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是“会计规范的世纪”(E.S.亨德里克森语)。自20世纪30年代美国率先制定会计准则以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英语国家相继制定了会计准则。1973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现已改为IASB)成立,共发布了41项国际会计准则。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也陆续加入了制定会计准则的行列。近年来,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等)也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开始制定本国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影响风靡整个世界,已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促进国际资本流动的一种最有效的会计规范形式。[3]
本节将以美国为例,较为详细地介绍会计准则规范演进的若干基本问题。
(一)会计准则规范的基本理论
1.会计准则的制定
一般而言,会计准则的制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由政府或立法机构制定;二是由民间职业团体制定。
(1)政府或立法机构制定
该模式下的准则制定机构一般为政府机构或者被政府控制的立法机构,其在准则的制定和执行上具有很大的权力。该类模式下的准则制定机构不但具有机构设置上的相对稳定性,而且其在制定和修订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一般也不会“陷入过量、短见、无效及失败的泥沼”,效率较高。
制定机构本身的政府属性赋予了其法定的强制力。该类模式下的会计准则就如政府机构的指令一样,即使是建设性的规范或制度,也因为带有政府的色彩而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这是其最主要的特点。
权威性直接降低了该类准则的推行成本。在该类模式下,会计准则一旦被发布,就获得了类似于法律的效力,从而获得广大企业的“自动执行”,推行效率很高;同时避免了民间机构模式下的制定机构因利益分配上的争论而导致的制定效率偏低。
(2)民间职业团体制定
理论上,民间机构模式下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很少或几乎不受政府的干预。实际上,单纯民间团体制定和运作的模式在当代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模式中是比较少见的,一般存在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发展的早期。典型代表是20世纪中期的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dure,简称CAP),以及由其改组而来的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 Board,简称APB)。
民间制定机构成员来自公司成员,具有很强的实践工作经验,精通实务。准则制定者的专业背景能够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实际应用性,增强其可操作性。但是,非官方组织天然缺乏法律强制力支持,权威性不足,使得准则推行困难,因此制定者必须设法赢得使用者对准则的普遍认同,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准则的质量,但同时也加大了执行成本,带来效率低下的弊端。
2.会计准则制定导向
这个问题涉及会计准则制定本身,而且关乎对会计的基本问题的认识,是一个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问题,包括实务界、理论界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内的各个层面都回避不了。更由于“安然事件”激发了对准则制定“导向”问题的广泛争论,并由此改变了世界会计发展的走向。
(1)以规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方式(www.xing528.com)
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通常含有大量的例外和界限检验、详尽的解释和操作指南,更多地偏向于细致的会计规定:大量的例外容易造成准则内部的前后矛盾,相互抵触,不注重交易的实质;大量的界限检验使别有用心的公司和个人容易通过“交易策划”和“组织安排”进行规避。经济实质相似的交易和事项可以完全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过于详尽的解释和指南,使准则对新出现的情况缺乏灵活性,同时也延误准则指南发布的及时性。
美国的规则导向下,准则的制定应用了概念框架,但概念框架并未提供解决会计和报告问题的所有必要工具,因为概念框架在某些方面是不完善、内在不一致以及模糊的。以规则为导向,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机械套用的氛围,弱化专业判断,可能使公司和注册会计师过分关注细节而忽略对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的判断。由于考虑到准则运用的方方面面,操作性强,不需要太多的专业判断,所以将更多的判断空间留给了准则制定机构和组织。
(2)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方式
21世纪初的“安然事件”,强化了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
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几乎没有例外和界限检验,解释和指南也大大减少,它将更多的判断空间留给了产生会计信息的企业和组织,同时也给了会计信息的供给方更大的风险和责任。
FASB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原则导向会计准则不同于规则导向会计准则的几点:原则导向会计准则比规则导向会计准则应用范围更广;即使有例外情况也只是极少数,准则的解释和指南也会减少,按准则的精神和意图运用专业判断的机会将会增加。在成本效益分析中,FASB认为,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具有以下优点:①其适用范围更广,更容易理解。②可以更清晰地传递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③极少数的例外情况,有利于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④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和经济环境的反应更快。⑤能促进FASB和IASB之间的合作,共同致力于高质量、高透明度的会计准则。
SEC在《体系研究报告》中对原则导向的内涵进行了重新界定。它们认为,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应具备以下特征:①以改善了的概念框架为基础并与概念框架保持一致。②清楚地阐明会计准则的目标。③提供足够的细节和结构,保证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以及在应用过程中的一致性。④将准则中的例外减至最少。⑤避免使用明线测试,以防止财务操纵者只在技术上遵循会计准则,而实际上却背离了准则本来的意图。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经济的国际化,决定了会计的国际化。为了适应经济业务国际化全球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必须提高财务报表信息在国际的可比性以协调各国会计实务。
1973年6月,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美国等9个国家的16个主要会计职业团体在伦敦发起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其目标是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IAS),促进各国会计实务在国际上协调一致。此后,又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会计职业团体陆续加入。目前,已发展到拥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专业会计组织的100多个会员。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工作语言为英语,其秘书处设在伦敦,历任主席和所有秘书均来自应用英、美或者荷兰会计的国家,而且大多数准则都紧跟英、美两国的准则或者为其折中,这些情况当然是不足为奇的。
IASC于1983年1月在《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中指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尽可能地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相互分歧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根据公众利益,制定和公布编报财务报表时应当遵循的会计准则,并推动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遵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全体成员相信,在他们国家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并公布遵守准则的情况,在今后年代中会发生重大影响。财务报表的质量将会改进,可比程度将会增加。财务报表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可信程度以及由其带来的有用程度都将得到提高。
IASC也许是最重要和最成功的民间协调组织。IASC发表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其地位和作用与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相似,但不像美国那样采用几个很长的公告,而是只用一个条文式的文件,简明扼要,便于掌握,已成为我国会计基本准则所借鉴。IASC已发布准则40号。与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协议,在IAS基础上制定核心国际会计准则,将成为跨国上市的证券公司应当遵循的会计准则。所以IAS的发展,值得重视,其权威性越来越强。
IASC经过近30年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推动了国际会计协调。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深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大家普遍感到,由会计职业组织组成的IASC,在国际社会广泛参与、资金筹措、专家资源充分投入及权威性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与国际经济环境对国际会计准则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因而在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等机构的推动下,IASC于1998年开始酝酿重大改组,改组工作于2000年年底完成。IASC改组方案的实质是,将由会计职业主导的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制改造为由专家主导的新机制,其构架是,成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问题员会和咨询委员会。IASB从2001年4月开始运作,标志着1973年成立的IASC已经完成其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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