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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审理卡特尔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高等法院提起索赔的好处之一就是其管辖并不受此限制。原告可以提起“跟进”索赔或者“独立”索赔,“独立”索赔并不需要在先的违法裁定,因此原告也必须自己证明该卡特尔的存在以及被告因该卡特尔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高等法院审理卡特尔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索赔类型

43.在讨论哪些索赔类型可以被诉至高等法院时,评论者(以及法院)通常在“独立”索赔和“跟进”索赔之间加以区别。正如上文解释的,在CAT,原告可能只能提起“跟进”索赔,也就是说,必须存在一个在先的由竞争主管机构作出的违法决议。而在高等法院提起索赔的好处之一就是其管辖并不受此限制。原告可以提起“跟进”索赔或者“独立”索赔,“独立”索赔并不需要在先的违法裁定,因此原告也必须自己证明该卡特尔的存在以及被告因该卡特尔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44.然而,“跟进”索赔和“独立”索赔的区分并非完全明确。英国商事法院在Bord Na Mona Horticulture Ltd and Bord Na Mona plc v British Polythene Industries plc,Combipac BV,Bischof,Klein GmbH & Co KG and FLS Plast A/S(工业袋)案[77]中的判决把这个事实已经处理得非常明确。在该判决中,Flaux J.对“跟进”索赔,“独立”索赔以及“混合”索赔作出了区分。

45.欧委会公布了一个叫做“工业袋”的决议,在该决议中,欧委会认为该决议的相对人牵涉到一个工业塑料袋生产商的欧洲卡特尔。欧委会发现该卡特尔在德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国内实施。Bord Na Mona诉讼中的被告都是欧委会决议的相对人。

46.原告主张在该卡特尔实施的期间内,他们从被告或者他们的附属公司那里购买了大量的工业塑料袋,因此寻求损害赔偿。在他们的起诉状中,原告区分了他们所谓的“跟进”索赔和“独立”索赔。在审理中听取了原告的意见书后,Flaux J.对“跟进”索赔、“独立”索赔以及“混合”索赔之间进行了区分。

47.在Flaux J.判决的第39段和40段,他首先解释了“独立”索赔和“跟进”索赔之间的区别。正如之前讨论的,“跟进”索赔中的责任问题已经由在一个在先的、相关竞争主管机构作出的决议确立,因此原告只需要证明因果关系及数额,而“独立”索赔中的原告就必须证明其起诉事由的所有要件,包括责任问题。

48.Flaux J.然后又进一步探讨了被称为“混合”索赔的类型。“混合”索赔是指存在一个原告能够依赖的违法裁定,但是该决议不能确定原告在索赔中主张的行为的责任。Flaux J.认为原告有权利提出更多的证据以证明那些超出竞争主管当局裁定范围的事实。然而,他同时强调原告的这项权利必须限制在一定范围,即原告不能寻求提出一项与欧委会决议相矛盾的请求或证据,因为这将涉及违反《现代化规则》第16条。(www.xing528.com)

49.在Bord Na Mona案中,原告的这个“混合”索赔(在本文写作时该诉讼仍在进行)企图证明,由欧委会披露的卡特尔行为对决议针对的市场——即法国、德国、西班牙以及比荷卢三国——外的其他市场也产生了影响。简单地说,欧委会决议中裁定的卡特尔据称导致原告购买工业袋时支付了过高的价格,这种过高的价格是因为该卡特尔在其他市场的“伞形”效应造成的。为了证明该主张,原告需要证明在决议针对的市场中的卡特尔价格对该市场外的价格会产生影响,即使:①并不存在与那些外部市场有关的违法裁定;并且因此②在那些外部市场存在被认为没有参与任何卡特尔的公司。

50.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文写作之时,2012年12月3日在C-557/12 Kone AG,Otis GmbH,Schindler Aufzüge und Fahrtreppen GmbH,Schindler Liegenschaftsverwaltung GmbH,ThyssenKrupp Aufzüge GmbH v BB-Infrastruktur AG案[78]中,Oberster Gerichtshof(奥地利)曾就这种“伞形”效应向欧盟法院提出先行裁决的请求,向欧盟法院提出的问题如下:

TFEU第101条(《欧共体条约》第81条,《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5条)是否能够被解释为,当一个并不属于卡特尔的成员造成损失时,如果他也从市场价格上涨的保护中获得了好处,提高了其产品的价格,涨价幅度超过了在没有该卡特尔时可以增长的幅度(伞形定价),那么,是否任何人也能就此损失向卡特尔成员提起索赔请求,以至于根据欧盟法院确立的“全有效原则”,国内法对该种索赔应予以承认?

51.欧盟法院对该问题的回复对于想提出类似于之前Bord Na Mona案中的“混合”索赔的原告来说相当重要。

52.Toshiba Carrier,Cooper Tire and Nokia案中的原告又提出了其他原告在进一步的主张中所可能涵盖的问题。在Toshiba Carrier and Cooper Tire案中,原告主张英国的“锚”被告尽管不是欧委会决议的相对人,但他们明知卡特尔安排是决议披露的事项却还加以实施。在Nokia案中,原告被允许调整他们的起诉,这样,他们就可以根据在美国的诉讼程序中就同一国际卡特尔获得的证据,来证明其关于购买小型LCD计划有关的主张成立。

53.因此,在高等法院,原告能够不同程度地依据违法决议来提起卡特尔损害赔偿诉讼。这使得原告能够抓住那些在某种程度上被竞争主管机关的决议覆盖,但覆盖又不完全充分(各竞争主管机构在作出公共行政决议时着重点不同导致的结果)的与卡特尔行为有关的行为进行索赔。英国法院针对这种索赔采取了一种灵活的处理方式,只要“混合”索赔不至于与竞争主管机构的裁决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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