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中国生猪产业面临自然灾害、疫病传染、市场波动三大风险,因此文章提出金融化综合治理对策的框架和路线图。首先厘清中国生猪产业风险金融化综合治理的合理性;其次论述如何构建中国生猪产业风险金融化综合治理机制;最后指出必须构建中国生猪产业风险金融化综合治理机制的保障体系。
关键词:生猪产业风险;产业损害;金融化综合治理;金融化运营;期货;保险;银行;保障体系;对策
自然灾害、疫病传染和市场波动导致中国生猪产业出现风险集中于养殖户、产业脆弱性和产业化低下等现象,这是因为没有很好地借助系统的金融手段进行风险分摊和转移,而传统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方式无法标本兼治,因此我们必须早日建立健全生猪产业风险金融化综合治理机制。
一、中国生猪产业风险金融化综合治理的合理性
中国生猪产业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挑战就是自然、疫病和市场风险的三重打击,而市场风险主要在于价格周期性波动、产业脆弱性和关联损害严重;机遇就是化解这些挑战的金融化综合治理手段已经具备一定基础。
(一)紧迫性
首先,我国长期存在猪肉价格周期性波动。1985年中国开放肉类市场以来,生猪市场开始出现周期性波动,而且振幅之大世所罕见,目前正处于2006年下半年开始的第四次波动周期。2005年到2006年上半年,饲料价格暴涨,猪肉价格低迷,疫情严重导致生猪产量剧减,猪农每养1头猪就亏损80~100元,不少猪农只好忍痛淘汰母猪,导致存栏量迅速下降,引发了2006年下半年到2007年上半年的生猪供应短缺、猪肉价格暴涨的现象。2007年5月初到中旬,短短半个月内,猪肉价格从15元/kg一路攀升到21元/kg,涨幅达40%[1]。据商务部2007年11月27日发布的市场监测显示,暑期猪肉价格一度稳定,但国庆假期之后,猪肉批发价格已连续七周小幅上涨,环比涨幅分别为0.2%、0.7%、1.1%、1.9%、3.2%、1.6%和2%[2]。2008年春节期间由于天气灾害影响,生猪价格更加高涨。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4月17日全国36个大中城市猪肉(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为29.08元/kg,[3],相比2007年仍然存在较大的升幅。笔者认为,虽然2007年猪肉价格两次整体大幅度上涨是好是坏有待验证,但是如果不注意母猪数量减少、猪肉消费信心恢复、生猪生产机会成本增加、生猪生产的原料成本及生猪流通成本上升、口蹄疫和蓝耳病等疫情影响、生猪产业结构变动和技术进步、交通运输系统和信息传媒对生猪价格的扩大效应、生猪生产环境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演变等影响因子并进行金融化推进和综合治理,即使政府下猛药进行市场干预,2008年猪肉价格仍会在高位波动并不断恶化,而且仍然会出现生猪养殖的周期往复的“黄宗羲定律”现象。
其次,我国生猪产业面临严重的产业脆弱性和超低的产业化水平。1)产业基础设施和产业组织化程度不足,导致严重的经常性供不应求矛盾。中国9亿农民中有5亿在养猪,在此情况下还经常进口猪肉,才能差可满足世界第一猪肉消费大国的需求。5亿农民在养猪,2006年生猪出栏才6.81亿头,平均每人饲养不足2头猪,可见我国生猪生产的产业化之低。2)生产性服务手段相当缺乏或运用不足,特别是行政、司法、金融手段非常不健全。行政上,政府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生猪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完善猪肉储备体系等,此外还加大了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但是由于产业化不足和生猪产量有限往往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例如今年香港等地生猪紧缺引起抗议,政府不得不动用非常手段强制优先保障供港生猪。法律制度上,没有统一的生猪产品质量和屠宰管理立法,只有各种地方行政条例,导致司法保护和司法处罚不够健全。金融支持上,生猪贷款、保险、期货等均处在酝酿发展初期。因此,由于产业程度不高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不强,中国生猪产业存在巨大的脆弱性,导致猪肉供应剧减和农户巨大损失而演变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第三,我国生猪政策传导存在滞后性。一方面,农村对政府政策的理解有一定困难,从而导致政策实行出现耽误;另一方面政策本身没有对症下药或者治标不治本,导致政策传导和执行出现梗阻现象。而且,我国生猪市场“蛛网现象”非常明显,即由于供给决策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如政府投入中央储备肉往往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供给对价格的反应滞后一个时期,这给养殖者带来很大的损失,造成养猪盈利和损失总体像一个零和博弈(一年赚一年亏)。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为了解决生猪周期的负面影响和为了赢得在世界生猪市场上的话语权和定价权,我们必须加强政策扶持、强化防疫体系、完善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鼓励规模化饲养,形成现代猪业发展新机制,特别是通过金融手段将这些措施及生猪产业上下游链接起来,也就是利用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外汇、风险投资、债务市场、基金管理等金融手段服务生猪生产和贸易,综合治理自然灾害、疫病感染、周期波动、产业损害、政策梗阻等风险。
