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借助于各色代言人进行消费示范,这里既有明星、权威专家或者其他消费者,他们在广告里向受众演示自己通过消费广告所宣传的产品,从中获得了令人向往的极度满足感和幸福感,使得那些碰到广告中所演示的相似问题的消费者也跃跃欲试。事实上,不管示范是来自什么权力关系,其中的每一个主体在这个示范过程中都同时扮演着双重角色:示范者和被示范者。也就是说,他在广告中既是意识形态的接受者,同时站出来担当着意识形态的代言人,他成为示范主体的任务就是召唤下一群同伴成为示范主体,一传十、十传百,如此循环往复,扩散到更多的消费者当中去。正如鲍德里亚所说:“广告是透过每一个消费者而瞄准了所有其他消费者,又透过其他消费者瞄准了每一个消费者。”[13]广告意识形态的形成与作用过程类似于多米诺骨牌的效应,没有人强迫消费者阅读或观看所谓的“成功人士(示范者)形象”广告,更没有人强迫他们使用广告中示范者所用的产品。然而受众一旦认同了广告中的人物形象,便会产生一种天然的欲望,觉得这就是他们想要进入的世界,从而不知不觉地实现自我的“主体身份”。
当然,广告中的形象不太可能是对现实原原本本的真实表征,肯定是经过加工和修饰的,它靠的是广告所营造的拟像与类像去引发消费者的欲望及满足他们的幻觉,让他们产生模仿的冲动与行动。正如我们上一节所讲到的,通过类像在商品与人类无意识欲望之间建立某种联系是广告意识形态形成和获得认同的根本原因。鲍德里亚认为:“广告给人以超现实的感觉,它往往能提供一个情绪场,让消费者自己觉得接受广告的推荐与自作主张的选择是完全不一样的体验:按照广告的推荐去进行消费似乎风险会更小一些,因为广告诉求的对象是包括你在内的所有接受者。”[14]虽然一个人决定是否购买某类商品的动机并不一定完全直接取决于广告,某一则广告也不一定有能力促使某一个人立马就按照广告的宣传决定选择这类商品的某一品牌。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消费者的每一次消费行为从消费需求的产生到最终欲望的满足,都或多或少地受到由众多广告所共同作用、相互叠加而形成的情绪场的影响。众多广告共同营造的这种情绪氛围很容易使得消费者有意或者无意地放弃了个人自己的理性判断,从某种程度上说,消费在这种情绪场的影响下变成了一种随波逐流的活动,因为选择模仿广告代言人所演示的消费行为,所需要个人承担的心理压力会大大减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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