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目标与会计目的
1978年,美国FASB发表《论财务会计概念》第1辑《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一书,用“objective”一词。葛家澍、林志军在《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和陈今池在《现代会计理论概论》一书中均译为目标,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娄尔行教授在《论财务会计概念》一书中译为目的。《现代汉语词典》把目标、目的均释为“想要达到的境地”。《辞源》释目标为目的和标的。《汉语大词典》把目的释为“所追求的目标”。看来,目标与目的在汉语中可理解为同义词。张为国的专著《会计目的与会计改革》、傅磊《对会计目的的思考与探索》都是按照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娄尔行教授的译文来探讨“objective”一词。据FASB《论财务会计概念》第1辑“背景资料”,美国20世纪70年代公布的几个文件在论及会计目标时均用“objective”一词。198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公布《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译本原译为“财务报表的目的”,2004年版已经改译为“财务报表的目标”。
1966年,以美国会计学会名义发表的《基本会计理论》亦用“obiecive”一词讨论会计目标,但提出:“会计目标是为了实现下述各种目的提供有关的信息:①做出关于利用有限资源的决策,其中包括确定重要的决策领域和确定目的和目标;②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一个组织内的人力和物力资源;③保护资源,并报告其管理情况;④有利于履行社会职能和社会控制。”
吴水澎、石本仁提出:会计的本质包括会计的目的,会计的目的是会计存在的前提,也是会计产生的根本原因,它直接决定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目的是客观的、内在的,而会计目标是主观的、外在的。会计目的从会计产生就基本确定下来了,并且不会发生多大的变化。罗勇、李定清提出:“会计目的作为会计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的动力,决定会计的本质和职能”。
上述意见虽有善异。其共同性是目的,带有根本性,后两者认为目的属于本质范畴,或者是决定本质的范畴。问题在于决定本质的是什么?显然不是目标或者目标之同义词目的,应当是“动因”。
目标(objective)和目的(purpose)在汉语和英语中均属同义词。查《简明同义词典》得知,它们的差异仅在于后者“着重指行为的意图”,表示明确的决心或更坚决。我们认为理论范畴应当准确明晰,不宜用同义词作为不同的理论范畴,以免难解、误解,造成混乱,此其一;其二制约会计本质、职能的应当是客观的经济规律或客观必然性,不宜用主观性较强的目的来概括。具体地说,会计目标、职能、本质等范畴已为理论界广泛使用,它们产生的客观依据,应当是“动因”。(www.xing528.com)
(二)会计目标与会计作用、会计任务
查《现代汉语词典》获知:“作用”是指“对事物所产生的影响;效果;效用”。指挥会计工作的反映和控制职能,必然产生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以“作用”描述“职能”,两者的区别在于职能是“应有的作用”,作用是已经实现的职能。会计职能充分发挥了,必然起到相应的作用。
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任务进行过大量的研究。纳入《会计原理》教材的一般概括为四条,不够简洁,也不便于记忆。我们曾抽空问过高年级学生,没有一个记得清楚的。归纳各种对会计任务的表述,不外乎反映和控制两个方面。只是讲得更为详细些。因为任务是职能的具体化。葛家澍《会计学导论》第二章第二节的标题是:会计的主要目标(基本任务)。可见目标与任务相似。因为两者都是应当(期望)做到的。目标是主动制定的,任务是上级赋予的,似有被动性。我国对会计任务的表述如“巩固和加强经济责任制”“讲求经济活动的效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监督财经纪律的遵守情况”等,意在加强经济管理的提法,是很有特色的。但是,目标的提法比较简洁,具有主动性,又符合国际惯例。[2]
综上所述,会计本质、职能、目标、任务、作用等都体现会计的职责,有高度的一致件,只是提出的角度不同。可否这样说:职能是需要而又可能做到的,目标和任务是应当做到的,作用是已经做到的。职能是固有的、潜在的、相对稳定的,具有客观性;目标和任务随环境的发展按有关方面的要求提出,是职能的具体化,具有变动性和主观性,也有一定的客观性。它们都体现环境的需要,但职能体现本质,体现会计结构和会计系统内在的规律性要求。没有该职能就不可能提出相应的任务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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