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分东盟国家囿于自身实力较弱、资金投入相对有限、管理经验较为欠缺、履约能力充满不确定性,对于互联互通项目,尤其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载力较弱。例如,老挝总人口只有600多万,民众以农业生产为主,工业基础薄弱,人口流动范围有限,对于铁路的需求并不强烈。
部分东盟国家大型项目承载力弱,一方面在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缺少相应的技术、资金、人员支撑。不可否认,大型项目由于投入巨大、建设周期长、回报缓慢,在短期内有可能使该国背负巨大的债务压力,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这也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刻意鼓吹和炒作“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是“债务陷阱”“债务绑架”“债务陷阱外交”“中国债务陷阱论”“新殖民主义”的原因。西方指责“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进行的投资项目,加重了沿线国家的债务负担,使它们陷入‘债务陷阱’,以此获取相关战略资源和政治利益,‘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推行地缘政治的工具”[30]。在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建设中,以中缅经济走廊为例,西方大肆渲染“债务陷阱论者”认为:“中国通过经济走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使缅甸政府背负无法偿还的巨额债务,进而对缅政府施加影响力和控制力以达到政治目的。”[31]但事实上,“中国债务陷阱论”具有政治性、蓄意性和不平衡性三大特点,而中缅经济走廊不符合这三大特点,它是大国之间、地区内部和国家内部政治权力斗争的结果。[32]西方恶意炒作中缅经济走廊建设为“债务陷阱”,也是企图将债务问题政治化,以阻止中缅合作顺利推进。[33]中国学者通过实证分析指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债务问题是国内外因素共同造成的结果,对中国的债务只占其债务总额的小部分,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并不是造成其债务问题的主要原因。[34]中缅经济走廊是缅甸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符合缅甸国内经济发展需求,是促进缅甸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惠民走廊。[35] “债务陷阱”作为敏感话题和大国地缘政治博弈的有效工具,在中国推进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建设的过程中,还会继续被某些国家作为炒作和离间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主要手段之一,以达到遏制中国复兴,削弱中国在东南亚地区影响力的目的。因此,未来在中国与东盟的关系中,如何消除东盟国家的顾虑,减轻其债务压力,是推动中国—东盟互联互通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之一。另一方面是东盟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包含但不局限于合同法、劳工法、环境保护法、贸易法与投资法等法律法规的不完备,对于大型项目建设缺少全面的、系统的法律保障,甚至政府成为相关法规的破坏者。事实证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进一步削弱了部分东盟国家大型项目的承载力。(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