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自2019年底启动,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试点工作已成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抓手。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试点工作。一是确定了三批试点单位。突破传统意义上的“择优试点”,协同推动各方申报,推出前三批共计68家试点单位,其中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2家,副省级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5家,大型企业12家,部属单位13家,科研高校6家。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河北雄安新区、江苏省、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山东省、湖南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深圳市。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天津、内蒙古、山西、吉林、安徽、上海、福建、广东、江西、四川、陕西、云南、厦门、宁波等14地交通运输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以及大连海事大学。第三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长安大学、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国船级社、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人民交通出版传媒管理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二是明确试点任务。共同指导试点单位制定、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已完成前两批34家试点单位实施方案批复工作,细化实化具体试点任务共计180余项。三是组织开展实施。初步建立与试点单位的联络机制,部分成员单位在相关业务领域已率先开展指导工作,各项试点任务正按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在微信公众号推出8期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宣传专栏,试点工作影响力不断增强。(www.xing528.com)
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体系,大多数试点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制度、奖惩考核制度,为试点的开展提供组织机制保障。二是精心组织。大多数试点单位细化实施方案,制订具体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三是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地落实,部分试点单位结合地方重大项目或本地区、本单位的“十四五”规划,给予重点支持,配置相应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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