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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我国外贸新繁荣的定海神针:WTO与FTA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域安排主要表现为边境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只是在组成此等区域的成员国间消除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要求各成员对非成员的贸易实施统一的关税制度和贸易规章。自由贸易区只是在地区内实行贸易自由化。区域安排的目的是在有关国家间建立一种较为紧密的集团

打造我国外贸新繁荣的定海神针:WTO与FTA

内容摘要:本文从理论、外部环境、制度禀赋和比较优势等法律论证了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合理合法性。提出我国自由贸易发展应该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为标杆,以法律制度为唯一准绳,以境外经贸区、自由贸易园区和剩余外汇为辅助手段,以建立自由贸易四大圈层为战略抓手。最后,指出我国自由贸易区发展应该建立“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实现国际政治经济战略、加快人民币国际化全球化、大力拓展中国经济领土”等四大目标。

关键词:十八大;自由贸易区(协定);科学发展;圈层;目标

自由贸易区(FTA)[1]是由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成员方必须相互取消90%以上的关税非关税壁垒,消除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实现投资和贸易双重自由化。自由贸易协定内容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近些年来,正是看到了自由贸易区在某种程度上比WTO更加自由开放,更适合于推进贸易便利化和经济大融合,各国纷纷在坚持WTO机制的同时,努力同潜在的合作伙伴建立自由贸易区。自2004年开始布局并于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我国自由贸易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没有充分发挥其潜在的核心价值作用。为大规模实现自由贸易区的效应、效能和效益,我们必须重新而全面地认识“为什么要开辟自由贸易区、如何发展自由贸易区、达成何种目标”这三大核心问题(也就是科学发展观讲的“为何发展、怎么发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么看、怎么办、办到何种程度”的问题),紧紧围绕这三大问题,提高全球治理水平,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充分认识我国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合理合法性

做一件事,做一项决策,至少要从理论、外部环境和合法合规性三个维度进行考虑,从而在物质、人才和资金等方面做好准备。同理,我国开辟自由贸易区,一要认识到其理论可行性,二要考虑当时形势等外部环境,三要确定是否合乎法律法规

(一)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的理论基础

我国开辟和发展自由贸易区的理论基础就是市场领土理论[2]。市场一般是指人们集中进行商品、生产要素及金融证券交换的场所或者机制。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市场不仅仅是一种场所、一种份额,而是一种领土。因为市场份额很容易被缩减,而市场领土则难以动摇。历史演进到当代,由于新技术的应用、生产活动的全球化和贸易制度的创新,领土的地域概念正在向市场概念转化。笔者认为,市场领土就是通过与世界的密切交往,实现企业、产品、服务更好更快地发展,从而输入所到之处像可口可乐饮料那样实现生产、经营、销售、消费、行动的当地化、全球化,真正实现了一种有我我中有你,得到全人类全世界的理解、了解和尊重的商业存在。现代经济和金融的竞争就是市场领土的争夺,因此除了实际的土地、海域、领空之外,还有一种最关乎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土和金融领土。[1]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空间”这一点上,市场领土与地域领土具有相同的概念,它们已成为人类活动的双重空间。市场领土是无国界的,是全球性的,是有扩展弹性的。一国的地域领土固然重要,但市场领土更重要,市场广阔才真正是一国经济增长和国家安全中带有根本性质的影响因素。因此,我们应在全球开放的大潮中走出封闭,在世界市场的交融发展中寻找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我们必须考虑如何扩大资源的配置空间,如何提高资源的配置水平,如何增强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而自由贸易区和世界贸易组织一样是拓展市场领土的战略途径。自由贸易区能够使成员方市场融通整合,形成新的市场,增加市场容量,扩大活动空间,从而产生1+1>2的互补效应或间隙效应。故而,我们应积极贯彻实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增加我国在世界各地的经济存在。

