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没有保鲜期。在未来,领导者需要不断学习,要能够精准清晰地对他们的行为产生的道德和伦理后果做出判断,并且能够理解工作的目的和社会组织存在的意义
——沃伦·本尼斯(Warren Bennis)
宇宙会以它应有的方式展开。
——《寻堡奇遇》(Harold and Kumar Go to White Castle)
理性的利己主义,意思是你的所作所为,会给你的所有委托人带来好处。这也是我要讲到的企业管理者的一切优点的基础。这一特点代表了人类的天性与策略性思维的完美结合,因此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说它是人类天性,是因为利己主义本身就是一股强大的力量;许多杰出的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都宣称:我们日常所做的决定,都建立在对自己有利的基础上。专家说,就算是我们去安抚一个哭闹的婴儿,也是为了让我们自己舒适一点,因为我们听到哭声会感到烦躁。与此同时,理性的利己主义还具有策略性,因为只有当我们将满足他人的需求视为帮助自己的时候,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文明,许多人际纷争也就不复存在了。这就是理性的利己主义。这个概念的存在由来已久,在如今这个透明度极高的世界中,这也是一条明确的成功之路。
早在1776年,英国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就在《国富论》(Wealth of Nations)一书中,明确指出了理性的利己主义的好处。
斯密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想推翻当时盛行的重商主义思想。重商主义思想认为,财富总量是固定的,就像一个蛋糕只能被分成固定的几份。在这样一个有限的世界中,实现繁荣的唯一途径就是囤积黄金和对境外货物征税。换句话说,个人无法通过自身努力创造财富,只能从别人那里强取豪夺。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应该将自己的货物卖给其他国家,却不能与之互相贸易。最终的结果就是各国深陷报复性贸易战的泥潭,国际贸易受阻,个人的富裕和国家的繁荣就无从谈起了。
斯密的核心论点是,人类总想争第一的天性是社会繁荣的根本。这一原则的关键要素在于,斯密相信一个国家若要实现广泛繁荣,就必须具备三个特征,其中之一就是理性的利己主义。他举过一个很有名的例子,当地的肉贩并不是出于一种利他主义考虑才售卖肋眼肉的,而是因为卖给顾客一份质量上乘的好肉,他可以从中获取高昂的利润。如果他卖的肉质量不好,或者已变质,顾客就不会再想从他这里买东西了。按照顾客能接受的价格,将一份质量上乘的肉卖给顾客,是符合肉贩的利益的:双方都从此次交易中获益。斯密相信,长远考虑会让大多数商业模式拒绝欺骗消费者的策略,那些欺骗消费者的公司最终都关门大吉了。对于那些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想要欺骗消费者的公司,政府管制会阻止他们,或者是会对他们的欺骗行为做出惩戒。
最终还是一位法国人发现了美国人思维中的理性利己主义。1835年,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他的《论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书中指出,美国人会自愿加入某些商业性质或者其他类型的协会,谋求团体利益的延伸,从而为自身利益服务。
如今在大学课堂上,这本书依然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体,也会被当作指定阅读书目。托克维尔将理性的利己主义概括为:(www.xing528.com)
与之相反,美国人会热衷于以一种被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去解释他们的日常行为。他们会扬扬得意地展示智者的个人认知是如何促使他们互帮互助,并让他们乐于牺牲一小部分个人时间和财富,来为国家谋福利。我不认为我们比美国人更坚信个人主义。但我们与他们的区别在于:他们的个人主义是理性的,我们则不是。每个美国人都会通过牺牲一小部分个人利益,来保全其他利益;我们则想保住全部利益,最后常常是所有利益都不保。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喜欢用格言,或者先例,来告诫当代人有用的就不会错。
(《论美国的民主》第8章:美国人以一种“正确理解利益”的原则对抗个人主义)
因其社会和政治环境,托克维尔的发现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个政治家和历史学家,他受教育的时期,恰好处于法国政治革命纷争四起的年代,彼时的法国中央集权政府手段强硬。法国大革命伊始,他的父母就被抓进了监狱,他的外公和一个姑姑被送上了断头台。那个时候的法国君主和政界精英们将所有的政治性社团视为国家的威胁。而当时的美国,各地盛行自由主义,政府鼓励个人组建社团,表达需求与盼望,解决共同问题。托克维尔说过,人们如果失去加入联盟的自由,就会对共同实现群体目标这件事表现出迟疑。其结果就是,一个流动的公民社会就会很难维系下去。
托克维尔论述的是民主程序的存续,在商业经营上的道理也是类似的。那些能够在公司里营造出一种氛围,让员工感到他们正在为一个共同目标努力,且这个目标会让所有人获益的领导者经营的公司,会不断地发展壮大。但一个独裁者管理的企业就不会,也很难有机会做得出彩。
有人会好奇,对于安然、世界通信、泰科、联合电脑和伯尼·麦道夫公司曾经长期占据头条的丑闻,斯密和托克维尔会作何感想。其实,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胜枚举。从本质上看这些惊世骇俗的贪腐丑闻,其根源都在于没有搞清楚利己主义的公式。是什么让领导者认为,在其行使个人权利和发挥影响力时,牺牲委托人、股东或客户利益是符合他的个人利益的呢?当然是贪婪、盲目的野心以及对权力的渴望。对有的人来说,原因还有可能是他们性格的缺陷,缺乏同理心。这样的性格缺陷会让他们在竞争和击败对手时十分勇猛,但同样也会造成他们的陨落。这样的人爬得越高,其缺点曝光时产生的冲击就越大。如今不似20世纪50年代,那个时候的信息可以被掩藏、处理,最终只有少量信息被保存下来,因此也就不存在二次伤害的风险,但如今已经是21世纪了,隐藏信息的年代结束了,一去不复返。过去20年向我们证明,信息会以最快的方式,通过最便捷的渠道向外扩散。在脸书、推特和匿名邮箱账户盛行的时代,一位CEO想将某个信息隐瞒一段时间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还要记住,如果你想要掩盖某件会对你、你的公司、你的原则或者对股东们产生影响的事情的话,这件事一定要被永久尘封。即使是在互联网、即时通信尚未出现的年代,要做到这一点几乎都是不可能的。理性的利己主义的起点就是透明,关于这一点我们会在本书的后半部分深入讲解。
CEO们或其他领导者们,肩负的一项最基本任务就是为客户、员工、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谋取更多福利。
这个任务很艰巨,因为上述几类人的利益诉求,有时候是相互矛盾的。像我们一样,这些领导者也十分想成功,想被关注,想赢得公众赞许和欣赏,想升职加薪,想跳槽到对手公司更好的职位。我在书中都会讲到,但是你要如何在实现目标的同时,保证自己不变成一个浑蛋,不会被送进监狱呢?答案就是理性的利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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