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目标。贸易畅通“旨在顺应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趋势,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沿线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6]。鉴于此,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在贸易层面需要坚定捍卫贸易自由化原则、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消除贸易与投资壁垒、简化和协调通关程序。
1.坚定捍卫贸易自由化原则
当前,世界经济面临逆全球化浪潮,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经济民族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27]中国不仅要加大内部改革开放力度,而且要在西方盛行贸易保护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的时候接过自由贸易的大旗,引领经济全球化。[28]2017年,自特朗普总统执政以来,美国积极奉行“美国优先(America First)”战略,中美贸易战愈演愈烈,经济民族主义泛起,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贸易自由化原则受到冲击与挑战。毋庸置疑,“靠以邻为壑的保护主义做法不行,需要在开放中加强自愈能力”[29]。进而言之,中国对东盟合理、适度的贸易逆差有利于平衡其对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贸易顺差,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并减少与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摩擦。因此,中国不必刻意追求对东盟国家的贸易顺差。[30]当下,中国、东盟各国决策者共同面对的重点是,以强化合作化解中美贸易战及其带来的不确定性。一是中国应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升级改版,引领各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减少贸易壁垒。对于老挝、缅甸、柬埔寨等新东盟国家,中国可率先对他们实施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引导其市场开放。二是加强中国、东盟各国在基础设施标准、市场准则、口岸管理等方面的沟通与协调,推动“东盟标准”的形成。
2.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中国、东盟商贸往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中国、东盟各国可通过设立负面清单、通关流程优化、通关效率提升、监管力度加强等措施,切实营造商贸往来的良好环境,推动中国、东盟商贸合作进一步深化。另一方面,塑造良好的法治化管理环境。例如,针对当前缅甸等国家单方面毁约行为较为普遍,以及缺少有效法律保障的情况,中国、东盟各国需加强在商业法律法规层面的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营商法律法规,提高商业法律纠纷办理效率,建立健全区域性商业纠纷解决机制与平台。(www.xing528.com)
3.多措并举消除经贸壁垒
中国—东盟自贸区自建立以来,贸易与投资壁垒已经大为减少。但是,双方在贸易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由于中国与东盟国家大都属于发展中国家,因此出口的商品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在吸引国际投资方面存在很强的竞争性,一些非关税和贸易壁垒尚未完全消除等。针对既有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贸易协调与便利化系统的建立。其一,建立中国—东盟贸易信息共享体系。主要是制定统一、规范的贸易准则,涉及贸易文件格式、贸易程序的标准化操作。同时,建立统一的贸易平台与规则,减少贸易往来中的规则摩擦与纠纷。其二,可考虑建立中国—东盟区域性司法和监管体系。成立中国—东盟贸易纠纷仲裁法庭,处理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建设进程中发生的争端,加大对有关项目的法律监管与保障。其三,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在中国—东盟互联互通项目建设中,企业、官员腐败行为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项目声誉,制造了一系列不必要的纠纷。对此,中国、东盟各国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腐败行为严惩不贷。
4.简化和协调通关程序
一是建立健全通关便利化的综合协调机制,促进口岸执法部门的交流合作。加强中国—东盟区域内各国海关、检验检疫和边防等相关口岸执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推进区域国家口岸管理部门合力办公,在协同认证、统一清单、查验结果互认等方面取得进展。二是改进通关作业流程。对于中国—东盟地区的通关作业,实行“一站式” “一条龙” “一个窗口”的联合办公方式,变“串联式”作业为“并联式”作业。[31]对货物实行联合查验,做到“同步开箱、同步查验、同步放行”,实行集中报关报检,简化通关手续,为企业节省时间和人力。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前期预检和后续管理,减少在口岸的滞留时间。三是推动实施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措施。简化签证手续直至互免签证,允许第三国人员通过陆路口岸出入境,昆明等中心城市国际机场实行72小时免签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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