(二)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外部环境

生产、贸易、投资、消费等的国际化使得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配置资源的合作竞争秩序在全球拓展,不仅仅在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而且在发达的西欧国家一场以减轻政府管制和市场化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3]。因此,全球化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永远不会是历史的终结。就中国而言,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外需不足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继续发展的严重障碍,而开拓新兴市场、扩大旧有市场规模自由度已经成为客观要求。而这些外部环境变化的主要表现在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受阻或者放缓、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强化、和平发展和平崛起仍是世界主流、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停滞不前、国际主要经济体集体下滑、贸易摩擦等争端层出不穷、世界面临新一轮通货膨胀等几个方面,导致我国经济一枝独秀发展受到严重阻碍、世界经济复苏艰难乏力。因此,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亟待做好去WTO化背景下的应急应对,加快自贸区谈判、拓展和提升,强化新形势下的贸易规划和贸易新秩序新体系构建。[4]

(三)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合法性

关贸总协定第24条是总协定的一个重要例外条款,主要是针对各种区域安排的。区域安排主要表现为边境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该条第3款规定:“本协定的各项规定,不得阻止:(甲)任何缔约国为便利边境贸易对毗邻国家给予某种利益;(乙)毗邻迪利亚斯特自由区的国家,对与这一自由区进行贸易给予某种利益,但这些利益不能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缔结的和平条约相抵触。”迪利亚斯特自由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于1947年成立的,该自由区曾一度由联合国负责监督和保护,美国、英国、意大利和南斯拉夫四国于1954年又签订伦敦协定,将该自由区分归意大利和南斯拉夫。总协定关于关税同盟规定为:“关税同盟应理解为以一个单独的关税领土代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关于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的自由贸易区,总协定第24条第8(乙)款规定:“自由贸易区应理解为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所组成的一个对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的贸易,已实质上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的集团。”自由贸易区只是在组成此等区域的成员国间消除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要求各成员对非成员的贸易实施统一的关税制度和贸易规章。自由贸易区只是在地区内实行贸易自由化。如欧共体共同市场、美-加-墨自由贸易区等。区域安排的目的是在有关国家间建立一种较为紧密的集团关系,在集团内部确立一套优惠贸易的规则和制度,促进相关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和经济的一体化。区域安排在表面上是背离总协定的各项义务的,尤其是最惠国待遇条款;但总协定的区域安排有其明确的理论作指导。总协定第24条第4款指出:此等安排能“发展各国之间经济的一体化”,“扩大贸易的自由化”。[5]由上可知,FTA和WTO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宗旨是一致的,WTO对国家间设立自由贸易区是鼓励的。

(四)自由贸易区比世贸组织更具机制优势

FTA的双边贸易协定能够有效地弥补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局限性。一方面,WTO难以践行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在世贸组织多边体系中,由于成员众多,区域广阔,关系难以协调,阻碍了各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减少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而在自由贸易区中,贸易双方可以通过双边协定,很快达成统一准则和意见,开展全面的经济合作,获得贸易发展和市场扩大带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WTO在机制建设上也存在不可克服的问题。例如,WTO是以一些既成的相关规定,以一种强硬的经济制裁方式进行裁决,典型措施是中止减让和交叉报复,这种方式对大国强国是可行的,但对于小国弱国则寸步难行;对于一些WTO尚未达成协议的领域,特别是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纠纷和摩擦,WTO规则就无能为力了。此时,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则是更好的经济合作方式,能在局部的区域或者双边实现一体化,积少成多,最终在WTO的多边贸易框架下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另外,研究表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比WTO更有解决贸易纠纷的优势。通过双边自由贸易,不仅能够顺利消除贸易自由化的障碍,促进成员方在广泛领域内制定共同规则,还能及时有效地化解贸易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摩擦政治化,减少外交压力[6]因此,FTA和WTO在将来会并行发展,互相补充兼容,最终形成WTO多边体制框架下众多局部区域合作的局面。

二、超前规划我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战略途径

世界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带来了世界的大汇聚大合流大沟通,世界亟需发动一场除战争以外的流通性革命,即产品、服务、人员和资本的更自由流动。因此,我们对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应该围绕流通性革命和经贸效益这一宗旨进行制度设计和策略规划,在十二五规划中增加自由贸易区发展专章,做好前瞻性的战略部署,在充分调研、论证、谈判的基础上,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些,提高自由贸易区的社会主义运用水平,推进中国自由贸易区的飞速发展。

