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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金融机构模块化设计?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模块,中国必须做好金融模块化的分解和集中,才能“玩转”金融魔方式的模块,才能作为中国经济的优质模块,提高改革开放和“和平崛起”的水平和效益。

如何进行金融机构模块化设计?

摘要:金融模块化是中国金融现代化的一个思路。金融模块化包括模块的分解和模块的集中,金融可以先分解为产权、信息、业务三大模块,再进行模块化集中即建立金融控股集团、外部战略联盟和综合监管机制,这样通过金融模块的分合与国际接轨实现金融创新促进金融现代化。

关键词:金融;模块;模块化;现代化

中国金融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有大思维大智慧,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金融革命,这样中国金融在剩下的入世缓冲期才能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外资金融的挑战,进而走向国际化全球化。而构建灵活的金融模块是提升中国金融竞争力的一个强大武器,因为灵活的金融模块将使得中国的金融工程建起强大的金融长城,继续留住中国顾客占据巨大的金融利润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模块,中国必须做好金融模块化的分解和集中,才能“玩转”金融魔方式的模块,才能作为中国经济的优质模块,提高改革开放和“和平崛起”的水平和效益。

一、模块化及其意义

(一)模块及模块化

模块并非具体指什么东西,而是指在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产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呈现出来的用于解决复杂系统问题的新的方法。它是指通过每个可以独立设计的,并且能够发挥整体作用的更小的子系统来构筑复杂的产品或业务过程。[1]而模块化是一种在进化环境中促使复杂系统均衡动态演进的特别结构(Simon,1962),或者是一种有效组织复杂产品和过程的战略(鲍德温、克拉克,1997)。事实上,学术界对模块化的理解一直存在着差异,Alexander(1964)认为,模块化作为一个规则被用于建筑设计,目的在于使建筑物的外形和环境更好地协调,并克服设计者认知上的不足;Starr(1965)则把模块化看作是解决市场所寻求的更高的多样性的最好解决办法。20世纪70年代后的研究显示,模块化被认为是复杂系统组织在软件(Parnas,1972)、产品设计(Henderson&Clark,1995;Baldwin&Clark,2000;Ulrich,1995)、生产(Starr,1965)和组织形式(Sanchez,1995;Sanchez&Mahoney,1996;Langlois&Robertson,1992;Schillin&Steensma,2001)上的必然选择或自然而然的结果。进一步的分析表明,模块化至少包括以下三层含义:第一,系统中的模块被“独立地设计和生产”。第二,各模块之间“工作得天衣无缝”。第三,由于规则的确定性和可扩展性,模块化界面都可以不断升级并且与低旧版本可以兼容。实际上,模块化系统由许多独立单元(或模块)组成,其能否高效运行的关键在于标准化(“可见”)的规则和非标准化(“隐含”)的设计参数的分离。只要这一分离是精确的、清晰的和完整的,模块化就是有益的。[2]显然,模块化就是将复杂系统(或过程)分解为半自律的子系统(即模块),这些模块在同一的标准界面平台下,相互独立地被设计和生产,并能够对市场变化做出适应性选择。总之,模块是指具有某种确定独立功能的半自律性的子系统,它可以通过标准的界面结构与其他功能的半自律性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而模块化则是一个将系统或工程按一定规则进行分解和整合的动态过程。这一定义表明,模块化(分解成半自律的子系统)是处理复杂系统的有效途径,是为了处理复杂事务而进行的一种努力。模块化系统中系统要处理的信息为两种:一种叫做“系统信息”(即Baldwin&Clark的“可见”信息),另一种为“个别信息”(即Baldwin&Clark的“隐含”信息)。[3]大型、复杂的巨系统可以分成许多子系统,而子系统内又往往可分割成许多相对独立的单元,这些独立单元和子系统就是模块,因而系统是由模块组合而成,也就是说系统具有组合化的特征,各个构成单元(模块)虽没有定量的参数,但却有明确的定性的功能,并具有典型性和通用性的特征,即具备模块化的两个基本特征:组合化和通用化(或者说标准化)。因此,衡量一个系统能否算作是模块化系统的主依据,就是看系统是否具有“模块性”即清晰而简明的层次结构,其中的模块是否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也就是说各种模块都有自己不可替代的功能,而且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作为一种新兴现象,模块化决不仅仅局限于产品设计方面,模块化也被普遍地用在经营管理、组织结构设计等诸多方面,模块化是新产业结构的本质(青木2002),模块化是与分工经济相联系的经济现象,是经济系统演进的结构性表现——经济系统的演进是遵循着“规模经济——分工经济——模块化”的基本路径。[4]

(二)模块化的意义及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标准化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而模块化是运用标准化原理开创新的标准化的过程,它使得现代工业生产呈现多样化、分散化、柔性化的特点。模块化=组合化+标准化,所以,模块化包含着两个过程:系统“分解”并建立模块系统;模块“组合”,并建立新产品系统型谱。事实上,模块化(以分解和组合为其主要方式)是现代工业大生产特点(即以组合式产品结构满足多样化的需要;科学技术发展是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的模块化过程;柔性生产线是单元模块的柔性制造和组合)的最基本规律,也就是模块化的奥妙在于它能够实现即插即用的1+1>2的协同效应。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地理上的分散化是以制造和经营的一体化系统为前提的,而模块化正是研究系统最佳分解与组合艺术的理论和方法。

Coase(1937)和Williamson(1975)运用企业与市场的理论对模块化和外包进行研究。其他人认为模块化使得企业与市场相互融合(李海舰等,2004),模块化对降低成本(Suh1990)、培育核心竞争能力(Prahalad,Hamel,1990;李海舰等,2002)、产品开发(Clark,1989;Fine,1998)以及知识管理(Fine,Whiteny,1996)产生影响。模块化能够扩展市场份额,增加盈利和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能够最大范围的利用企业的人、财、物,实现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因此,模块化是一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组织创新模式。分解复杂的系统后所得到的模块本身就是复杂的系统;而且模块联系规则也是不断与时更新;模块之间的联系规则(“可见”设计规则)一旦确定,每个模块的设计和改进都会独立于其他模块的设计和改进。换言之,现在模块及模块化的复杂性及其固有的创新演进特性使其有别于古典意义的分工协作,在应对不确定性增强的市场时,模块化为他们提供了一种高效、高定制化的途径(青木昌彦,2002)。模块化使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渗透到产品的开发设计、管理经营乃至产品价值链的整个过程,因此企业组织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互动的一个演化系统。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能够得到及时、彻底的体现。因此,在企业生产模式转变为大规模定制模式之后,“实现大规模定制的最好方法——最低成本、最高的个性化定制水平——是建立能配置成多种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模块化构件”(Pineⅱ,1992)。而且现有的事实“已证明在所有的产业中,产品本身的模块性都会提高国际竞争力”(青木和安藤,2001)。模块化作为一种有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新的组织模式,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并被广泛应用于各个产业。我国正在不断地完善市场机制,企业不得不进入残酷的“淘汰赛”。特别是加入WTO后,许多企业被迫卷入更为残酷的国际竞争。对模块化的关注和研究,无疑将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提供有益的启示和有效途径。