(二)可行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现代金融市场的规模已经远远超过商品市场,其交易效率和风险配置功能已成为影响整个经济体系运行成功与否的最为重要的因素。金融创新可以改进经济体系交易的效率,为交易主体提供风险分担的机会,并由此改善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缓解不对称信息和减少代理成本而增进经济效率。[4]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大多是出于转移和分散风险的目的而产生的,比如诞生于这段时间的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等构建现代金融市场的核心工具,都具有使风险在众多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转换的作用。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和交易,市场主体可以将分散在社会经济各个角落里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集中到衍生品交易市场上统一匹配,然后分割、包装并重新分配,使套期保值者规避营业风险,不承担或只承担极少一部分风险(如在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可承担基差风险,期权交易可承担期权费等)。金融市场创新就是使传统金融市场通过金融创新造就出一种功能,使得整个经济体系的风险可以通过现代金融市场来转移,从而使得风险处于流动的状态。因此,现代金融不仅仅是资金融通和创造信用的一种机制,而主要是一种风险流量化机制[5],具有利用风险配置风险创造价值的功能。
因此,我们可以利用综合金融手段推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广义而言,生猪产业金融化推进是指采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期权、担保、风险投资、债务市场、基金管理等金融手段防范生猪产业风险和提升产业化水平的生产性服务。在我国启动生猪产业金融化综合推进初期,当务之急主要应借助银行信贷、生猪保险和生猪期货三大手段。银行贷款配合国家生猪补贴,可以启动或扩大生猪养殖和贸易;保险机构和兽医防疫站等相关方面共同设置的生猪保险可以免去天灾、疫情导致的不确定损失;生猪期货则引导生猪产业的规模生产、质量提升、套期保值、价格控制和市场共赢。同时我们可以健全订单农业与期货、期权等金融创新的有效组合以利用现代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配置与利益分配机制实现订单农业风险的金融化管理。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支持相当于对生猪的产业救济,生猪期货则重在实现生猪产业升级和价值提升。可见,开展生猪期货交易等金融化运作,能够综合治理生猪产业风险,优化对养殖者和消费者的服务,推进生猪产业化进程和产业升级,加强金融市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实现社会和谐。
(三)准备度
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深入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扩张,金融手段都开始运用于治理生猪产业风险,中国经济金融的全球化发展也使其生猪市场的金融化综合治理具备了一定环境。
首先,国际社会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西方发达国家除了对农业生产进行补贴以外,还利用金融创新手段进行生产性服务。例如,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在1964-1966年间先后推出的活牛和生猪期货合约成为与能源、农产品、有色金属比肩的大品种,满足了美国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应对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的需求,对稳定美国生猪生产、储运、加工和消费市场,提高生猪品质均一性,促进生猪产业的专业化及现代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在风险控制、交易、实物交割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我国开展生猪期货交易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其次,我国相关金融条件已经成熟。1)已经开始利用“订单农业”和金融创新的组合推进农业发展,例如,采取金融机构进入“公司+农户”或者“公司+合作组织+农户”模式或“公司+中介+农户+金融机构”模式,既为农户解决启动资金,又实现公司的资金回笼,且有效地分散农户和公司的经营风险;推出期货订单、期权订单与期货期权订单并已经拥有比较丰富的农产品期货交易经验(见表1)。而且我国生猪期货设计工作也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335个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6]可作为生猪期货交割地点,生猪产品加工相关的屠宰、冷冻冷藏及检验技术发达,适合开展期货交易;2)已经逐步成立生猪行业协会或联合会。中国很多地区已经在利用订单农业和金融创新组合的基础上,成立生猪养殖联合会。联合会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农民会员进行技术研讨,交流养殖经验,提高标准化整体养猪水平。同时,为扶持更多的农户养殖致富,联合会出面担保,向银行贷款,有力地促进了订单农业和金融扶持的组合创新,有效地实现了生猪养殖户的金融需求,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中国生猪生产一盘散沙的局面。3)已经出台很多金融政策。央行和银监会的政策非常明朗:2006年初,央行开始推动只贷不存的非银行性金融公司的试点;2006年底银监会出台了“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7年农村商业银行上市计划启动,而且外资银行也已经开始瞄准中国农村金融市场,这些都是中国农村金融史的重大突破,意味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走上了多元化道路。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接连发文: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农业部、保监会、疾控中心、保险公司等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猪肉价格上涨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关于做好生猪保险和防疫工作的通知》、《生猪保险和疫病防治工作框架协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等文件,这为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广泛参与、协同推进”的生猪联合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可见,我们已经在期货、保险、银行等方面具备综合治理生猪产业风险的制度和技术基础。