(一)以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为参照系

从国家关系上看,中国与巴基斯坦是全天候的朋友;从经贸关系上看,中国与巴基斯坦是最具有战略意义的互利互惠。中巴两国不断推进自贸区建设,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2003年11月签署优惠贸易安排;2004年10月启动自贸区联合研究;2005年4月签署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协议;2006年11月签署自贸协定,2007年7月实施以来成效良好;2008年10月签署自贸协定补充议定书,以促进投资合作;2008年12月结束服务贸易协定谈判。2009年2月,双方签订《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该协定是迄今两国各自对外国开放程度最高、内容最为全面的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双方建成了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内容全面的自贸区。根据协定,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在全部12个主要服务部门中,巴方将在11个主要服务部门的102个分部门对中国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其中分销、教育、环境、运输、娱乐文化体育等5个主要服务部门在内的56个分部门为新开放部门。此外,巴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外资股比方面给予中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优惠的待遇,并在人员流动方面提供更加宽松和便利的条件。我国将在6个主要服务部门的28个分部门对巴基斯坦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具体包括采矿、研发、环保、医院、旅游、体育、交通、翻译、房地产、计算机、市场调研、管理咨询、印刷出版、建筑物清洁、人员提供和安排服务等。《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的签署和实施,为两国共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提升服务业合作水平,促进经济共同发展,深化全天候、全方位友谊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因此,中国与其他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均可参考中巴这一范本。

(二)以两岸五地大中华自由经贸区为桥头堡

香港、澳门的发展已经纳入十二五规划,这标志着我国内地与港澳的经济发展将走上更加快速稳定的通道。两岸四地,特别是大陆应该讲政治,在CEPA和ECFA的基础上,推进香港、澳门与台湾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进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等两岸四地与蒙古签订自贸协定,最终建立起大中华自由贸易区。当然,我们首先至少要早日构建“中国自由贸易区”,即中国大陆作为一主权国家和中国三个单独关税区(台湾、香港、澳门)之间组成的,一个对内相互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对外仍保留各自独立贸易政策的经贸机制。此机制,既能延续两岸四地现有的经贸优惠,又有利于体现“一国四区”的特殊关系;既符合WTO基本规则,又对中国在亚太地区的作用发挥,促进中国在新世纪里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7]而且中国自由贸易区的构想也符合国际舆论与预期。几年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曾在一份报告中把两岸四地称之为“中华经济区”。共同的中华民族文化背景,使两岸四地之间形成一个区域经济体,应是情理之事。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为四地的产业互补与产业合作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构建“大中华自由贸易区”可分三步实施:第一步,建立祖国大陆、香港、澳门自由贸易区;第二步,建立祖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自由贸易区;第三步,推动向北开放战略,实现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同蒙古的贸易投资自由化,积极参与和推动本区域或更大区域的贸易自由化。如果两岸五地之间的贸易往来、资金流通、人力流动、科技交流合作更加频繁,这一区域必将成为亚太地区一个快速发展的区域,一个重要的次区域经济圈,进而加快实现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也必将吸引其他国家加速与中国自由贸易区合作开辟更大的自由贸易区,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实现华人经济自主和自助,推进中国经济全球化。

(三)以中俄、中德、中国-巴西自由贸易区为新突破

中国启动与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谈判后,澳在西方大国中率先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2008年4月7日,中国与新西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是正式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以来的重大突破。这不但极大地增加了中国的战略空间,而且改善了中国的国际尤其是大周边环境。迄今为止,我国已同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等地区和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正在谈判的有中国-海合会、中国-澳大利亚、中国-冰岛、中国-挪威、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中国-瑞士,正在研究的有中国-印度、中国-韩国中日韩。就目前形势看,中国与美国建立自由贸易区不可能,中国与日本建立自由贸易区不可能,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也是不可能。因此,最近及很长一段时期,我们不能把希望和精力放在中美、中日、中日韩自由经贸协定的设想、研究和谈判上,这都是在做无用功,而应该把全部努力放在中国-非洲、中国-拉丁美洲、中国-南美洲、中国-欧盟、中国-俄罗斯自由贸易区,特别是以中德为突破口建立中国-欧盟自由贸易区,以中国-巴西为突破口建立中国-南美洲自由贸易区,最终建立起一个以中国、俄罗斯、德国、巴西为主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CRGB),使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自贸区,对抗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加强中俄联合以更好地对抗美国。因为中俄两国都把对美国的关系视为自己最重要的外交关系,只有两国更加友好合作,才能更好地跟美国打交道和战略博弈