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扰动加剧和产品复杂性的增强,模块化组织的优势逐渐显现,模块化应用范围不断拓宽,频繁应用于产品、产业结构及管理方面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及技术效益,这引起经济学界、管理学界的关注。日本学者(池田、藤本等)的研究表明模块化在网络产业和汽车工业受到了普遍重视。例如计算机的两大关键模块:英特尔芯片、微软的操作系统;网络中的关键模块:思科路由器、Sun的服务器、EMC的存储器、ORACLE的数据库,这些构成了信息数字化的关键。模块化使得关键部件或者附属业务可以外包,使得公司内外可以更加紧密合作,实现公司的纵向一体化管理到水平式的横向一体化管理;使得公司能够控制日益增加的复杂技术,通过增加的复杂技术,通过把产品分成子系统即模块,设计师、生产者和使用者获得了很大的灵活性。Pineⅱ(1992)的研究显示,组织构件的模块化在重型设备、手表、自行车快餐、以及法律服务和信息服务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模块化不仅在制造业公司很普遍(Baldwin&Clark,1997),许多服务业组织也正在实行模块化管理,特别是金融服务业,这一进程很快,“没什么比股票证券更容易模块化的了”(Baldwin&Clark,1997)。毫无疑问,在过去20多年中,模块化作为一种新的组织模式以及产业结构的新本质,正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青木,2002)。显然,我们已经进入一个模块化设计、制造、组装甚至管理的时代。

金融领域的工作流程较为顺畅,例如股票及其他证券服务进行模块化要比对任何其他服务进行模块化更为容易。金融服务纯粹是无形服务,它没有坚硬的外表面,没有难以制造的外形,没有复杂的线路,也没有复杂的计算机代码。由于金融科学极其复杂精致且高度发达,因此,金融服务能够比较容易地进行界定、分析及分解。金融交易的设计原则源自数世纪以来薄记制度与现代法律和工业标准相结合的传统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发展。金融服务的提供者不必提供各方面的金融服务。例如,管理一组投资证券组合、选择资产、进行交易、记录交易情况、转移所有权、发表声明、提供担保服务等,都能进行分解并由不同的服务商提供。一些主要金融机构已选择在上述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例如位于波士顿的StateStreet银行提供的资产托管服务。其他一些金融机构在对其服务实施模块化改造时,仍寻求拥有及控制那些模块,就像当时的IBM控制其System/360型计算机一样。例如富达公司传统上是独立经营其绝大部分业务的。但是,当在降低成本的压力下,它最近打破了传统束缚,宣布由信孚银行为其托管价值110亿美元的证券指数基金。在上述新的业务安排下,信孚银行的指数基金管理业务变成了富达公司整体业务的“隐含”模块,就像大众汽车公司的零部件供应商在巴西总装厂所担负的生产责任一样。金融工具所固有的模块化特性已经成为创新的巨大动力。例如,通过将先进的科学方法与高速计算机相结合,设计者们能将证券分为较小的单位,并重新组合成为变型金融产品,这类创新使得全球金融市场变得更加通畅,资本能够在实行不同金融制度的国家间顺利流动。

金融工程和银行再造更是凸现了金融模块化的富有成效的实践和意义。银行再造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第一代银行再造始于20世纪80年代,商业银行普遍重视资产规模效应,基于“大而不倒,大即是美”的发展观,在经营战略选择上将并购、全能化等扩张手段视为首选。当时的商业银行实施BPR即业务流程再造,将整个银行业务视为一个流程整体,从而决定了将银行作为一个整体框架的存在的组织观。规模的迅速扩张取得了一定的正效应,银行资产迅速向大型金融集团集中,出现了一些兼具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的银行集团。这一代银行变革以银行间的并购,尤其是强强间的并购为主要特征。2、第二代则源于“大而不倒”信念的破灭。国际银行残酷的竞争环境、银行危机的频繁发生促使银行开始注重优化资产质量管理,其经营理念也开始由“做最大的银行”向“做最好的银行”转化,更加重视客户价值的实现,经营策略向CRM即客户关系管理转变。在这一代银行再造过程中,银行业务资源在信息化的作用下集约效益明显,从而改变了“细致分工”的传统组织架构,模块化的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已经初露端倪。3、第三代体现了银行资源的进一步重新配置。大型的战略结盟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银行之间优势资源的互补性合作,将非核心、非优势业务的外包(outsourcing)改变了“大而不强”的风险状态,在业务和组织上实现了银行内部与外部资源的模块化。综合实践和理论的发展,银行再造本质上是综合化的模块化金融创新,也就是实现了理念创新、银行服务方式的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青木认为:‘模块’是指半自律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与其他同样的子系统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并且,他把一个复杂系统或过程分解为可进行独立设计的子系统的行为,称为“模块分解化”,把将可进行独立设计的子系统统一起来的行为称为“模块集中化”。结合模块化思想和银行再造的实践,总体上来说银行会形成两大业务及组织模块结构,一是银行业务及组织的内部模块,主要是从银行内部业务资源潜力的挖掘和要素的重新配置角度来构建的。银行改造传统的科层式组织和业务部门分割,将银行业务流程改造成为前台和后台工作系统模块,前台负责对客户的服务,包括信息收集、产品介绍、业务洽谈、公共关系、营销以及售后等职责。而后台则包括银行决策模块、资源支持模块和监管与反馈模块,后台负责信息的处理、经营策略决策、新产品研发、系统维护、安全监管以及向前台的信息反馈。二是银行业务外包形成的业务外部模块。商业银行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和比较优势,将非核心优势业务和职能转包给其他银行,专业服务公司及信息支持企业,在银行之间、银企之间形成战略联盟,优势互补、互为模块。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银行运营成本,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同时加强了核心优势。[5]

