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不断发展中,经销商通过电商网站开店直接面对终端,制造成本进一步降低,追求销量制胜难以长久维持,个性化和柔性定制在数字时代发挥着极大的优势,数字技术变革提升产供销效率。丝绸之路电商逐渐成为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的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11月,我国已和沿线22个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与交流备忘录,形成电子商务合作文件。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同比增长31.1%,达到1.69万亿元,其中出口额增长40.1%,进口额增长16.5%。2020年12月底,联合国副秘书长维拉、卢旺达驻华大使詹姆斯直播卖咖啡,引发1000多万人在线关注,所带来的销量等于过去一年的咖啡豆销量。2020年11月18日,从义乌西站出发的跨境电商欧洲专列装载跨境电商包裹,总值约144万美元,到达比利时货运场站后,转运欧洲其他相关国家,对于沿线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拉动作用。全球经济正处于重大转型阶段,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推动着沿线各国贸易关系的发展,人民币数字化也在加快发展,沿线各国中央银行逐步开始货币数字化建设,这对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带来重要影响。在我国,电子支付得到很好推广,微信和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工具在全国逐步普及,数字货币也在加速落地,数字人民币在深圳、苏州、成都以及冬奥场景内部进行测试。2020年9月,国务院明确在北京自贸区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将对国际货币体系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生较大影响。
(二)建设数字丝绸之路促进了沿线各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在积极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积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2020年4月,世界贸易组织预测2020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将会有12.9%~31.9%的下降幅度。根据2020年9月以来经济增长的反弹,世界贸易组织认为全球货物贸易量下降幅度将维持在9.2%左右,实际情况可能比预期好。一方面是疫情防控措施得力,特别是我国国内积极防控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另一方面是数字经济对疫情期间贸易量的增长起到很大推动作用,特别是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使贸易得以持续向好地发展。2020年1—9月,我国网上实物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3%。我国正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丝绸之路电商建设,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增长较大,跨境电商起到很重要的促进作用。2020年,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国的椰子、杧果、榴梿和咖啡等产品通过电商销售到我国,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贝恩公司曾预测,东南亚国家网购人数达到3.1亿,比2019年翻一番。马来西亚、印尼等国疫情期间网购人数比2019年增长了3~4倍。我国在数字经济方面发展很快,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接近40%,东盟国家加大与我国在数字经济方面的相互合作。电商作为一种新型业态,在疫情期间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贸易快速发展。因此,我国应更多地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合作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并积极投资建设区域性网络基础设施,与相关国家分享数字经济发展经验,带动沿线国家与我国共建数字丝绸之路,消除数字经济鸿沟,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www.xing528.com)
(三)贸易数字化极大推动了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和进展
我国积极推动贸易数字化的发展,加快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步伐。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的贸易伙伴遍及亚、非、欧、拉及大洋洲等各洲的多个国家,签署了19个自贸协定,2020年11月签署的RCEP是覆盖人口最多和经贸规模最大的自贸区,其外贸额约占我国外贸总额的1/3,涵盖1.4万亿美元以上进出口贸易额,以自贸区和产业合作平台为构架,积极推动形成全球经济贸易新格局。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24个国家建立了82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带动20多万个就业岗位。2013年8月至2020年9月,我国自贸区数量增加到21个,更多企业享受到自由贸易的红利,内陆地区交通物流改善,丝绸之路沿线区域国家自由贸易更加通畅。2020年我国关于“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报告指出,2013—2019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进出口贸易额从1.04万亿美元上升到1.34万亿美元。2019年,我国与138个国家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总货物贸易额达到1.90万亿美元,占比41.5%,出口9837.6亿美元,进口9173.9亿美元。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178.8亿美元,出口380.6亿美元,进口798.2亿美元。从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与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增幅高,货物贸易比重超过40%,服务贸易比重较小,但增量空间大。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空中丝绸之路,进行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可以推动我国企业打通传统经销商数量少的国家进行数字自由贸易,积极推进贸易数字化,鼓励跨境电商,激活我国数字经济并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化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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