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系统中,投资银行,以前在英国被称为“商人”银行,已经成为重要的中介机构。它们不与家庭部门互动,而是与其他银行合作,包括零售银行和其他投资银行,以及大型、尖端的终端用户,如大公司和政府。它们在批发功能中是固定收益和股票证券、二级市场交易和银行间市场的初级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对于政府来说,它们充当政府债券一级发行和次级交易的“主要交易商”。投资银行建议公司重组这些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并为它们发行证券。投资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中保持着流动性,在金融产品和市场,特别是复杂的创新方面一直是创新的源泉。因此,它们推动了金融化的核心过程,包括扩大金融体系的规模和复杂性以及金融体系的国际化。对于伦敦来说,投资银行扮演着全球中介机构的角色,加强了伦敦在全球化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国际市场的重要性。
投资银行是受监管的机构。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是发行新证券和金融证券交易。这种交易为证券市场提供流动性。最近,投资银行已经发现自己处于英国金融化的核心地位,因为它们在内部活动及其对金融市场和产品的影响方面发展最为迅速。
这源于两个主要因素。首先,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的传统活动已经扩展到为所有金融市场和参与者承担运营和支持职能。它们对固定收益和股票证券的一级市场的控制在后来的二级市场交易中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矛盾的是,这是由于1986年二级市场交易的“开放竞争”所致。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商业银行通过购买和出售长期证券组合来维持流动性,这种二级市场的控制使投资银行成为金融中介的核心,成为不断增加的中介和银行间市场。其次,最重要的是,它们一直是金融产品和市场创新的源泉,尤其是复杂的创新。
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投资银行是更加稳固的机构。(www.xing528.com)
它们的主要职责是为大型机构,公司和政府在资本市场安排新证券发行。这些资本市场活动包括向投资机构就其金融资产组合结构提供建议。除安排发行新证券外,投资银行还从事承销和并购咨询,并担任中央银行的“主要交易商”。在此期间,投资银行持有的大部分风险都在其信贷组合中,这些组合持有表内风险,主要集中在信贷和流动性方面。后者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因为投资银行愿意持有银行间市场短期负债融资的长期证券和市场存款(Buckle and Thompson,2004)。但是,信用风险直接与长期证券作为资产持有的公司或机构的信誉度以及证券的名义价值相关,因此风险更易于管理。这并没有完全降低风险,因为在上一节讨论的1980年代的主权债务危机显示了资产负债表内信贷组合导致巨额信贷损失的情况。但风险相对简单、透明和线性。
然而,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银行试图接管主权债务和资产管理以及二级市场债务和债务交换交易等发展,投资银行的傲慢种子已经播下。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确立了银行应该按照其风险加权贷款比例持有资本的原则。这一比率成为银行管理、信贷配给以及资本成本(即股价)的关键因素。银行筹集资本以及将其贷款作为债券转入资本市场的能力对于银行管理其资本比率至关重要。此外,随着欧元债券市场的深化,债券市场开始发展,并在资本市场的贷款中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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