根据鲍德温的研究,模块化结构由三个有特色的部分构成:一、“设计规则”,这必须遵守的标准或者游戏规则。银行再造模块化结构中,设计规则一般由银行决策部门制定,一开始设计规则制定是“由上而下”的,但是经过模块系统检测模块的反馈,设计规则可以“由下而上”做一定的调整。二、所谓的“隐形模块”。它依赖于设计规则,但具体操作可以独立进行;银行资源支持模块、业务执行模块和外部联盟则可以视为“隐形模块”,只要符合银行发展战略需要和业务规则,这些部门内部自由独立的行使各自的业务权力,同时在部门内部形成创新。各隐形模块的内部还可以构建多个工作小组,形成更下一级子模块,而针对外部盟友的选择,银行则通过比较及时地进行调整,发现成本更低,效益更加显著的外部模块,进而产生更大的选择价值。三、“系统集成与检测模块”。多个隐形模块被组装成系统后,它可以协调解决各模块之间遗留下来的小矛盾。银行所设立的监管与反馈部门担任着模块中系统集成与检测模块的作用,一旦发现各模块之间的不协调、设计规则没有被执行等方面的问题,这个模块将予以调整。因此,银行再造构建的模块化系统可以被认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此中各个模块都是个性和统一性的结合。每个模块只要遵守决策者设定的共同界面,就可以保证整体发展的方向和战略,模块之间的信息交流也就可以标准化。同时隐形模块可以不依赖主系统而自动独立运行,内部竞争、研发和创新并不影响整体系统的运行。相反,多模块独立创新和相互竞争反而会产生选择价值,形成“1+1>2”的整体效用,保证了整体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模块化能够提供组合创新的机会,有利于应付未来不确定性,有助于提高知识创新的速度,使得组织柔性化,管理灵活化,提高企业的市场适应性和敏捷性,锻造企业之间的动态联盟,从而可以提高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6]。实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块化、人员模块化、企业模块化,然后通过信息模块实现虚拟企业与实体企业的统一,这样,金融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虚拟经济而是实体经济(易纲,2003)。

郎咸平说金融第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是实现人员专业化、业务专业化、风险分散化、信息集中化、贷款零售化[7]。这里,虽然没有涉及产权改革和监管,但是其主张也是注重金融改革的模块化思维,即将金融分成五大模块,其中风险、信息可以归入管理,贷款可归入业务模块。模块化的首要步骤是重新界定生产流程中的各个模块,使竞争在各个环节展开,充分分工、激烈竞争并充分合作。模块使得设计、生产和管理由垂直一体化变成水平化,模块化使得信息从垂直沟通变成水平沟通,关键的模块的供应商可以有权制定模块的设计规则从而使模块可能成为市场影响力的主打。我们处于一个模块化环境中,市场已经模块化了,分工非常细腻了,模块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促进了技术、管理、生产和设计的创新,对于金融稳定与繁荣必将起到弥足珍贵的支撑,有效保障金融三性的协同。但是在考虑克服自敛性风险和过度模块化的路径依赖的前提下即注意模块的层次、规模与数量的确定,也就是注意模块化的质量,最关键的是如何做好金融的模块化的分解和集中工作,即做好金融产权、金融信息、金融业务、金控集团、外部联盟、金融监管与模块化的关系,使金融改革与创新工作从一开始就瞄准国际先进水平。

二、金融改革的模块化分解

(一)金融产权与模块化分解

合理的科学的产权结构是一个组织和社会存在的基础,产权改革是无法逃避的,在中国建立起强有力的全覆盖的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产权改革将最终提上金融改革的日程。只有科学地界定好金融产权这一模块,金融现代化的其他模块才能顺利次第展开。产权界定清晰,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金融企业才能真正摆脱政府的干涉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而不再是政府的出纳。产权界定清晰化以后,才能多元化进而社会化,金融才能在资本市场上进行大博弈,也就是市场才能使得金融优胜劣汰进而增强国际竞争力,占有国际金融利润场的一定份额。产权界定清晰后,才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激励和约束现代金融企业,也只有产权清晰化以后才能将金融企业工作人员变成企业利益攸关者让员工有一种归宿感责任感。产权界定清晰以后,才能进行动态的产权结构调整,也就是产权成为交易的对象,企业才能实现所有权、经营权、股权的分离。当然产权清晰化并非搞新的平均主义,而是按照能力按照贡献将企业股份分成不同层次,给予职业经理人、技术工人和一般员工适当的股份和股权,让股份和股权代表产权作为激励和约束资源合理地配置,并且让不同能力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贡献力量。只有产权改革顺利完成以后,并且依法保障产权安全,才能真正按照市场经济和世界贸易组织公平竞争自由选择的原则与国际金融接轨。只有产权改革完成以后,才能做到利率市场化。没有利率市场化,中小企业融资难将是中国经济发展永远的痛和中国经济腐败的润滑剂。

产权是金融改革和金融现代化绕不过去的一道坎也是金融制度创新切入点,2006年外资金融机构将大批进入中国,如果中国还没有建立起严格的稳健的产权清晰的金融企业,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中将缺乏强大的国内金融的支持,进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因此,金融产权必须是也必然是中国金融未来发展的第一大模块。金融产权模块化就是做好界定和保护产权的工作,同时以产权作为激励和约束手段,促进产权流转(例如通过股票、股权的方式奖励产权和没收产权)。

(二)金融信息与模块化分解

金融产权清晰化多元化社会化以后,要实现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完美链接,必须加强金融信息模块的打造促进信息畅通和各种沟通,包括金融生产信息化和金融管理信息化。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在公司质量上存在严重的信心不对称。为了解决这种尴尬局面,事实上也存在许多金融中介机构,如会计事务所、投资银行、股票承销商、信用等级评级机构、甚至风险资金,为公众提供上市公司质量的各种信息。但是,不少会计事务所和会计人员造假账,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为企业包装上市,已经成为危害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乃至整个经济秩序的毒瘤。琼民源、红光实业、郑百文这些神话的破灭,每一家都有注册会计师参与其中。“购买会计原则,劣币驱逐良币”已经成了金融监管与治理急需解决的问题。[8]这也说明金融信息模块是一个水平的多部门的工作,包括政府、企业、投资者、中介,因此除了金融企业自己的信息系统,国家必须建立好个人征信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同时建好信用担保体系,再保险体系。个人征信体系可以借助第二代身份证启动的契机,做好新一轮的人口普查和基本信息采集,然后建立数据库特别是个人信誉记录,这样才能在信贷审核的时候简单易行。金融信贷的主要对象还有企业,当然必须借助国家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大好时机,做好企业户口登记和企业信誉记录,同时政府作为经济发展的服务部门当然也必须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政府的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等信息和服务都必须实现电子化,而且时时接受群众监督。简单言之,政府必须首先形成信誉机制,企业和个人才能顺利实现信息的畅通,从而信任信誉,最终建立起诚信社会。所以金融信息模块不是孤立的,而是应该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信息模块健全的时候才能产生良性互动,实现信息的双向流动,否则金融信息模块只是一个点缀,信息部门化将导致信息孤岛。金融信息模块不仅要求信息的公开,而且信息必须是有效的而非垃圾信息。政府必须首先做好电子政务,也就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快捷高效的服务,而作为企业就是做好电子商务,做到政府、企业、大众三者互动,也就是实现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府双轮驱动,实现网络效应和网络经济。

