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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儒商的家族式管理探析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儒家文化是家国结构的宗法性文化,传统儒商以强调忠孝为本的家族式管理为特点,儒商家族组织结构的亲情式管理具有极大的凝聚力。随着事业的发展壮大,儒商们不满足于仅仅与他们的家庭或家族成员一起做生意,因为这在人员数量和适应性上处于不利地位。可见,儒商的这种亲情式管理结构和方式对于企业的目标整合,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古代儒商的家族式管理探析

儒家文化是家国结构的宗法性文化,传统儒商以强调忠孝为本的家族式管理为特点,儒商家族组织结构的亲情式管理具有极大的凝聚力。儒商管理系统的核心圈是亲戚,当儒商的事业继续扩展时,他们的家庭成员继续形成拥有权和管理权的内部核心,他们的表亲和其他亲戚则形成管理控制的外沿。他们的社会组织形成的目标是把第二级关系转化为第一级关系,以建立一种注重互惠互利、互相支持和忠诚的家长式管理形式。如安徽歙县人吴德民“起家坐至十万,未尝自持筹策,善用亲戚子弟之贤者,辄任自然,不窥苟利”。汪道昆的曾祖父汪玄仪,将“诸昆弟子姓十余曹”带去当伙计或掌柜等,后来这些昆弟子都发了财,有的甚至积挣的财富超过了他。

随着事业的发展壮大,儒商们不满足于仅仅与他们的家庭或家族成员一起做生意,因为这在人员数量和适应性上处于不利地位。他们不得不扩大范围,选择和征召来自同乡或同省的没有血缘关系但值得信任的人。为了建立这些家庭核心以外的关系网,儒商们善于运用高度的灵活性和自觉性来“同化”其他人,这就是提倡“同乡扶助”,在经商要地设立“会馆”,组织“同乡会”,用以壮大势力。所谓徽商、晋商、赣商、粤商、闽商等商帮的形成,就是宗族社会和地域乡情商业经济领域的再现。(www.xing528.com)

在企业内部,老板大多喜欢雇用亲戚、同乡,把师徒关系看成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提倡“孝”;把徒弟之间的关系看成是兄弟关系,提倡“悌”;宣扬企业内部“亲如一家”。《生意世事初阶》中讲道:对待店员学徒,应当“犹如待自己子侄一般。既在店学生意,就是你家的人了”,“为伙计者,亦当尽心竭力。有道:食人之禄,必当忠人之事”。即便不是均由亲戚、同乡组成的大企业,也同样十分讲究家族结构和亲情式管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拥有16 家分号、从业人员达500 多人的瑞蚨祥布店,就将企业内部人员分为若干等:东家、经理、吃股人员、内伙计、外伙计、后事等,伙计与东家有师徒关系,如果工作卖力,有可能“时来鱼化龙”,被东家提为经理或吃股人员,得到定期分红。这就使雇员视瑞蚨祥为家,为其效力,当时在瑞蚨祥就流传着这样的歌谣:“生愿在苏杭,死愿在瑞蚨祥。”可见,儒商的这种亲情式管理结构和方式对于企业的目标整合,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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