼。因为卡特尔性质上有隐蔽性,这种慷慨方式被认为是十分合理的。至少在披露之前,所指控的违法行为多数肯定属于被告独有的秘密(当然除了仅仅以竞争主管机构的裁定为基础的索赔)。
55.然而,关于某公司涉嫌卡特尔行为的指控同时也是非常严重的指控。因此,正如Sales J.在Nokia Corporation v AU Optronics Corporation[2012]EWHC 731(Ch)第62~67段中所述(Flaux J.在Bord Na Mona判决的第30段引用了这段话):
“62.在指控某个秘密卡特尔违反了第101条的案件中,国内诉讼法总是在两种价值选择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一方面,需要保证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依据清晰完整,这样被告才能够确切地知道其将面对什么样的指控(并且同时也有利于被告完整地理解其负担的披露义务以及给予专家证人更明确的指示,等等),另一方面,为保证公正得以实现,保证原告不会因为过于严格和苛刻的起诉要求而无法提起一项可能在审理中会被证明是合理的索赔,并且如果该种索赔是在原告被强制要求等到其掌握全部的细节后才能起诉的情况下会被拒之门外。在处理这种冲突时,需要谨记上述长久以来确立的一般方法以及程序中其他保护被告的规则。这种程序性规则包括如下(然后他确认了一些程序性保护规则,如信息的进一步提供以及合适时对简易判决的应用,还有与起诉有关的律师的职业责任等)。
67.在我看来,对被告的程序性保护——确保针对被告的诉求在审前被适时适当地完整解释(与之相对应的是原告完全丧失可能很有根据的索赔)——表明,在解决上述冲突和确定某个案件中陈述的诉由是否充分时(尤其是索赔申请表或者在案件开始时诉求的细节方面),若要达到平衡,就应该允许有利于原告的慷慨措施的存在。这种方法是合理的,整体上是合乎正义的,优先于CPR《民事诉讼规则》第1.1节中规定的目的。并且上述的主管机关也支持这种做法。”(www.xing528.com)
56.上诉法院在Cooper Tire & Rubber Company Europe Ltd v Dow Deutschland[2010]EWCA Civ 864案,以及Etherton L.J.在Toshiba Carrier案都支持了这种在卡特尔诉讼中对于诉请的慷慨措施。Etherton L.J.在判决第32段中写道:
然而,正如上诉法院在Cooper Tire & Rubber Company Europe Ltd v Dow Deutschland Inc[2010]EWCA Civ 864案判决第43段所述,反竞争安排具有隐蔽的天然属性,所以直到文件披露之前,原告若指控被告参与或知晓已证实的同一集团成员的反竞争行为,该指控的力度或者其他方面很难被公正地评估。在Nokia Corporation v AU Optronics Corporation[2012]EWHC 731案中,原告以被告违反第101条寻求索赔,被告申请驳回原告的诉求或在诉讼中给予简易判决,Sales J因相同的原因采用了相同的慷慨措施,驳回了该申请。这种方式在本案信息披露之前适用是恰当的。
57.这种对卡特尔损害诉讼请求的慷慨措施带来的结果是,原告相对来说更易于提起满足索赔所需必要条件的诉求,使被告的驳回申请更难成立,并进入到披露程序(如后文将讨论的,英国法院适用的披露制度面很广)。然而,这种慷慨措施不能扩及披露之后的事项。披露之后,原告就应适当地主张并证明自己的诉求。这经常涉及披露后案件大范围的二次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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