除了金融企业外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安全健康的信息高速公路,也就是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起一个信息传递的网络,随时随地无线消费者的无限,快速实现与消费者的终端对接从而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这样才能使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消费提供者避免信息不对称进而消除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当然这条信息高速公路必须与电讯、电力、物流等其他高速公路对接而非自我封闭。当然为了自己的利润和影响力不至于丧失惨重,也不应该盲目地与其他渠道合作,例如美国银行界就增经抵制了微软对拥有在个人理财应用软件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Quicken软件的Intuit公司的兼并。1994年,数家银行联合收购了Intuit在客户金融服务软件领域的主要对手Meca公司。两年后,一些银行与IBM结盟,联手组建Integrion公司,目标就是发展新的基于Internet的银行渠道在新的金融服务超市中,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平等的“货架空间”,并强力掌控影响整个行业利润流向的那些核心业务。结果,银行业作为一个整体限制了这个潜在的利润池关卡上的非银行业的力量聚集。

拥有信息基础设施以后就是要建立金融情报中心,随时吸纳和公布市场信息。作为金融的一大模块,金融信息主要表现在金融生产和金融管理上。也就是不断开发网上金融产品,对人力资本、生产、物流、营销等进行信息化管理。例如引进信息化管理软件如CRM,TSM和ERP,实现产品生产力和管理生产力。信息模块的目的就是在拥有超强的科学技术支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创新,就必须让消费者和企业实现互动,因为顾客的满意度永远是由顾客决定的,顾客满意以后才能有顾客忠诚度,这样才能在外资金融夹击下继续留住巨大的国人客户占有一定的利润池。简而言之,就是要建立咨询系统和金融产品宣传系统,让新的产品和服务快速地为消费者所接受。管理包括产品、更包括人力资源的管理。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每时每刻的业务流程,这些都应该能够达成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双维网上监控。因此金融的信息模块化下的管理必须有新的四大理念:1、拥有高级金融人才即商业银行家、投资银行家和风险投资家。[9]2、专注于核心业务,充分挖掘核心价值,然后扩展相邻业务。3、灵活性和适应性。捉摸不定的未来和不确定时代要求银行的战略、领导力、组织架构要有更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银行必须要有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新技术、市场和动荡的经济环境的挑战。4、重建客户关系。“零距离”的信息时代,使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动荡不定,而且主导权越来越转向客户,重建客户关系,增加银行与顾客、员工之间的透明度,从多渠道、多层次建立网状联系是银行面临的重要任务。客户关系的基本要求包括:保证基本业务、支持客户、致力于科技投资以满足个性化需要、满足客户在全球化背景下的3A需求、主动营销新产品。客户关系在21世纪必将发生从内涵到外延的重大变化,成功的金融服务机构将从CRM(客户关系管理)走向TSM(total stakeholder management,相关人员管理),它是一个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系统,机构要获得发展必须满足(或承诺实现)所有个体与机构的需求,这些个体与机构与该金融服务机构是息息相关的(如图1)。在进行企业管理中,良好的群体关系、企业的凝聚力是企业成功的关键之一。协调好各个部门(模块)间工作程序上的接口,协调好每个人(最基本的模块)与集体之间在理念上、情感上、利益上的接口,则是企业兴旺发达之本。[10]

图1 TSM示意

金融通过信息化建立起强大的网络,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多维互动,才能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给顾客提供尊贵和卓越服务。金融高度信息化以后,才能从注重信贷风险管理转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并举,信贷资产与非信贷资产并举,组织流程再造与技术手段创新并举,努力提高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才能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全面成本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减少风险,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最终按照《新资本协议》进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只有在内部信息模块建立科学的基础上,作为制度敏感性的行业、风险高度集中的经济载体的金融,才能实现企业的制度化管理,企业文化才能科学地分解与贯穿,这样每个金融企业与其他金融企业或者其他行业才能实现策略联盟和重组购并,产业资本、商业资本、金融资本三者才能共存共荣,整个国家的金融政策的传导机制才能畅通,“风险才能流量化而不是沉淀不动”(吴晓求2003)。

(三)金融业务与模块化分解

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导致了大规模生产范式的危机,这主要表现在:(1)市场消费由功能消费、便利消费进入个性化消费阶段,从而导致了统一市场的细分。因此,厂商必须为细分的市场提供多样化产品。(2)多样化需求的存在,使产品的生命周期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也缩短,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因而使固定不变的流水线生产变得难以适应。但是中国的金融企业由于国家信用的隐含担保,总是提供十分落后的同质性产品和服务且没有改革创新的动机,不仅低效率而且理论上和技术上已经早已破产。中国金融现代化必须在坚持核心业务实现核心利益核心价值的基础上,发展好相邻业务,做好业务创新,因此业务是金融的一大模块。外资银行在进入中国以前已经开始研制符合中国人的新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并且开始申请专利,面对这样的挑战,中国金融界不能只是靠政府设置金融贸易壁垒,而是应该面对现实充实自己,充分发挥核心业务的核心价值,同时做好相邻业务的扩张。以业务模块划分而成的金融模块化组织有助于企业快速适应市场需求和定制,既能够对市场多样化的需求作出快速响应,同时又能够高效(即低成本)、快速地为市场提供定制产品。而基于模块化的大规模定制模式,不仅能够通过灵活性和快速响应来实现多样化和定制化,同时还可以通过大规模生产,生产出低成本、高质量、高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为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及细分市场提供了可能。具体到中国金融上,我们可以进行一下的业务模块构造:在客户结构上,加强高端客户的营销,推出卓越服务或者尊贵服务,这样才能守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瞄准珠三角、长三角、闽南金三角或海峡西岸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等经济增长繁荣地区,同时关注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振兴。在产品结构上,继续保持传统借贷业务,发展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和服务,拓宽产品空间。特别是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因为未来的世界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必须创造出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和服务标准,引进标准普尔体系对自己进行严格的对照评析。