(四)以境外经贸合作区或自由贸易园区建设为大抓手

世界银行报告显示,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造成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缺口增大,2009年将达到2700亿美元至7000亿美元,而中国外汇储备高达3万亿美元,远够填补发展中国家金融缺口。世界经济是普遍联系的,世界经济往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任何一个国家很难独善其身一枝独秀。美国正是通过实施马歇尔计划实现欧洲战后重建和欧洲复兴,进而推进了强有力的20几年的欧美经济共同增长。而第四点计划更是通过政治和资本的力量强化了美国在资本主义世界的领袖地位,拓展了美国在第三世界势力范围,特别是控制了处于战略位置的不发达国家,同时了垄断了中东石油开采,为国内资本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援助红利和垄断利润。而且,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也一直在建设和谐世界过程中出现网络化趋势,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直是南南合作的典范。扩大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和援助,一方面有利于保持它们国内经济社会的稳定,防止其经济波动通过第三方传导到我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缓解我国外汇储备激增的情况,减少由此带来的储备成本和本币发行压力。我国一可以通过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二可以将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提升为自由贸易园区,多建立几棵除WTO之外的大树,打造我国外贸新繁荣的四梁八柱,做好非WTO时代的前瞻部署,提升全球治理能力。

(五)以剩余外汇为援助、投资、合作、促贸战略基金

我国外汇储备已超3万亿美元,而且自2000年以来外汇储备占国际储备的比例已经超过90%,庞大的高流动性的外汇储备不是财政资金,又高度集中于政府而非藏汇于民,受汇率波动影响时常面临贬值风险。因此,外汇储备不是财政资金不能对内投资,我们应该在合理规划外汇储备币种、比例、额度的基础上,利用剩余外汇培育自己的跨国公司全球公司,并进行科学援助、投资、促贸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推进这些国家与我国建设自由贸易区。一是换取战略性技术和资源。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时候,我国就应该动用外汇储备购买当时处于低价的石油。当时石油市场价每桶跌破50美元,我们完全可以60美元/桶的期货价通过援外项目换取受援国的石油。二是援助建设国际大通道。例如,帮助处于战略位置的巴基斯坦建设一条从印度洋海岸到中国新疆喀什的铁路。这条铁路建成后,中国未来从非洲及波斯湾产油国家运输的矿产及石油等物资,以及中国出口的大部分物资可不用再通过被敌国包围的南海海上通道,而直接从巴基斯坦港口和新疆喀什之间的铁路运输。这将节省数千公里的路程,同时万一中国与越南或菲律宾小国在南海冲突,巴基斯坦铁路将大大降低战争对中国海运的影响。三是适当出资纾解欧债危机。欧元区处于崩溃边缘,而且日益受到美元挤压,如果欧元垮掉,美元将再次一超独大。因此,我们可以适当动用部分外汇储备解救欧债危机,一方面推进人民币走出去,另一方面加快欧洲经济复苏,从而带动我国出口和整个经济的增长。四是投资建设新金融机构。除了考虑注资建立中国对外援助银行、中国对外援助基金、中国对外援助保险公司等机构外,还可以考虑通过推动建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东盟发展银行、中国-海合会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和援助,提高巨额外汇储备的流动性和未来收益性,防范对外经济交往中的自然、人为、市场风险。五是援助知名国际组织。可以考虑援助联合国、世贸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组织和亚洲发展银行等国际机构。加强财政、金融、贸易、援助四者的相关关联,制定全球经济治理的思路和策略,加入世界金融稳定理事会,推进建设全球公认的国际评级机构,通过注资IMF和世界银行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机构的投票权。六是推进国际气候金融体系建设。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已经成为第四次产业革命的代名词,我们在加强气候变化援助的同时,推进碳金融建设,发展绿色经济。

