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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东盟定期磋商机制,促进互联互通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建立定期会议机制。为推动中国—东盟互联互通的规划和实施,中国与东盟建立了包括交通部长年度会议机制,海运、海事年度磋商机制,信息通信领域会议机制等在内的一系列会议机制。截至2020年11月,中国和东盟已经顺利举办19次交通部长会议。修改后的中越汽车运输协定取消了关于客货车运输车辆在各自边境口岸换装的规定,并允许获得入境许可证的对方国公务车辆直接进入本国境内。

建立中国-东盟定期磋商机制,促进互联互通

首先,建立定期会议机制。为推动中国—东盟互联互通的规划和实施,中国与东盟建立了包括交通部长年度会议机制,海运、海事年度磋商机制,信息通信领域会议机制等在内的一系列会议机制。以交通部长年度会议机制为例,交通部长年度会议机制包括交通部长会议和高官会议。会议主要就有关双边交通领域的具体合作事宜进行深入探讨,制定指导中国和东盟交通合作的政策导向,批准和协调交通互联互通合作的具体项目,并对合作现状进行评估,以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东盟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衔接和运输便利化。2018年11月8—9日,第二十四届东盟交通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探讨了海陆空交通方面的区域合作,并商讨签署东盟关于全面开放航空客运服务的多边协定。截至2020年11月,中国和东盟已经顺利举办19次交通部长会议。

其次,签订系列协议。多边协议层面(见表3-4),2014年11月,中国和东盟国家等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共同签署了《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确立了在2025年前实现加强软件、硬件和人员交流互联互通的远景目标。[87]2018年11月,第二十一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暨庆祝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通过了《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以下简称《愿景》)。《愿景》强调,“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深入对接,加强双方在政治安全、经贸合作、人文交流三大支柱领域的合作,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88]2020年11月24日,第十九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通过线上方式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十九次中国—东盟交通高官会议纪要和《〈第19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部长联合声明》。[89]双边层面,中国还与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等东盟国家签署了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通关便利化合作的双边协议。例如,2011年10月和2012年5月,中国与越南先后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修改中越汽车运输协定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实施中越汽车运输协定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制度的协议》。修改后的中越汽车运输协定取消了关于客货车运输车辆在各自边境口岸换装的规定,并允许获得入境许可证的对方国公务车辆直接进入本国境内。

表3-4 中国—东盟互联互通主要多边协议

续 表(www.xing528.com)

续 表

注:2019年的为新增内容。
资料来源:杨祥章: 《中国—东盟互联互通研究》,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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