中国金融对于业务模块化,并没有严格区分核心业务和相邻业务。我国金融行业细分现状如以下所列:1.资产业务,包括贷款业务、投资业务、票据和贴现业务;2.负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和同业拆借业务;3.中间业务,包括债务结算业务、代理业务、银行卡业务、国际结算业务。其中又可以细分出热点业务:个人理财业务、银行卡业务、国际业务、网络银行业务。以中国银行为例,在网上板块它奉行“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开通以下四种服务:1.个人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消费信贷、投资服务、银行卡、汇款及外汇结算、便利服务、出国金融服务、电子银行服务);2.企业金融服务(存款业务、融资业务、国内支付结算、国际结算、基金业务、企业理财服务、金融机构服务、电子银行服务);3.资金和国际业务(资金业务和国际结算);4.客户交流(ATM站点、网站地图、理财计算器、联系我们、关于中行)。可见,银行已经开始建立自己的金融业务模块,而且它们认识到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得银行和客户之间在保持“3A”接触的同时,又可能由于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因素导致各银行吸引力的差异。因此,它们利用标准化和个性化来化解信息时代的商业距离悖论。标准化提供稳定、廉价的服务,个性化提供特定市场中特定需求的服务。这也就是现在很多银行提供的所谓的个性化人性化的“尊贵服务”或“卓越服务”。

中国现代金融发展不久,必须首先建立起自己的产权、信息、业务模块,然后才能整合这些模块,实现模块的集中。模块的集中就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中国金融规模经济竞争力,扩展人民币的货币区。

三、金融改革的模块化集中

模块化是大公司(集团)进行专业化生产布局的依据。首先,模块化是现代产品结构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的高新技术产品趋向结构复杂化和多学科技术的综合运用。现代产品的基本构成模式是组合式的即各个专业厂所制造的零部件是标准化、系列化的,才可能适应众多产品的组合需要,可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达:新产品(系统)=通用模块(不变部分)+专用模块(变动部分)。其次,分工和协作以模块化为基础,因此,模块化是金融控股集团下各子公司求得发展的有效途径。各金融模块以自身的专业特长为核心,横向面向市场,才能求得更大发展。运用模块化原理,积极向各个地区、各个领域中的相似专业渗透,推出不同功能不同结构的系列化产品和系列化服务。在坚持和新业务的基础上实现跨行业服务的柔性系统,实际上就是由不同功能的模块单元的有机组合而构成的。第三,模块化是大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工具。现代化的大公司呈现机构庞大、关系复杂、经营活动面宽量大的特点,模块化理论无疑有利于理顺各种关系,并进行有效的管理。从大公司的机构设置来看,各个职能部门是一些功能模块,公司是这些职能部门的有机组合的产物。若把公司视为系统,其下可设若干子系统,子系统下可设模块,而大模块中又可套小模块,由此形成大公司的层次结构。各个大小职能部门既有其特定的职能和独立性,又通过接口结构相互联系和制约,除上下的层次结构外,还存在着横向的网络结构。而规模不同、层次不同的模块,则是公司的构成要素。在模块化理论中,模块是一种具有特定功能和输入、输出接口的“黑箱。”“设计师”只需知道模块的功能和输入、输出接口,就可用其构成系统,而不需知道模块内部的详细结构。大公司所属的各子公司或子公司下属的小公司都实行承包责任制,一般情况下,上一级公司只需确定和检查下一级的输入、输出,即可知道其工作绩效。只有当输入、输出达不到要求时才需对模块进行“解剖”,分析其内部症结之所在。从而简化了系统的管理。每一个大公司本身实际上就是一个模块化系统,总经理的任务如同医生,开出一个能适应企业生存、发展的处方;或者如同文学家,用文字(通用模块)做出一篇好文章。为此,需对构成系统的各要素(模块)及其最佳组合方式和组合效果有透彻的了解。具体来说,总经理的任务在于根据系统的总体目标分解系统,确定各个层次的模块和功能及其接口(输入、输出),然后组合成系统,并通过协调使系统进行良性运行。企业运行的绩效取决于总经理对系统分解、组合和协调艺术的运用水平。总之,大公司(集团)的组织、管理和经营只有适应现代大工业的新特点,才能生存和发展。模块化是时代的产物,它是组织现代大工业生产的有效工具和理论基础。大公司(集团)只有自觉地运用模块化理论,按模块化模式来规划产品结构、设置组织机构、组织生产线、组织社会化协作与分工、进行全球性经营,才可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充分调动与发挥多个方面的积极性与潜能,实现多样化与效率的统一,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

中国金融的现代化改革必须运用模块化理论首先对金融企业内部模块的分解然后再进行科学的模块集中,也就是在稳健的各个模块搭设起来的平台上实现立体化系统化,建立金融航母实现2+2>4的协同效应。金融模块化就是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工程学知识的综合运用,金融模块化集中就是将金融经营和监管加以工程化,实现效益最大化。金融工程不仅适用于微观领域,而且也适用于宏观管理。金融工程是金融创新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需要创造性思维。金融工程的应用可以解决传统金融不能同时兼顾流动、获利和避险三个基本问题,尤其是获利和避险两大目标不能兼顾的问题。人们可以运用金融工程以确定性来代替风险;替换掉与己不利的风险,而留下对自己有利的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兼顾获利和避险俩个目标。金融工程是新型金融产品(包括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和新型金融技术的设计、开发与实施,是利用金融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创造性地最可靠地解决金融问题。金融工程是金融与工程的创造性结合,前者包括金融工具元素(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和现代金融理论元素(如资产定价理论、资产负债理论、利率与汇率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套期保值理论等等),后者则涵盖了数据分析、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工程技术特别是系统工程等的综合运用。金融工程的精髓在于运用多科知识在工程技术下的金融创新与创造。金融创新容易理解,主要指的是创造出此前没有的新的金融产品或工具。除了金融制度创新,主要是指金融产品创新、主体就是以“四期”远期(forward)、期货(futures)、期权(options)和调期(swaps,亦译为“互换”)为主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抵押担保工具、零息票债券等等。创造则不是很好把握,因为它与创新往往难以截然分开,它通常是指交易中方式方法的新用。[11]现在最大的金融模块化工程就是成立关键在于金融发展战略的整合和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的金控公司、外部战略联盟和综合监管模块。