表1 我国目前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情况
二、中国生猪产业风险的金融化综合治理机制
生猪市场风险金融化综合治理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养殖;养殖户、保险商和畜牧防疫站或其他方面共同设立生猪保险实现产业救济;建立生猪期货做好规模生产、价格引导和套期保值。
(一)健全生猪投融资体系
生猪生产最初得靠养殖者自有资金,同时可以向私人借贷,更多的是向银行和信用社借贷或者向市场融资。因此,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使得资金有序有效地流向生猪产业,一方面对生猪生产实行直接补贴、税收优惠或贴息贷款(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国家对能繁母猪补贴从每头50元提高到100元),另一方面出面推动保险,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使生猪生产更易获得银行贷款。但是,生猪投融资当务之急是优化农村金融供给,特别是创新农村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农业板块。
1.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首先,中国农村存在巨大的金融缺口。美国3亿人口,有40000多家大中小银行;连孟加拉都有尤努斯为穷人和农村服务的乡村银行,而中国13亿人,不到2万家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因此,为了加大对生猪生产和贸易的扶持力度和提高其效率,我们必须加大金融供给,在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的基础上,考虑给农民创业、增收和致富必要的融资条件,首先做好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充分发挥它们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同时建立起内生于当地的具有社会投资功能的城乡社区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互助社、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形成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采用信用担保、委托贷款、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参股等多种投资方式支持生猪产业。
2.提升资本市场的农业板块
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应该多开辟农业板块,甚至建立生猪产业板块,多扶持有资质的生猪产业相关企业上市。同时适当开放债券市场,让生猪企业有条件发行债券,扩大生产或者改进技术。
3.健全社会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完善的个人、法人、政府及第三部门的信用体系,在此基础上辅以科学的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互助性担保、再担保四位一体的担保体系,实现借贷的风险分担;同时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积极探索支农信贷的有效方式,确实加强和改进对发展生猪生产的金融服务,加大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
4.简化融资手续
一是简化贷款手续。积极鼓励和引导生猪生产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特别是优先支持“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的各类主体,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充分运用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以及银(社)团贷款等方式,对各类养殖场(户)进行资金支持。另外,一些“三农”贷款需求可以通过信用、联保等方式予以满足,不需要抵押。二是简化上市和发债手续。对惠及三农的项目应该在保证有担保或法律要素齐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实现生产企业的快速融资。
(二)生猪保险
生猪保险责任包括应对自然灾害、疫情疾病、意外事故和市场风险,因此,保险作为一个金融链条,是稳定生猪生产、妥善解决生猪问题诸多措施中的重要一环。发展生猪保险,有利于帮助农户分散转移风险,调动养猪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提高生猪产业防灾防疫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建立生猪户口簿
生猪实行统一保险,必须向计划生育那样,采用二维代码牲畜耳标,建立唯一“户口簿”对每头生猪的出生、防疫、出栏、死亡等情况进行记录,为实施保险工作打下基础。
2.建立系统保险制度
首先要完善财政、防疫站、保险公司和养殖户四位一体的综合能繁母猪保险、疫病保险、自然灾害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生猪再保险等品种的系统保险制度,其次要做好生猪保险机制设计,提高生猪生产的激励约束效率。
(1)切实做好能繁母猪保险
首先,建立健全农村服务网络机构,全面落实责任制,提高产品开发能力,组建和培训人才队伍,在经营中不断积累经验。
其次,尽快开发出保障全面、通俗易懂、价格统一、操作性强的能繁母猪保险产品。一是鼓励各保险公司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增减保险责任。二是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定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担48元,保户自负12元。
第三,加强管理并确保能繁母猪保险作用的发挥。抓紧做好如下必要的工作:一是开发完善能繁母猪识别系统,准确核实能繁母猪投保数量,有效控制道德风险,完善防疫工作。二是能繁母猪保险应独立建账、单独核算。在操作中要明确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保费补贴比例和具体金额。三是完成承保、核保、定损、理赔流程及IT系统的改造,以满足能繁母猪保险发展的需要。
