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便于与上年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利润分配表除列示“本年实际”数外,还列有“上年实际”数。“本年实际”栏各项目,根据“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二级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与“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相一致。“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应与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末数核对相符。
为了便于与上年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利润分配表除列示“本年实际”数外,还列有“上年实际”数。“本年实际”栏各项目,根据“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二级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本年度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与“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相一致。
“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上年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亏损,用“-”号表示,应与上年本表“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栏数相一致。
“盈余公积补亏”项目,反映企业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数额。“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
“应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已决定并入账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和实行利润上缴办法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应上缴国家财政的利润。(www.xing528.com)
“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应与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末数核对相符。
利润分配表“上年实际”栏各项目,一般根据上年本表“本年实际”栏各项目数字填列。如果上年本表与本年本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
如果在利润表中仅算到利润总额,则应在本表“净利润”项目之前,增列“利润总额”和“减:所得税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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