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劳工市场近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就业人口超过2 900万,创最高纪录。从2003年11月13日起,英国对打算在英国逗留六个月以上的免签证国民,实行新的签证要求。但对于签证国民,签证要求保持不变。不论在英国逗留多长时间,签证移民都要获得签证才能进入英国。
按英国法律规定,非欧盟国家公民到英国工作必须取得工作许可(Work Permit)。工作许可必须由雇主向政府申请,申请工作者本人不能参与,只能全力向雇主证明才能并配合雇主提供申请所需的个人材料。申请前,雇主需要通过刊登招聘广告来证明,无法在英国或欧洲经济区的劳力市场中找到合适的工作者。如果是公司内部调动、董事会一级或相当级别以及紧缺技能等职位的申请,则不需要经过广告招聘程序。英国工作许可计划中对上述这些类别均有详细说明。审核工作许可的申请由教育和技能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kill)下属的“工作许可处”(Work Permit UK)负责。一旦工作许可申请被批准,有关资料将转往英内政部,由该部审核相关的工作签证。整个过程大致需要两到八个星期。
英内务部关于工作许可的网页(Working in the UK)上有对雇主的详细指导意见,包括对雇主的要求、职位的广告发布要求、申请步骤、费用等。(www.xing528.com)
工作许可不等于工作签证,有了工作许可大多都能得到工作签证。工作许可只准做申报的那份工作。一旦辞职或被解雇,工作许可即作废,工作签证也同时作废。根据规定,在此情况下,必须在28天内找到新工作并重新开始工作许可的申请,否则必须离境。有了工作许可,并不意味着可自由调换工作。如在同一雇主的不同部门转换工作,可以使用同一份工作许可。工作许可到期后,如仍为同一雇主工作,可申请工作许可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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