(2)建立生猪综合保险体系
责成财政部门、保险公司和防疫站与养殖户组成联合保险,抓好生猪强制免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等疫病的防控工作,安排好疫苗的生产、调拨和供应,满足防疫需要;进一步完善生猪防疫扑杀政策,为解决生猪因疫病扑杀与意外死亡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对已投保的生猪,因发生疫病需要扑杀的,除由财政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外,与保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和防疫站予以赔付。生猪自然灾害保险、意外事故保险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同时,启动生猪保险再保险,进一步保障生猪保险的安全,从而完善财政部门、防疫站、保险公司和养殖户四位一体的综合能繁母猪保险、疫病保险、自然灾害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生猪再保险等品种的系统保险制度,
(3)加快完善生猪保险机制设计
生猪保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缴费和理赔等保险机制是否高效有力。因此,保险公司要开发好产品,要通俗易懂,让农民看得懂、消费得起;要提供良好的服务,确保保护能够迅速获得应有的赔偿。
首先,细化生猪保险及其理赔工作。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政府负担保费的80%,养殖户负担20%。但是,政府出资80%的保费不能发到养猪户手中,防止有人拿这些钱去买猪肉而不买保险。养殖户负担的20%保费因收缴困难,可以考虑让地方食品部门代保险公司向屠宰商收取。养猪户不用缴交保险费就可享受保险保障,可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屠宰商也会因为生意不错,乐意代交保险费。同时畜牧部门也可以介入,和屠宰商、保险公司共同负责生猪的保险工作,当年保险费有结余时各得50%,如果出现亏损,保险公司承担70%,畜牧部门负责30%。
其次,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农村贷款保证保险产品,探索农业保险和小额贷款互动机制,帮助养殖户更为容易地获得农村小额贷款,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使银行集中信贷资金,加大生猪产业链各环节投放力度。
第三,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包括生猪生产、屠宰、冷冻、运输、销售和产品质量等覆盖整个生猪产业链的保险产品,通过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结合,确保生猪产业链上下游的稳定。
第四,对于惜赔、少赔、拖延赔付等损害养殖户利益的行为,对于擅自更改生猪保险费率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甚至取消保险公司的经营资格。(www.xing528.com)
总之,建立起政府、防疫部门、养殖户、中介、金融机构等利益攸关者的生猪政策性保险制度和生猪疫病防控机制是促进生猪生产发展、保护农民养猪收益、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两项重大举措和支持“三农”的长效机制。
(三)生猪期货
受自然灾害、疾病疫情和经济规律共同作用,我国生猪生产的自然、疫病和市场风险一直很高,这是制约我国生猪产业化的重要原因。因此,我国需要发展生猪保险,分散和降低生猪生产的自然和疫病风险;需要发展生猪期货,转移生猪生产的市场风险。换言之,通过期货的促进规模生产、发现远期价格、套期保值和市场稳定功能,帮助降低生猪产业的市场风险。
1.创造生猪期货的产业条件
首先,大力培育生猪养殖大户,实现生猪养殖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第二,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制度,保障生猪养殖的土地需求。在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和保证生猪养殖用地合法性的前提下,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7],例如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其他土地直接以入股、出租和出让的方式进入市场;农民可用土地投资,可以抵押融资。简单而言,就是还地权予农民,使农民有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制度条件,将推动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发展生猪产业化经营、提高生猪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满足农户养殖者的金融需求,一方面切实解决生猪规模化养殖和经营的用地需要,共同支持生猪生产和经营的产业化。
2.设计合理的生猪期货交易流程
一个完整的期货交易流程应包括开户与下单、竞价、结算和交割4个环节。1)开户与下单。投资者选择一个资质合法、运行规范的期货经纪公司。经签署合同、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开户后,可直接上网下达交易指令,或者通过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进行交易。目前全国有近200家期货经纪公司,现货企业可以在较大范围内进行选择。2)竞价。利用公开喊价和计算机撮合两种竞价方式形成期货合约价格。3)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在每一交易日结束后,对投资者的盈亏进行结算,同时发出交易结算单。投资者对自己的资金情况可以随时监控,掌握自己的投资情况。4)实物交割。通过对冲平仓的方式了结履约责任,即期货合约到期时,投资者没有通过下达相反指令结束已有期货合约的,将与另一个交易者配对,在经交易所注册的仓库中进行实物和货款的交换。
3.设计标准的生猪期货合约
