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印度尼西亚的日资企业为例,日资企业开始采取种种措施,改善与当地民众的关系。(1)依据苏哈托政府新制定的合资企业政策,与印度尼西亚的合资企业将合资对象从以前以华侨为主调整到以印度尼西亚爪哇族等原住民为主。(2)合资比率从原先日本占50%以上调整到50%以下。(3)加快向印度尼西亚当地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培训。(4)提高录用当地员工比例,改善劳动条件和待遇。(5)提倡通过各种方式对当地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6)成立跨行业组织——Himpunan,定期与当地政府、印度尼西亚商工会议所等当地企业组织以及当地学术界展开交流。由于Himpunan为促进日本和印度尼西亚相互理解做出较大贡献,因此受到双方政府的表彰。(7)经常举行如电影招待会、印度尼西亚唱歌比赛、印度尼西亚舞蹈比赛,柔道、足球、排球、高尔夫球等体育比赛这样的文化交流活动。(8)1991年日本企业印度尼西亚商会(也称“雅加达—日本俱乐部”,JJC)设立“日本奖学金协会”,迄今为止已向印度尼西亚近2万名大学生和高中生发放奖学金。此外,个别日资企业还自己设立面向印度尼西亚学生的奖学金。
由于“福田主义”出台以及相关后续措施的跟进,1978年以后东南亚民众反日势头得到遏制并日渐式微,与日本的关系明显好转。日本外务省在1978年年初和1983年年初对东南亚五国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国家对日好感度有了较明显的上升(表8-3)。
表8-3 1978年与1983年东南亚部分国家对日本好感度变化 (%)(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外务省情报文化局海外广报课“ASEAN五カ国における対日世論調査”,(日)《国防》,1983年12月号,第106—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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