(一)金控公司与模块化集中

金融不仅仅是资金融通和创造信用的一种机制,金融内核在不同历史阶段是不同的,或者说这其核心功能是不同的。金融是一种分散风险、转移风险的机制,它的核心功能是为整个经济体系创造一种动态化的风险传递机能。现代金融最本质的内涵是转移风险。金融经过了从融通资金到信用创造,再到转移风险的发展过程。所谓金融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机制,是指现代金融必须创造出一种功能,使得整个经济体系的风险可以通过金融体系来转移,从而使得风险处于流动的状态。换句话说,如果一种金融体系能够使经济体系的风险流量化而不是存量化,那么,这种金融体系就是安全的、健康的、有效率的。金融并不能消灭风险。它只能分散风险、转移风险。发展资本市场就是要创造出一种转移风险、分散风险的机制,这是至关重要的。发展资本市场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使风险流量化,要像浩浩荡荡的长江之水一样。金融和资本市场都是风险转移机制,因此,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接口是资本市场。[12]我们必须打通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也就是必须实现金融多业经营。这从理论上说明了银行、证券和保险是应该链接成一个整体模块,也就是在金融企业自身模块化分解的基础上实现与外界企业的链接,扩大企业边界。企业内部的模块必须能够整合能够发挥“团队作用”,产生模块效应。即不管是虚拟模块还是实体模块,不管是产权模块、信息模块还是业务模块,都不是互相孤立的绝缘的,而是在拥有自己的独立模块规则的基础上能够垂直且灵活地水平沟通,使得独立而互动的金融模块能够产生协同效应实现循环金融。因此,在锻造生态的富有生命力的模块的基础上,最终就是实现金融模块的集中,建立金融集团、金融巨无霸或者说金融控股集团,因为金融是规模经济非常明显的行业,这样才有国际竞争力,赢得缝隙市场的竞争,开拓市场领土。

就金融史实而言,混业经营是历史的主流。欧洲大陆的德国和北欧的斯堪地纳维亚半岛一直是混业经营,没有走过分业经营的路。日本、英国等国的金融则在近年来已经向混业经营演变。从制度框架来看,混业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A)、完全混业型(Full Universal):以德国最为典型,例如德意志银行中,存贷款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是在同一个银行的不同部门之间进行的;(B)、全能——附属型(Universal-Subsidiary):商业银行作为母公司通过其下属的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这在英国(例如Barclay)和加拿大(例如Toronto Dominion)较常见。在美国,通货监管署(OCC)1996年允许联邦注册的商业银行通过这种方式从事证券业务。(C)、银行持股公司型(Holding Company):这是美国一直存在的形式,日本近年来的金融改革也采用这种型式,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活动。1999年美国通过了以“建立准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和其它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相互联营、管理审慎的金融体系,从而加强金融服务业之间的竞争”为立法宗旨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使银行全能化制度化。因此,国际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出现所谓的“求大”“求全”“求广”“求新”“求快”的局面。[13]金融的这种全能化趋势主要表现在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集团的建立,也就是通过金融模块化的集中进行扩张。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三大国际监管组织发布的《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服务且受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监管当局监管的一类企业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因拥有多种金融业务,通过资源整合、共同行销、资讯共享、产品组合,为消费者提供一次购足的金融服务(夏斌2004)。

金融控股公司有三大好处:1.集团控股联合经营;2.法人分业规避风险,在不同的独立法人之间规避风险;3.财务并表,各负盈亏。金融控股公司这个模式有利于实现分业向混业平稳过度,因为在金融控股公司这个资本运作平台下,可以实现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资产管理以及其他金融业务等。下面有独立的股权分立、业务分立,在金融控股层面可以实现统一的资本运作。控股公司的模式在监管上具有非常大的灵活性,如果说对银行、对保险、对证券都有些资本金的比例充足要求,对金融控股公司没有,而且金融控股公司最有利于产生协同效应。金融控股公司还有一个非常大的优点,因为不同的业务存在于同一个层面,同在一个控股公司的平台下面,因此非常有利于各种产品根据不同风险收益重新组合,实现金融产品的跨界和创新。另外,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金融超市。现在路边的很多商业银行,只能做一点商业银行的存、贷、汇,代卖一点保险,充其量只是路边的小杂货店。真正要成立一个超市,金融控股公司的分支机构可能是最方便的,成功的可能性最大。总之,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综合性的金融服务集团,其主要的优势是:满足了日益挑剔的客户的需求;可以在控股公司的集团层面上,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而不是原来粗放的、单一的、分割的管理;其销售渠道是多样化的、多元化的。由此他可以实现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和销售的要求。经营的多元化实际上提高了抗风险的能力和经营稳定性。

1998年美国花旗集团的诞生,在美国本土开创了全能化金融服务的先河,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的金融分业体制。花旗集团的实践表明:大型金融集团公司的全能化与综合化是世界经济与国际金融体制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客观现实需要。这个轰动世界的史上最大的并购对中国金融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金融分业的立法并非不可改变。从长远来看,世界经济与金融一体化趋势,以及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客观现实需要,使一个国家的金融体制必须顺应历史潮流,作出相应的变革;金融控股公司不是金融垄断组织。金融控股公司是实行“一条龙”金融服务的创新组织形式,也是银行业实行股份化经营的有效途径。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已初具金融控股公司的雏形。我们可借鉴美国金融立法现代化的经验,在金融立法上要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合法性,以推进我国金融机构的股份化、综合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入世伊始,中国开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2002年12月,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它是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控股是投资和管理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金融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投资和接受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等金融企业,强化风险管理,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虽然中信金融控股公司去年才被批准改制为中国第一家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但实际上涌进中国金融控股公司“俱乐部”的企业已经数不胜数,如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光大集团、平安控股;国内银行的金融控股机构中银国际、中金公司、工商东亚;产业资本领域的宝钢集团、招商局集团、华能集团、海尔集团、红塔集团、华侨城集团以及众多的民营企业集团。中国再保险公司、江苏国信集团等也提出组建现代化、国际化金控公司。可见,中国已经初步形成金融航母的集群。以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为主要形式的全球金融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趋势益发明显,金融机构间跨行业、跨国界购并,形成能量巨大的金融集团已是一种显性现象,金融的集团化经营是国际金融业大势所趋。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已经在推进,无论是从推动经济增长、参与国际、金融业竞争,还是促进金融制度建设,维护金融安全,都必须稳步推进金融开放和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最大的作用就在于整合分散的金融资源,以规模化、大型化和完善的功能来提升竞争力。

