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发站运输至指定地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货运合同的当事人是承运人、托运人与收货人。根据《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托双方必须签订货运合同。
铁路货运合同有预约合同和承运合同,都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一)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以“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简称为“订单”)作为合同书,预约合同签订过程就是订单的提报与批准过程。
1.订单提报
(1)托运人应于每月19日前向铁路提报次月集中审定的订单,其他订单可以随时提报。
(2)托运人办理整车货物(包括以整车形式运输的集装箱)运输应提出订单一式两份;与铁路联网的托运人,可通过网络向铁路提报。(www.xing528.com)
(3)订单内容应正确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订单审定
订单审定方式有集中审定、随时审定、立即审定等。集中审定是指为编制次月月统计划,对每月19日前提报的次月订单进行定期审定;随时审定是指对未列入月编计划的订单进行随时受理随时审定;立即审定是指对抢险救灾等必须迅速运输的物资审定的方式。
(二)承运合同
承运合同以“货物运单”(简称为“运单”)托运人按要求填写运单提交承运人,经承运人审核同意并承运后承运合同成立。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为运输货物而签订的一种货运合同或货运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运单既是确定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之间在运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原始依据,又是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的申请书、承运人承运货物和核收运费、填制货票以及编制记录和理赔的依据。
零担货物和以零担形式运输的集装箱货物使用运单作为货运合同。整车货物与以整车形式运输的集装箱货物的货运合同包括经审定的订单和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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