(六)以法律制度建设为准绳

中国入世最大的软肋就是制度,因此我国入世后很多工作都在弥补和修订制度上。自由贸易区建设也需要法治的保障,需要健全的立法、执法、司法机制的保障。法治在国外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美国制定了《美国对外贸易区委员会通用条例》,土耳其制定了《土耳其自由贸易区法》,智利制定了《智利自由贸易区法》,《欧共体海关法典》也有自由贸易区的相关规定,《京都公约》也专门对自由贸易区作了规定。因此,为了推进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为了在WTO体制下更快地发展自由贸易区,就必须加快自由贸易区法治建设的步伐,而最急迫的则是制定一部统一调整自由贸易区各种社会关系的中央级的行政法规或法律。[8]按照自由贸易区的要求,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在制度供给上是不足的。而且,全球化其实就是市场的统一和市场游戏规则的统一。因此,要做好制度建设减法、加法和修订工作。

第一,减法就是做好旧制度清理。抓住自由贸易区机遇在当下的政策解读,就是在制度供给上应尽快改善与自由贸易区协议不相符的政策环境,清理与世贸组织原则、自由贸易区协议不相符或相抵触的相关法规政策,尽快将我国根据自由贸易区协议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化为国内法规。

第二,加法就是做好新制度建设。坚持合宪性原则、属地管辖原则、立法统一原则与国际惯例接轨原则,先进行中央层面的立法,然后在中央立法的指导下,完善地方立法,最终形成有关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协调配合的法律体系。在中央立法上,应以十七大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为契机,先由国务院制定《中国自由贸易区条例》,再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国自由贸易区法》。在行业协会商会规章上,应该应规定政会脱钩,协会商会要做企业和政府的桥梁,以市场手段搞好服务,杜绝行业协会、商会非法牟利;加强对自由贸易区国家贸易投资管理体制、贸易壁垒、投资壁垒和风险的调查研究,为企业出口提供公共商务信息、培训、指导等服务,依东道国法律或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作为中方代表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保护本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服务贸易制度上,利用好自由贸易区协定提供的更好市场准入条件和国民待遇,完善银行、保险等服务平台,制定电信、教育、旅游、医疗、物流等相关法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尽快实现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变,大力发展对外服务贸易。出台国际服务贸易条例、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增强服务贸易壁垒救济立法,支持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走出去。从制度上鼓励建设好国际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全球服务外包基地,鼓励提高服务业附加值。在质量安全认证制度上,要建立健全我国质量安全认证制度,狠抓出口产品安全质量,避免出口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完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商检、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及其实施条例。根据新的《食品安全法》加强监管,增大法律责任,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协调各国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或修订符合我国国情的各种技术标准和安全认证制度。[9]

第三,修订就是做好制度补充完善。一要完善《对外贸易法》。我国经贸政策规章对自由贸易区关注不足、针对性不强,部分法律法规不适应自由贸易区发展的需要,起不到为我国外贸出口和企业走出去投资保驾护航的作用,如《对外贸易法》对货物贸易、技术贸易的管理存在缺陷,对服务贸易缺乏完善的规定,对外贸易促进中的规定过于原则,减损了其应有的推动作用。[10]此外,部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的配套规定,有关自由贸易区的相关规定较为简单。因此,外贸法应增加详细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定义、宗旨、范围、效力以及争端解决等方面内容。二要完善对外投资立法。对外投资措施方面,我国虽然先后出台了一些行政规章,如国务院2006年10月颁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商务部2009年3月颁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但没有统一的海外投资促进法,各部门规章零乱、不配套、缺乏透明度。换句话说,即对外投资虽有较强的政策性,但还不能做到法律化、制度化、体系化。因此,我们急需制定《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海外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海外投资公司法》、《海外投资保险法》、《对外援助法》等,最终建立起完善而高效的中国特色对外投资法律体系。三要完善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的立法。在我国立法中,有关反规避措施主要体现在《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及《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决定》中,立法层次复杂,规定不甚统一,导致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成为不可避免,特别是自由贸易区之间的反规避规定缺位,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引发自由贸易区之间的矛盾。为应对自由贸易区国家各种贸易、投资壁垒,我们要在国内禁止低价竞争,淡化以进出口额和增长比率定期考核政绩;完善补贴与反补贴法,规制地方政府补贴,对不符合自由贸易区协议的补贴要作调整,科学限制可诉性补贴,提高不可诉补贴比例。尤其是构建和完善研发补贴、落后地区补贴、环保补贴政策体系;完善和规范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修订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政策;针对外资企业将我国作为其规避国外反倾销税工厂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原产地规则,明确规定产品在我国实际增值部分到底有多少,提高国有化率,避免实质上是外国产品披上我国制造的外衣频遭外国反倾销;按市场经济要求,对可能引发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劳工标准等进行预警防范,主动规范对外直接投资可能面临的所在国反规避措施,避免对外投资出现无效规避。