(二)金融企业外部的模块化集中

金融企业外部模块的集中就是在重塑客户关系的前提下,与客户结成战略联盟形成虚拟的动态的虚拟企业。金融企业可以作为核心,团结上下游企业,各联盟企业扬长克短又取长补短,共同构筑起一道强大的价值链。因为,随着经济环境变化越来复杂,技术变化的速度加快,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适应环境的不断变化并且在市场竞争中保持自身的优势,企业在进行内部资源和能力的整合的同时还必须不断突破自身资源与能力的瓶颈寻求外部资源(outsourcing),充分利用外部化力量达到快速敏捷的目的,企业间的动态合作与虚拟化组织成为必然。企业不仅与供应商、用户紧密合作,还应不断动态地寻找合作伙伴,形成边界模糊的虚拟企业。虚拟企业的生命周期取决于产品的市场机遇,通常由领导厂商识别市场机会,并按产品流程将整个价值链进行分解,运用模块化(Modularity)思维方法,根据各价值链的节点的作用将产品进行模块化分解,自己只负责其中的核心环节,生产核心产品,而将其余环节外包给其他成员企业。其过程如下所示:市场需求→分解产品→划分模块→选择成员→组成联盟。而一旦市场使命完成,则虚拟企业的各合作方即行解体,又进入下一个虚拟组织循环。

战略联盟是一种柔性的模块化虚拟组织,各成员企业独立自律,分别专注于自己所专长的项目,每个成员企业仅仅作为一个功能模块显示其外部功能,其实质就是将产品进行功能模块匹配,如生产企业对外表现生产功能,管理企业对外表现组织管理功能等,从而使得各个模块分散在各企业中进行开发、生产,以便联盟集中优势资源从事产品开发、设计到制造直至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的商务活动。而各成员企业的内部功能,诸如生产的组织、人事的安排、质量管理等事务被封装在各成员企业这个黑匣子里面,由各成员企业自身去解决[14],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减少资源在集成过程中由于各个成员企业的利益冲突而产生的内耗,并降低联盟内的交易费用,从而真正地把各成员企业的专长、知识、信息、核心资源优势集中起来,以最短的反应时间、最少的投资、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使得各个成员企业可以更好地集中自己所有的资源作自己所专长的工作,以努力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虚拟企业的核心正在于此,因此,模块化是虚拟企业实施的关键因素,也就是金融企业与被服务者运用集成的思想将分散在各个不同实体内的资源集成起来,各成员企业为了共同的利益只作自己特长的工作,以便联盟以最短的反应时间和最少的投资最大限度的满足市场需求。但是,虚拟企业的顺利实施要求其技术、产品、组织、人员等要素必须具有RRS(即reconfigurable可重构,reusable可重用,scalable可扩充性)的特征。[15]可重构性包括企业单元(包括人员、技术、产品、组织和过程)的独立性和自治性两个方面,独立性是指虚拟企业内各成员企业之间在功能上是相互独立的并且是完整的,也就是企业外部功能模块化;自治性(也称封装性)是指企业的自我管理和决策,成员企业的可重构性可以降低生产系统的复杂性,提高系统的集成度,在一定条件下可按一定规则重新结合为新的虚拟企业。可重用性即可置换的兼容性,是指企业的各类资源设备、人员等在环境发生变化后还可得到有效的使用,在一定条件下按一定的规则重新组合。可扩充性是指企业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动态体系结构,它的人力、设备和生产能力具有一定冗余,有一定规模的伸缩范围,可以根据顾客的需求和环境的变化,吸收和释放制造资源。虚拟企业的这三种特点共同构成了插入兼容性(Plug compatible)环境,要求虚拟企业的结构(包括组织、人员、技术、产品)是一种单元化(即模块化)的具有标准信息接口的结构。敏捷生产的实现依赖于各单元模块的信息标准化,正如大批量生产方式的实现依赖于零件的标准化和可互换性一样。从理论上讲,完全遵循RRS特性原则的理想虚拟企业之间可实现快速无缝式的集成,所组建的虚拟企业就象一个实体企业一样密切合作和运行。

要实现虚拟企业的模块化,金融企业和其盟员必须从企业的组织结构、产品、人员三个方面来对成员企业进行改造:1.企业的组织结构模块化。传统企业官僚主义严重,必须要对其进行敏捷化改造,即建立一种标准的可动态装配的企业结构[16],集中有限的人、物、财资源,提高企业的柔性和应变能力,发展自己的核心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产品模块化。虚拟企业实际上是核心成员企业在对新产品进行概念化设计、模块化设计,并对每个模块的性能、参数等关键指标标准化之后,就每个模块在众多的独立企业中挑选出最优合作伙伴而组成的。模块化设计的特点是通过对产品进行合理的功能模块划分,利用模块的相似性来减少产品结构和制造结构的变化,最终借助模块的选择和模块间的组合达到在保持产品多样性的同时控制产品成本的目的,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17]。比如说银行和企业结盟后,可以试点开发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等新的金融品种。3.人员模块化和建立学习型组织。在模块化企业或插件式企业里,员工也应具备相当的插件功能,是模块化企业的底层模块。由于底层模块具备一定的创造性及柔性,使得模块化企业或插件式企业具备了更加敏捷的特征。员工的模块化是企业模块化的最高境界,使得企业资源可置换性得到了最大发挥,企业可塑性大大提高。企业可能拥有核心的、相对稳定的功能的雇员队伍,但大量工作人员是流动的,是根据当前需要向人才市场临时雇用的:员工可以组成多功能协同工作小组(即所谓的work team)。各work team之间并行合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和等待,从而使整个组织更加灵活有效。员工模块化就是金融人才和其他人才可以互相借脑,且结成学习联盟或者项目模块,以共同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只有从这三个方面进行模块化改造,实现了即插即用的特点,才能满足虚拟企业迅速组建、任务完成随即解体的要求。这三大模块的整合必须通过加强企业信息化和沟通机制建设。通过企业信息网络将企业内各功能模块进行信息分类、有机联系。企业可以在互联网建立一个虚拟企业社区,通过标准外部接口与信息外包商进入虚拟企业社区,寻求外部信息,组建或加入虚拟企业。只有保障企业的内外信息通畅,才能保证企业快速重构。同时加强感情沟通,互相监督,协同发展。

总之,虚拟企业是信息网络时代组织理论发展的新思想,构筑外部虚拟企业联盟是金融企业外部模块化集中的大课题。欲求得市场和效益,我国金融企业应运用模块化思维方法,从组织结构、产品、人员三个方面入手,积极创新,通过改造和优化价值链,实现“小核心、大外围”的虚拟企业特征,获得新的价值创造源泉,最终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适应能力。

