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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剖析资产负债表:项目三分析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12月,董事长何学葵持有的4 325.8万股“绿大地”股票被冻结,引发投资者大量抛售,四个交易日内公司市值蒸发12.2亿元,超过80%的投资人损失惨重。2013年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绿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 040万元;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资产负债表究竟能够提供哪些信息?

深入剖析资产负债表:项目三分析

知识目标

①了解资产负债表分析的目的

②掌握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的方法

③掌握资产负债表结构分析的方法

技能目标

①能通过现代媒体等手段收集企业报表分析所需要的资料

②能对资产负债表各项目进行分析

③能对资产负债表进行结构分析(www.xing528.com)

项目知识结构导图

项目引例

“绿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大地”)(股票代码:002200)前身是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2001年3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为16.49元。它以绿化工程和苗木销售为主营业务,是云南省最大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也是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号称园林行业上市第一股,其复权后股价曾一路飙升到81.05元。2010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稽查,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2010年12月,董事长何学葵持有的4 325.8万股“绿大地”股票被冻结,引发投资者大量抛售,四个交易日内公司市值蒸发12.2亿元,超过80%的投资人损失惨重。2011年4月,其财务总监李鹏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安机关控制。2013年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绿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 040万元;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案例分析 在上市之前,“绿大地”为了扩大资产规模以达到上市条件而通过一系列的运作来虚增资产,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就是通过阴阳合同,大幅度地增加资产的账面价值,如其购买的曲靖市马龙县马鸣乡的3 500亩荒山使用权,购买时只有100多万,但计入账上就变成了1 000万。然后,通过关联企业周转资金,形成虚假的资金流,流出的是采购款,流入时就变成了销售收入,以此来伪造现金流,虚增收入。

资产负债表究竟能够提供哪些信息?如何处理这些信息?在本项目的学习中,我们会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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