三、科学设立我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战略目标

各国发展自由贸易区都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世界超级大国美国发展自由贸易区就具有明显的战略目标。美洲自由贸易区就是为了抵抗欧共体对美国经济霸主地位的冲击,积极构建TPP参与亚太地区的区域一体化进程就是为了防止与之抗衡的亚洲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出现以维持其霸主地位。因此,我国大力发展自由贸易区也应具有鲜明的战略目标,特别是坚持超越WTO的理念,建构以FTA为主的支撑外贸新繁荣的四梁八柱。

(一)提高外贸的GDP拉动权重和效率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长期是投资占第一位,其次是消费,而贸易仅居第三。1980年代消费曾经一度领先,2012年消费对GDP贡献率可能超过投资,这与我国第一贸易大国地位严重不符。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37.3%,投资的贡献率是54.8%,出口的贡献率是7.9%。它们分别拉动GDP增长3.9、5.6和0.8个百分点。而在2009年,消费、投资、出口各拉动GDP增长4.6、8、-3.9个百分点。2011年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为54.2%,最终消费贡献率为51.6%,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率为-5.8%。2012年净出口对GDP增长贡献率自2009年后将可能再次转为负值,外需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下降。入世以前,我国外贸依存度大都徘徊在40%以下。入世以后则最高飙升到2006年的65.17%,2009年因国际金融危机又剧降为44.24%。而新加坡、香港、韩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起飞阶段时外贸依存度超过100%甚至200%,没有哪个国家因为外贸依存度过高而产生问题。就外贸占世界份额看,我国出口发展至今仅占全球贸易份额的10%左右。但是,英国1820年的出口占全球20%,美国1947年占全球32.5%,德国和日本都曾占到10%以上。从人口上看,我国人口约占世界20%,美国占4.5%,德国占1.2%,日本占1.8%,可见我国人均外贸份额还是非常少。另外,我国制造业产出占全球20%,但出口才占10%,说明我国出口比重偏低,还有很多产品没有走出去。可见,外贸依存度高不是问题,不高反而是经济不景气的罪魁祸首。我国外贸好日子并没有到头,应该充分挖潜提升,继续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而自由贸易区发展对我国外贸较快平稳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国自FTA成员实际进口关税明显低于全国整体水平,中国同FTA成员间贸易总量及其增速明显高于全国整体水平,零关税进口额所占比例明显提升且明显高于全国整体水平,工业制成品出口低于、进口高于全国整体水平,高技术产品进出口占比均下降但高于全国整体水平,农产品进出口占比略有下降但出口高于、进口低于全国整体水平,服务贸易实现了快速增长,实际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双双上升[11]我们应该通过大力发展好自由贸易区,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区的正能量和超能量,从而大幅度提高外贸拉动GDP增长的效率和比重,争取达到外贸依存度200%甚至300%,确实实现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www.xing528.com)

