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久以前,很多国家都反对美国对于发生在海外的行为主张管辖权的做法。在美国,主张管辖权的标准在于这个行为是否对于国内和进口贸易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合理可预见的影响”。如果一个人居住在一个不会因为反垄断违法被引渡到美国的国家,这个人可能会成为逃犯并待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他或者她会受到边境管制,如果试图进入美国就会被逮捕。这些考虑有时会使得外国公司的高管主动来到美国为垄断犯罪服刑。
很久以前,很多国家都反对美国对于发生在海外的行为主张管辖权的做法。然而现在,几乎所有国家都会对本国境内有重要影响的发生在海外的行为主张域外管辖权。在美国,主张管辖权的标准在于这个行为是否对于国内和进口贸易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合理可预见的影响”。大量的诉讼牵涉到这几个条件的准确含义,然而毋庸置疑,完全发生在一国之内的行为,如果产生上述要求的效果,完全可能受到另外一个国家的管辖。
一些高管怀疑,在实践中即使一个国家完全可以行使域外管辖权判定某种行为不合法,但他们是否真的会因此被抓或受到惩罚。如果这个公司在美国有资产,毫无疑问这些资产会被扣押并充抵罚金或者执行判决。关于个人的惩罚问题有一点复杂。如果一个人居住在一个不会因为反垄断违法被引渡到美国的国家,这个人可能会成为逃犯并待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他或者她会受到边境管制,如果试图进入美国就会被逮捕。司法部也可以将这个人放在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上,其实际上还可以请求其他国际刑警组织的国家如果发现此人就逮捕他,并且向美国引渡。这些旅行限制对于个人的私生活常常是非常重大的负担,如果到美国或其他尊重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令的国家对于公司的业务很重要,那么这些限制对公司的运营也是非常重大的阻碍。这些考虑有时会使得外国公司的高管主动来到美国为垄断犯罪服刑。(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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