确定体重在95至105千克之间、最后肋活体膘厚在25毫米以内、符合国家流通标准的生猪作为期货标的,因为2006年我国出栏的生猪约30%以上符合这一标准,覆盖面积较广。交割形式可以活猪的形式进行交割,交割地点可以选择湖南、湖北、河南等生猪主产省的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
4.建立生猪期货的风险防范体系
为了更好地利用期货市场,现货商在从事期货交易时应注意风险。1)正确判断价格走势。因为若投资者对价格走势的判断出现失误,持有的期货头寸与市场走势相反,将面临较大的损失。2)预备后续资金托底。因为若当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持有的期货头寸发生结算亏损,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交易者可能面临强行平仓风险。3)预防交割风险。因为若企业未计划进行实物交割且在合约到期时没有及时做反向交易将期货持仓结平,将陷入实物交付或接受的困境。[8]4)建立动态的保证金系统。根据价格波动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性,实行不同保证金制度,即考虑持仓头寸的差异,按照持仓收取保证金;根据风险转移者、投资者和套利者购买产品的不同动机、不同风险,对他们收取不同比率的保证金和手续费;对比较成熟的交易品种实行动态涨跌幅限制,以增强市场流动性;合理设置农产品期货交割的仓库,提高交易所对交割仓库的管理水平,降低仓单生成的费用,逐步引入现金交割、期货转现货、车板交割、无纸化仓单等多种交割制度,实现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从人格化交易到非人格化交易、从信用软约束到硬约束的演进,提高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
5.成立期货投资基金
加大期货市场开放程度,建立起与现货市场一样开放的期货市场,允许外资进入,放松国内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国际期货市场的管制,给予有资质的企业外盘交易资格。特别是,成立期货投资基金,多培养期货机构投资者,促进“公司+农户”、“期货+订单”模式的发展,提高生猪产业化程度。同时,鼓励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改善期货市场的投资队伍和投资水平。逐步放开银行、保险、社保、国企、外资、基金等资金参与生猪期货的比例,扩大期货市场的资金来源,提高市场流动性。
6.适时推出期货期权
因为期货投资者通过运用期权来规避期货交易风险,有利于投资信托更趋稳定和理性。在期货价格异常波动时,可以减少市场的恐慌性买卖行为,抑制单边市风险状况的出现。另外,投资者可以利用期权进行低风险的套利交易等组合投资,有助于机构投资者控制风险,改善市场结构,有效遏制市场操纵行为。
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将推动期货市场发展列入其中。而且,市场风险要靠市场手段来化解。猪价涨落是供求关系使然,而养猪户的生产决策,来自于他们的价格预期。因此,建立能够回避价格波动风险、锁住预期成本的套期保值机制,即生猪期货,才是我们当前的战略选择。
总之,金融化综合治理机制目的和功能在于构筑风险外化通道使风险流量化,解决“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减少养殖户决策的盲目性,降低生猪产业化的运行成本与风险,提高其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中国生猪产业风险金融化综合治理的保障体系
中国生猪产业风险的金融化综合治理就是建立起政府(包括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证监会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养殖户(个人或企业)、屠宰商(储备基地和加工厂)、经纪人等利害攸关者的信用链,从而实现风险共担、转移或化解。但是,要使中国生猪产业风险金融化综合治理机制要有效持续地运行,必须有系统的政策、知识、监管、信息四大保障体系。
(一)可持续性的配套长效政策体系
中国经济具有很明显的政府换届周期,因此,作为关乎民生的生猪产业,要保持健康发展,必须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政府主要的政策工作就是优化政策组合,特别是实现两大政策的双轮驱动:一类叫“基本职能性”政策,无论什么时候都得坚持不懈。主要是五项政策:基础信息监测与发布、疫病防疫补贴、疫病猪扑杀、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利用政府储备调节市场短期波动。第二类是“加强促进性”政策,只要不扭曲市场就必须常抓不懈。这些政策包括: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补贴、生猪产量奖励、良种补贴、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不管是“基本职能性”还是“加强促进性”政策,核心目的都是为了促进整个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不管猪肉价格上涨或是下跌,国家都会根据相应的情况来进行政策的设计、进行政策力度的调整。
(二)建立有效的金融知识教育培训体系
首先,培养有金融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村长、乡长、县长、市长等基层领导,有力地推动国家金融财政政策的传导;其次,成立金融知识普及工作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金融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组织好相关企业和农民的培训,使农民成为金融市场的自觉参与者。再次,加强调研和创新,不断更新生猪产业风险金融化综合治理产品。
(三)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和市场调节体系