(二)推进实施我国国际政治经济战略

全球化进程中,国内问题国际化,国际问题国内化。整个世界已经整合成一个市场一种资源,不再是两种市场两种资源。发展自由贸易区,对内是发展战略,对外是国际战略。美国的全球自由贸易区战略就是美国国家战略的一种,已经成为美国扩大经济利益、维护安全和推销民主价值观的战略工具。首先,自由贸易区战略高度体现美国国家利益,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成为美国实现国家战略利益的三大平台;其次,自由贸易协定成为美国实现全球经济战略的平台;再次,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具有非常适合的国际环境,如WTO面临国际挑战、区域一体化发展成为世界潮流、WTO法律体系对区域经济组织给予确认以及贸易促进和平的思想演变等;最后,由于美国国会通过了贸易促进授权,从而为美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国内法律环境。[12]显然,大国在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除了考虑经济因素以外,也会更多地关注其他非经济因素,[13]政治因素在大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决策中占有重要地位。[14]可见,自由贸易区已成为大国开展战略合作与竞争的重要手段,正在加速改变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自由贸易区已经超越了纯粹的经济范畴,兼具外交、政治等方面的战略意义。它通过更加优惠的贸易和投资条件,将成员的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缔结经济利益共同体。同时,经济利益的彼此融合又加强了成员间的政治、外交关系,使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效应不断外溢,形成各种利益共同体。[15]因此,一方面,我们要通过自由贸易区建立更加强大的经济同盟,防止中国技术、产业空心化,保障我国石油、矿产等资源安全,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自由贸易区建立更加可靠的政治同盟,杜绝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隐患,维护并巩固我大国地位与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建立以我为主于我有利的国际组织。总之,我们应将发展自由贸易区作为一种国际战略工具,作为重塑区域和全球政治经济战略格局的有效手段,作为突破马六甲困局、美国新月形包围圈的战略武器,推进我国同国际社会的经济政治良序发展。

(三)加快人民币国际化全球化

笔者一直认为中国新一轮30年改革开放必须设定目标,而不应再摸着石头过河,应该坐船过河或者造桥过河。而船和桥就是各种自由贸易区,河对岸就是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国际化正是我国新一轮30年改革开放的核心逻辑。[16]首先,推进对外结算人民币化。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我们可以同与人民币有币缘关系的国家在外贸结算、发展援助、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各种交流合作中使用人民币,一方面缓解我国外汇储备激增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减小我国企业的汇率风险。当然也要注意防范人民币跨境贸易导致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或者南辕北辙。其次,推进外商投资人民币化。根据《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可以在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加快或扩大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实现人民币国际化从贸易结算到直接投资的跨越。第三,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在自由贸易区成员方建立人民币跨境结算中心或者离岸中心,推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例如,通过CEPA和ECFA推进人民币两岸四地一体化,通过东亚自由贸易区推进人民币东亚化,通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推进人民币东盟化,通过推进亚洲自由贸易区建设实现人民币亚洲化。在北京或者上海建立全球人民币跨境清算中心,在自由贸易区成员方建立清算分中心,实现人民币贸易、投资、援助、合作结算便利化实时化。第四,推动建立新兴货币基金组织。新兴货币基金组织(EMF)可以考虑不让美国与西欧参加,因为2011年我国外汇储备拥有令人瞠目的3万亿美元,俄罗斯有4474亿美元,巴西有3071亿美元,印度、新加坡等国家都有2000亿美元以上,因此现在世界不差钱,成立新的货币基金组织资金筹措没有问题。而且各国也都有摆脱美国和西欧控制的意愿,而且大家对于超主权货币取代美元也有共同认识,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考虑通过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发展推进建立符合大家利益的新兴货币基金组织,以保障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持续性。

