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标投标审计已经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在开标时跟踪评标过程进行审计。定标时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审计,从而形成了对招标投标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审计无效或弱效的问题,但这样会受审计资源和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的限制及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组织对竣工决算审计、基本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涉及招标投标审计,可以一并纳入常规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
招标投标审计已经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招标文件不规范、程序不当、标底不可靠、投标报价不真实、招标人与投标人合伙舞弊、虚假招标以及随意压价等许多问题众所周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何通过审计建议或审计决定使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单位纠正这些问题,是审计人员关注的重点所在。
审计经验表明,审计发现问题已不是难点,困难的是发现问题如何切实得到纠正。已有的审计成果认为可以改变招标投标审计方法,将事后审计转移到事中,招标投标审计比较可行的做法是把握3个关键控制点:
(1)在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审计人员介入审计。
(2)在开标时跟踪评标过程进行审计。
(3)定标时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审计,从而形成了对招标投标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审计无效或弱效的问题,但这样会受审计资源和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的限制及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内部审计具有内部服务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发挥专业和审计优势,这是内部审计相对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优势所在。(www.xing528.com)
水利审计机构和人员在招标投标审计计划立项和报告环节中注意把握:
(1)对组织特定业务或项目进行的招标投标审计,可以设立专项,出具专项招标投标审计报告。
(2)对组织特定业务或项目同时进行招标投标审计、财务收支审计、采购审计、项目管理审计等,可以根据情况,将几项审计内容相结合综合立项,出具几项内容相结合的项目审计报告。
(3)组织对竣工决算审计、基本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涉及招标投标审计,可以一并纳入常规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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