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运输设施、体系尚不完善
基础设施运能供给紧张与超前共存,铁路运输存在区段性瓶颈制约,公路通道部分区段已出现拥堵现象,长江等干线航道仍存在通航瓶颈制约,大型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多种交通方式为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相对较少。西部路网建设尤须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发展差距较大,“老少边穷”等地区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仍然艰巨。综合枢纽建设相对滞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衔接问题突出。
交通运输服务不能很好满足用户要求,具体表现为:客货运输组织一体化程度不高;一体化综合运输服务缺乏强有力的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技术和行业协同支撑,跨区域、跨方式、跨行业的信息共享严重缺乏,“管理孤岛”“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多样性、个性化服务方式缺乏,体验感不强;货运服务市场体系不完善,运输方式间、城乡间、区域间的行政、技术壁垒和市场分割依然存在,市场的开放性和竞争性仍不充分;货运市场监管力度不足,诚信体系不健全,规范治理不充分;铁路货运定价机制不完善,货运服务水平不高,一体化服务比例偏低,货运服务的差异化、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总体较低,与物流及商贸流通、制造业、农业等的联动融合程度浅。
3.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和经济性、安全性不高(www.xing528.com)
我国交通运输发展与国际一流水平相比较,在以交通运输发展所追求的“可持续性、经济性、安全性”的指标上,既有优势,也存在不足。在清洁能源使用、交通运输碳排放以及环境保护方面,我国与国际一流水平差距并不大。但是我国交通运输安全度较低,安全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较多、经济损失较大,安全问题是我国交通强国建设路上一大短板。同时,交通运输的经济效率较低,无论是交通运输产出还是物流绩效,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4.国际制度话语权较弱
我国交通运输参与全球治理的主导作用还不强,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仍然有限,对国际组织制定重大政策的引领作用不大,交通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较弱,主要体现在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定价权、国际纠纷的仲裁、国际组织中的主导权等方面。交通企业在管理、运营、服务水平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与欧美相比,在全球范围内缺乏竞争力。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不够,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差距。国际交通组织中话语权仍控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手中。我国在国际交通组织中任职人数偏少,担任领导职务人数与我国的国际地位不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