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产品出租应签订租赁合同、协议。企业开发建成的房屋和商品性土地用于出租经营时,应于签订合同、协议后将其实际成本从“开发产品”科目转入“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所属“出租产品”二级科目。开发产品出租取得的营业收入,就是按期收到或应收的租金。需要指出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产权证前,与承租人签订商品房租赁预约协议,取得的商品房预租价款,应作为预收账款管理,商品房竣工验收办理租约手续后,再将预收账款转为营业收入。出租产品中途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的,应按其对外销售合同价款确定营业收入,并按摊余价值结转成本。
与开发产品出租相关的营业成本,主要是其按期摊销的出租产品的损耗价值以及发生的修理费用。出租产品使用权,会导致产品有形损耗,因此出租产品虽然不是固定资产,但应视同固定资产管理,按使用期限摊销其实际开发成本。
开发企业用于出租经营的房屋和土地,均应通过“出租开发产品”科目进行核算,并根据房屋、土地出租经营的具体情况,按出租产品的类别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建立“出租产品卡片”详细记录出租房屋、土地的坐落地点、结构、层次、面积、租金单价等情况。
企业用于出租经营的房屋和土地,应按其实际开发成本登记入账:
1.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的出租房和商品性土地
其实际开发成本应先从“开发成本或生产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开发成本或生产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科目的贷方转入“开发产品或库存商品——出租产品”科目的借方。
2.开发完成的商品房和商品性土地
尚未销售和转让以前,用于出租经营的,也应视同出租房屋和土地进行管理和核算,将其实际开发成本从“开发产品或库存商品——商品房”、“开发产品或库存商品——商品性土地”科目的贷方转入“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的借方。
3.出租房屋和土地的租金收入
应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的借方和“经营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科目的贷方。
【例4-3】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完成的绿洲小区商品房(写字楼)两套出租给世纪公司,租期2年。租赁合同规定每月租金3 万元,出租房屋实际开发成本300 万元,摊销年限30年,预计净残值率4.6%,发生出租房修理费用3 500 元。相关经济业务账务处理如下:
(1)签订租赁合同,结转房屋成本:
借: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3 000 000
贷:开发产品——房屋 3 000 000
(2)收到当月租金3 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 30 000
如果租赁方未按期交纳租金,则
借:应收账款 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 30 000
(3)计提本月出租房屋摊销额:(www.xing528.com)
月摊销率=(1-4.6%)÷(30×12)=0.265%
月摊销额=3 000 000×0.265%=7 95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租产品经营成本 7 950
贷: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 7 950
(4)支付房屋修理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租产品经营成本 3 500
贷:银行存款 3 500
(5)房屋租赁期限到期,世纪公司同意将其买下,协议售价450 万元,当期收款350 万元。
①实现销售:
借:银行存款 3 500 000
应收账款 1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 4 500 000
②结转摊余成本:
出租房屋已摊销价值=7 950×12×2=190 800(元)
出租房屋摊余价值=3 000 000-190 800
=2 809 2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商品房销售成本 2 809 200
贷: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 2 809 200
借: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 3 000 000
贷: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3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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