(四)大力拓展中国经济领土

在经济危机全球蔓延,西方主要贸易伙伴需求不振的情况下,我国的自由贸易区伙伴有望成为我国新的出口市场和新的投资目的地。中国完全可以借发展自由贸易区不断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形成战略挤压的不利态势,搭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桥梁,拓展经济上的市场领土金融领土。一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中国丰富的低价的劳动力,成为世界发达经济体转移制造业或者生产链条的首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成为电视机、汽车等支柱产业的转移目的地,并最终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视机、汽车制造基地。可见,我国完全可以继续大规模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二是扩大国际服务外包。服务贸易是全球应对金融危机、推动经济复苏的新动力,我们要通过加快建设自由贸易区建设一个公正、自由、开放的多边服务贸易体制,从而扩大我国的服务外包市场。特别是,巩固运输、旅游、建筑等行业在服务贸易中的规模优势,重点培育通讯、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版、传媒、咨询等行业的服务贸易,积极承接服务外包。同时,通过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这些示范城市实行包括税收优惠、用工制度、培训补贴、参展推介、资质认证、信贷保险、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加就业机会、稳步扩大服务贸易进口。推动服务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强化国际服务领域的分工和协作,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三是引进国际资金和管理技术。任何时候,我们都应积极鼓励外资来华公平地发展业务,但在引进资本的同时,必须引进高新技术、科学管理方法,更重要的是引进先进的经济体制、伦理理念和适宜制度。四是加快走出去投资。投资办厂,实现走出去生产;投资建设销售渠道,实现走出去销售;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实现走出去研发创新。五是提升国际工程承包。现在任何世界大工程都有中国参与,其中原因就是我国成熟劳动力众多,我国拥有庞大的机器设备和雄厚的资金。因此,我们要继续发挥国际大工程承建优势,承建一批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工程大项目,提升大型工程承包的经济社会效益。六是推进对外经济合作。适当加大对外援助力度,促进双边的经济技术合作,从而推动双边贸易发展。推广安哥拉模式的“资源换贷款”一揽子协议,增加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和援助,以提高巨额外汇储备的流动性和未来收益性,扩大双边经贸往来。

总之,生产、贸易、投资、消费国际化趋势不可逆转而且益发强化,我们应该加快自由贸易区谈判,大力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交易成本和流通费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巩固和发展双边优化政治关系,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全球贸易新格局,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而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参考文献:

[1]姜文学: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特征与大国的战略取向[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1日第1版。

[2]李向阳:新区域主义与大国战略[J].国际经济评论2003(4)。

[3]罗伯特著,郭树勇译:美国大战略[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4]盛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政治经济分析:中国视角[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3)。

[5]王凤玲:日本的区域一体化战略研究[D].吉林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

[6]赵英:大国天命—大国利益与大国战略[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

[7]朱颖:美国全球自由贸易协定战略[D].上海社会科学院2007年博士论文。

(该文主要内容曾发表于《岭南学刊》2013年第1期)

【注释】

[1]本文所指的自由贸易区是指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框架下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FTA),而不是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FTZ)。

[2]廖进中:市场领土论[M].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P1-19。

[3]Olivier Blanchard(布兰恰德):the economic future of Europe[J]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2004“there is a reform process atwork,driven by deregulation in financial and productmarkets;that this forces reforms in the labormarket,(23页)[J/OL]www.bright-europe.org/downloads/the_economic_future_of_europe.pdf。

[4]杨枝煌:对抗的对抗—驳美国智库的“中国创新重商主义”歪论[J].国际贸易2012(9),P54-59。

[5]曾令良:《世界贸易组织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3-156页。

[6]吴兴光,梁旋:论FTA对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J].国际贸易,2009(1),P38~41。

[7]迟福林:中国自由贸易区建成气候[J].中国改革2002(2),P22-23。

[8]刘剑文、魏建国、翟继光: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法律保障制度[EB/OL].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16900/175/2005/1/ma40533449341031500278628_157435.htm。

[9]刘正:利用自由贸易区机遇应对全球经济危机[J].山东社会科学2009(7),P76-79。

[10]顾功耘: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大出版社2006版,P220-222。

[11]崔卫杰、袁波主编: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报告2011[R].中国商务出版社2012年7月,P17-32。

[12]朱颖:美国全球自由贸易协定战略[D].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论文2007年。

[13]姜文学: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特征与大国的战略取向[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1日第1版。

[14]李向阳:新区域主义与大国战略[J].国际经济评论2003(4)。

[15]李艳丽: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政治经济学分析[D].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80401。

[16]杨枝煌:中国金融知识产权科学发展战略[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12月版,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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