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认为广告意识形态属于消费意识形态领域,是在消费社会通过各种广告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持续不断的传播后逐渐形成并得到大众认同的消费理念和价值观。广告意识形态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通过一定途径塑造出来的。生活理念、价值观念及人生信仰等这些内容自身并不一定就能成为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最终能否形成,关键还得看有没有形成所谓的“强势话语权”。也就是说,某个观点或者理念只有在与其他的不同观点或理念进行彼此交锋之后,取得了压倒性的绝对话语权,并顺势宣传自己的观点或者理念,将其扩大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且获得绝大多数人认同后,这个观点或者理念才算发展成了意识形态的层面,也即达成了话语强权时,意识形态才能产生。广告意识形态也是如此,它是以广告主为代表的利益体为了达到自己的销售目标,将他们的销售说辞进行持续的宣传,使其普泛化、扩大化至目标消费群体,进而被消费者当成理所当然的消费理由。
当代广告已不再仅仅是传播商品和服务信息,而是在传播过程中带有某种导向性和倾向性。在宣传商品的表象之下,广告传播呈现给大众的往往是一个被修饰过的世界,是一个充满幻想与诱惑的世界。一位美国传播学者就曾宣称:“广告业……作为销售商、品味制作人、教育家以及流行文化创造者,多方面、多层次地影响和塑造着美国人的日常生活。”[17]我们透过广告发挥的巨大社会影响可以看出,广告俨然已成为具有强大意识形态功能性的事物,它既能影响当代文化,又能够建构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
广告通过对消费者进行天长日久、持续不断的教化和培养,将本属于某一个特殊群体——商品生产者或广告主的价值逻辑不断地向社会扩散和传播,一步一步地渗入受众的消费生活。在现代传媒的狂轰滥炸之下,受众即便对广告所传播的内容和观念保持清醒,但仍或多或少地会被烙上些许的印迹。因为,处于当代生活“语境”之中,每个人的个性表达和价值选择都无法完全逃避广告这种独特的社会表达形式所带来的影响。(www.xing528.com)
综上所述,本书认为广告意识形态属于消费意识形态领域,指的是广告话语所蕴含的商品生产者的销售逻辑以及某种特定的消费理念和价值取向。广告意识形态以刺激消费者欲望、带动销售为最终目标,它渗透于广告作品之中并通过媒体持续不断地对消费者进行教化和灌输,最终使消费者在潜移默化中对其产生认同,并逐渐内化成一种惯习,作为指导自身消费行为的一种价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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