首先,严格金融机构的准入制度,并推出合理的退出制度,同时设立投资者保护制度,为支持生猪产业的金融机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其次,建立问题猪肉强制召回和问题企业强制破产制度。工商、质检、物价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猪肉市场监管的各项制度措施,严格监管生猪产业市场主体,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防止注水肉、病死肉等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规范生猪屠宰,经检验合格的猪肉将被盖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一旦出现问题猪肉,立即责令定点屠宰企业召回并严格惩罚屠宰和生产企业,严重者,吊销资格或强行破产。再次,进一步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完善储备调节功能,加强猪肉产销区衔接工作,健全应急调运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生猪运输成本,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主要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四)建立有效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农村一向闭塞的原因,就在于信息不畅,因此必须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特别是抓紧建立生猪生产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部门信息沟通,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统一、高效、权威、准确、反应迅速的信息报送与发布机制,及时提供准确、全面、客观的生猪生产、市场供应和价格信息。当务之急就是由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部门从人力、物力、财力等软、硬件方面建立农业信息高速公路并使之服务于生猪市场金融化运作:1)整合电话网、电视网和电脑网形成“三电合一”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千方百计扩大信息传播;2)建立和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地方“商务天气预报”,充分发挥市场信息的引导和服务作用;3)做好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工作网络,完善数据直报流程,加大催报和稽核的力度,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准确;搭建产业安全信息服务链,形成地方产业安全信息服务子站群;强化成果应用,做好预警报告编制,利用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站以及各地子站群发布产业安全警讯;4)精心组织好基层商务信息服务站,为农民查询和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总之,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是支撑生猪金融化推进的基础设施之一,我们必须对相关部门农产品信息统计和发布环节进行整合,形成全国统一的信息采集、整理和发布渠道,把包括期货市场在内的各种农业信息迅速传递给千家万户,积极引导农民获取农产品现货与期货两个市场的信息,形成期货现货一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发挥农村信息化的“倍增器”和“催化剂”作用。
综上所述,金融化运营是规避生猪产业风险和减少产业损害的标本兼治的系统方法,我们必须认识到建立金融化综合治理机制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建立起银行、保险、期货三位一体的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化综合治理机制,同时建立起金融化综合治理的保障体系以保证金融化综合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和永续性。
参考文献:
[1]白暴力、梁泳梅:当前猪肉价格上涨的市场原因与对策[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8),P24-28
[2]何蒲明:我国生猪期货上市问题的研究[J]饲料工业2007(3),P58-60
[3]吴坚:生猪期货——生猪企业避险的工具[J]中国猪业2006(5),P-20-22
[4]李宁、李龙滨:对我国生猪期货上市问题的浅析[J]现代畜牧兽医2006(8),P1~2
[5]冯永辉:生猪期货的上市将改变我国生猪市场周期[J]中国畜牧杂志2006(10),P27-30
[6]罗孝玲、董彦峰、饶红浩:推出我国生猪期货品种的探讨[J]技术经济2004(5),P43-44
[7]伍和明、唐维:浅谈生猪保险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J]广西畜牧兽医2000(2),P19-20
(该文主要内容曾发表于《农业经济问题》2008年第4期)
【注释】
[1]李晗虹:生猪期货市场的建立和生猪期货交易[J]饲料广角,2007(13),P15-17.
[2]商务部要闻快报2007年11月27日[EB/OL]http://cbrscyxs.mofcom.gov.cn/cmt/mmt/_news/2007/11/1196389162069.html
[3]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每日要报[EB/OL]http://www.chinaprice.gov.cn/fgw/chinaprice/free/yaobao/M_I_0_0218_080418.htm
[4]Merton,Robert C."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Management and Regulation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Vol.19,nos.3/4(1995):461-481.
[5]吴晓求:现代金融的核心功能是配置风险[J]经济经纬2003年06期,P43-48.
[6]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1号[EB/OL]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0602/20060201483407.html.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2007年12月20日
[8]李晗虹:生猪期货市场的建立和生猪期货交易[J]饲料广角,2007(13),P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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