(三)金融监管与模块化集中

科学的监管必须加强自身的内控,还有外部联盟的企业监管也就是所谓的关联贷款风险,还有监管当局严格问责制度,以及国际监管合作。内部监管必须有一个垂直且水平化的监管体系,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也就是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主的激励与约束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外部监管就是严格按照新巴塞尔协议标准和中国央行标准,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实现综合监管。中国现在实行分业监管,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立。面对入世后实行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还有中国日益发展的混业经营趋势,中国的监管部门应该进行模块化集中,建立一个科学的监管协调机制,同时加强国际合作。

我国金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内控制度建设、金融市场发育程度、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水平等方面的条件与实行完全混业有一定距离,因此,我们通过组建有内在“防火墙”的金融控股公司,由其控股经营不同业务的子公司的方式来实现适度混业。与混业经营的趋势相适应,金融监管体系也应加快改革进程,并最终实现金融混业监管体制。针对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体制障碍,具体改革步骤为:1.规范政府行为,避免行政干预。政府职责在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信用评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监管的公开、公平、公正。2.加强金融企业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的内控制度是外部监管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按照《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建立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合理划分内部职责和权限,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审批制度,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建立内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系统。3.建立银、证、保三家机构的定期协调对话制度。确立银监会的主导监管地位并负责牵头与其他监管部门间的组织协调,由银监会按业务的具体功能,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明确职责,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完善,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混业经营程度和深度的提高,在适当时候,可将银管局、保监会、证监会合并,成立国家金融服务管理局,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混业监管增强监管合力。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良好的金融自律机制是法定机构监管的重要补充,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同业公约及规章;建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披露制度及奖惩制度;处理好与法定金融监管部门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一是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资产评估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媒体监督,鼓励和利用媒体的曝光功能,进行监督和揭露违规违法及腐败行为。三是发挥投资人、债权人等市场参与者的监督约束作用,这又涉及到有效的信息披露问题。5、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新巴塞尔协议就是“将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三大监管支柱有机结合在一起”(刘明康2003),这就是说除了对企业提出资本金要求,还对监管当局提出了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也就是说监管当局的央行和三大管理委员会不能是流氓式的监管者。此外,其他的国际组织如IMF、国际证券委员会、支付清算系统委员会、离岸银行金融监管组织、反洗钱组织、禁毒组织等,以及一系列区域性监管组织,如欧洲货币常设委员会、欧洲联盟与经合组织,都将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协调合作。

总之,中国金融的现代化必须科学运用模块化思维,也就是模块化分解与模块化集中的统一。不管在金融企业内部模块化分解为产权、信息、业务三大模块,而三大模块又可以再次分解,而在管理上就可以通过模块化集中的思维将其统一起来,不至于成为死模块,失去了组合的灵活性。监管和金融控股公司也是模块化集中和分解的统一,在分解基础上的统一,在统一指导下的分解。只有建起产权、信息、业务、监管、金控公司等模块,金融企业才能建立现代公司治理制度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金融创新机制为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和源泉;建立起中间业务开发平台为可持续发展业务拓展空间;建立起现代化技术系统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建立起金融企业文化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立起金融战略伙伴关系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互动合作;建立起人才培养机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金融模块化就是金融工程思维的一个运用,中国金融模块化指向的是中国金融的现代化。但是,也应该注意模块化分解和模块化集中都不可过度,否则都会产生模块化副作用。过度的模块化不利于实现结构式创新,企业整合能够为结构化创新(Handson,Clark1990)提供有利条件(Galunic,Eisenhardt,2001)。过度整合带来的负面因素同样使得这一模式不太稳定,企业又重新步入模块化的发展道路。行业的变革和发展受到上述两方面的共同作用,垂直整合还是继续模块化取决于两种模式形成的力量对比[18]

这就必须借助系统工程理论来加以把握。金融工程不只限于微观领域,而且金融宏观管理也在工程化。现代金融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机制。基于此“流动性与效率平衡”、“收益与风险对称”两大原则就构成了现代金融活动的基本原则。只有建立好金融的各大模块,同时做好金融模块化分解和模块化集中,金融才能使风险流量化快速稳妥地将风险转移,实现盈利性、安全性与稳定性的统一。(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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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主要内容曾发表于《财经问题研究》2005年第6期)

【注释】

[1]Carliss·Y·Baldwin&Kim·B·Clark:Managinginan Age of Modularity[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7.

[2]Carliss.Y.Baldwin&Kim.B.Clark:Design Rules:the Power of Modularity[M],MIT Press,2000.

[3]青木昌彦:《模块化——新产业结构的本质》见《比较》中信出版社,2002.

[4]胡晓鹏:《从分工到模块化:经济系统演进的思考》见《中国工业经济》2004,9.

[5]王鹤、李建国:《银行再造:模块化结构解释及收益分析》见《海淀走读大学学报》2004,1.

[6]迟雷、孙振宇:《组织设计与模块化》见《企业研究》2001,8.

[7]郎咸平:《以新思维化解金融风险》《证券时报》2004-03-16.

[8]平新乔、李自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勾结问题》见《经济研究》2003,2.

[9]商业银行家是厌恶风险、拒绝风险,追求安全;投资银行家的天性就是创新,创造新的金融产品是投资银行家的天职,所以没有投资银行家,资本市场就不可以发展起来。商业银行家坚守的是固定的、约定俗成的模式,投资银行家从本质上是反传统的。风险投资家是偏爱风险的,对机会的把握是他所应具备的第一要素。这三种金融家的理念代表了三种金融制度的风险偏好。每一种理念都有其生存的空间。因此,金融企业应该拥有这三类高级人才,做到盈利性、稳定性、安全性的均衡。

[10]童时中:《论狭义模块化与广义模块化》见《电子标准化与质量》1999,1.

[11]李茂生.关于金融工程及其在我国的运用问题[EB/OL].http://www.apceo.com/buffett4.html.

[12]吴晓求.现代金融的核心功能是配置风险[EB/OL].http://www.apceo.com/buffett4.html.

[13]郑先炳.西方商业银行的最新发展趋势[EB/OL].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9.

[14]刘逸初,徐渝:《模块化——动态联盟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见《工业工程》2000,3.

[15]陈菊红,汪应洛,孙林岩.灵捷虚拟企业科学管理[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

[16]王宝友、宁汝新、崔丽华.模块化企业结构探讨[J].组合机床与自动化加工技术,2002,1.

[17]迟蕾,孙振宇:《组织设计与模块化》见《企业研究》2001,8.

[18]纪雪洪.PC行业的模块化和整合研究[J].工业经济研究,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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