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财政法案》(The Finance Act 2003)第24至41条引入了海关民事处罚(Customs Civil Penalties,CCP)的相关概念。这里有两种类型的海关民事处罚:民事逃避处罚和民事处罚。
海关民事罚款的法定条款载于:
●《2003年财政法案》第3部分;
● 经修订的《2003年海关(违反有关规则)规例》;
● 经修订的《2003年出口(罚款)条例》。
法定文书包括进口和出口的时间表,并提供了可以使用海关民事处罚的各种海关法违法行为的详细信息。
英国税务与海关总署(HM Revenue and Customs,HMRC)负责推进和检查贸易商遵守海关规定的情况。此外,边境部队在可能发生违反海关法的港口和机场采取行动。边防部队还在船上采取行动,并进行边境检查,包括货运棚和邮政包裹。在进口或出口海关申报单上发现的任何错误都被视为违反海关法。
违反海关规定的措施包括:
● 违反海关规定;
● 未能遵守海关授权条款;
● 错误申报信息;
● 不遵守海关手续;
● 未能提供信息,以及未经许可从海关管制处清除货物。
如果发现违反海关法,英国税务与海关总署将自行决定采取海关民事处罚。采取的处罚行动取决于违规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合规历史或合规态度,相关选择是:(www.xing528.com)
● 发出民事罚款警告信概述违规行为的细节以及交易者为改善合规性而需采取的纠正措施。该信内容还包括:如果在两年内发生进一步大致相似的违规行为,海关会考虑签发民事处罚;
● 通过发出罚款通知立即申请处罚;
● 建议修改或撤销交易者的授权;
● 如果交易者对某个政权或流程不熟悉,请向交易者提供教育,并在书面指示信中予以确认;
● 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但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反对违规行为,海关不会发警告信或收取罚款。在考虑处罚行动之前,海关须通过提出适当的问题来确定违规者是否有合理的行动借口。如果在警告信或罚款通知发出之后,违规者提供了合理的理由,处罚将会被撤回,但违规者仍将收到一份书面指示信,被建议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日后遵守规定。
即便被处罚,处罚者仍享有以下权利:
● 申述权
海关在在发出罚款通知时必须遵守有关申述权(Right to Be Heard,RTBH)的相关规定,因为这些是对于被处罚者不利的决定。因此,在发出原因代码为230/530违规行为的警告信时,此警告信应包括有关申述权(Right to Be Heard,RTBH)的相关规定,并通知民事罚款的相关信息。
● 上诉和复审权利
一个人可以对海关提出的任何警告信,罚款或审查决定提出上诉。
海关还将根据有关违规行为的新信息重新考虑任何警告信或罚款,无论是在发出警告信或罚款通知之前还是之后。因此,积极申述,寻找合理理由解释是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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