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欧洲单一市场的法治实践:市场驱动模式

欧洲单一市场的法治实践:市场驱动模式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5]欧洲单一市场应该是欧洲政治联合后的产物。1991年12月,欧共体通过《欧洲联盟条约》,单一市场形式上基本建成。另一方面,它坚决反对与单一市场相冲突的成员国行为。[52]因此,欧洲单一市场的法治实践可以主要概括为“市场驱动模式”。它与欧洲联盟共同成长,我们可以说单一市场促进了欧盟的形成,但反过来欧盟又强化了单一市场。

欧洲单一市场的法治实践:市场驱动模式

不管从历史还是从当前来看,欧盟的认同毋庸置疑源于它的市场一体化。欧盟经常被作为市场一体化的试验场,它一直在进行市场一体化,几乎没有破坏一体化的行为。[45]欧洲单一市场应该是欧洲政治联合后的产物。1930年6月,法国外长白里安(Aristide Briand)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欧洲联盟备忘录,主张先从政治着手,使欧洲成为一个有机的机构,再整合关税和经济政策成为一个共同市场,从而建立起欧洲集体安全体系。相反的是,欧洲政治联合先从法德两国煤钢部门的合作开始。这不仅是因为近代工业化第一阶段的技术状况就可以用煤和铁来概括,[46]它更深层次的含义是改变相关区域长期以来致力于生产用于战争的军需品而使法德不断成为最大受害者的命运。[47]不到一年,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建立煤钢共同体。1957年3月,六国鉴于煤钢共同体的良好运转,在罗马签署《关于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和《关于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以下统称为《罗马条约》),表明共同体将建立在关税同盟的基础之上,成员国之间取消进出口关税、同等效应的其他税费以及进出口配额,对第三方采取统一税率。一个明显有别于外界的“欧洲经济”区域开始形成。[48]1968年7月1日,欧共体完成《罗马条约》赋予的取消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限制和关税、统一各国对外关税税率的任务,形成关税同盟。1973年,欧共体实现统一的外贸政策。1986年2月,欧共体理事会签署《单一欧洲文件》,决定在1992年年底前实现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口自由流动的统一大市场。1991年12月,欧共体通过《欧洲联盟条约》,单一市场形式上基本建成。

欧洲单一市场的形成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最关键的一把钥匙,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欧共体机构与利益集团是有代表性的两大动力。欧共体机构泛指从煤钢共同体开始到后来欧洲共同体机构,它从诞生一开始就是欧洲单一市场的关键推动者,着重体现在破除单一市场的障碍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1993年以后,为统一各成员国的海关操作,保障单一市场的有效实现,欧盟层面颁布了一系列海关法令,对成员国具有直接法律拘束力,各成员国海关在此法律框架下统一协调海关操作,保障了单一市场的有效运作,从而对欧盟国家海关产生了颠覆性影响,包括三个版本的《海关法典》[49]、欧盟海关通关监管以及免税政策调整等一系列海关规定,即取消欧盟内部陆路、水路边境交通工具检查,取消个人行李检查及申报手续,加之在全欧盟海关推行的海关情报系统、新版转关运输管理系统等配套电子系统,使一直存在的国与国之间关境限制和障碍得以消除。另一方面,它坚决反对与单一市场相冲突的成员国行为。例如,1988年,与欧盟委员会在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公开的矛盾中,法国凭借自己作为关贸总协定签约国的身份,试图阻止一个有关油菜籽的争议解决方案的形成。欧盟委员会代表明确指出,共同商业政策是欧共体的专有权力,而共同体在关贸总协定理事会上是由欧盟委员会为代表的。法国无权反对已经不属于其权力范围内的事务。欧盟委员会同时强调,共同体在贸易政策上的责任是为其他签约国提供保证和安全。如果欧盟委员会被迫考虑法国的要求,就会使欧共体现有的义务和权利产生问题,即便法国是一个签约国,它的贸易政策的观点也只能被看作是空洞无效的。[50]

利益集团是欧洲单一市场形成的另一个主要动力。它们除搜集行业信息与表达利益诉求外,还积极地参与共同体机构的政策制定,更在单一市场发展陷入停滞时期发挥作用。20世纪60、70年代,各种技术的和税收的壁垒仍然使共同体市场处于分裂的状态,而1977年的石油危机加重了各国的保护主义倾向。欧洲工商界非常渴望市场一体化能有进一步发展。由17个欧洲最有影响力的产业巨头组成的欧洲企业家圆桌会议(European Round Table of Industrialist,以下简称为ERT)就具有代表性。1985年1月,ERT公开呼吁消除边界管制,开放公共采购市场,统一技术标准以及推动金融领域的融合。它联合一些欧洲跨国公司,向共同体各国政府发表措辞强烈的声明,表达了企业界对欧洲统一市场的强烈关注,甚至在统一市场计划迈入快车道后,还成立支持内部市场委员会(Internal Market Support Committee,以下简称为IMSC),监督和推动单一市场计划的顺利实施。可见,以ERT为代表的欧洲产业利益集团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51]它们有时可以与成员国首脑进行对话,也会利用媒体的作用和影响力,动员公众并给欧盟机构和成员国政府制造压力,它们在欧盟层面上取得了显著成果。[52](www.xing528.com)

因此,欧洲单一市场的法治实践可以主要概括为“市场驱动模式”。欧洲单一市场的形成逻辑是,从为建立国家信任、消除战争存在因素的单一产业合作开始,扩大到其他经济领域,而后组成关税同盟,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消除过境关卡限制,逐步推动人员、劳动力、资本及货物自由流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单一市场。它与欧洲联盟共同成长,我们可以说单一市场促进了欧盟的形成,但反过来欧盟又强化了单一市场。以至于单一市场一个无意的副作用是,欧盟能够运用这种刺激措施,作为其外化战略有益的重要组成部分。[53]欧盟的巨大成就主要体现在经济一体化方面,欧盟的经济资源也成为吸引所有欧洲申请国家加入欧盟的恒定软权力资源。[54]但是,随着市场一体化向服务贸易市场延伸,由于服务贸易常常涉及人员流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在市场一体化政治中引入了一些特别棘手的问题。例如,提供服务往往是暂时的,通常是劳动密集型的;劳动力成本是决定某项服务价格的主要因素;许多服务市场表现出的需求价格弹性很小,结果造成服务贸易是欧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是欧洲单一市场最不成功的一个领域。[55]透过表象看,市场一体化必然要求人员即欧洲市场公民的自由流动,他们对国民待遇提出要求,而这反过来又削弱了国民资格对市场公民地位的重要性,有人提出,将国民和欧盟公民身份解释为互补的附属关系,从而能够兼顾两者。[56]因此,欧盟劳动力市场现在仍是分割的,离劳动力自由流动的目标有很大距离。[57]市场一体化背后的人员身份的统一与社会政策及政治一体化实践之间互相割裂使得欧洲单一市场下一步发展步履艰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