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深圳、珠海经济特区时对社会主义的描述以及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对于结束1989年以来党和政府在计划与市场关系上的含混认识,重新确立市场化改革方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1992年6月9日在中共中央党校的讲话中谈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的关系,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在人们的脑子里和认识上,一直是很清楚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了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9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使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有了明确的目标,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共十四大以后,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改革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由过去的增量改革、产品市场改革为主,转向以存量改革、要素市场改革为主(即资金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资金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转变政府职能,成为1992年以后改革的三件主要工作。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经过一年的酝酿,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一个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设想,即《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今后应完成以下主要任务:(1)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3)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4)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决定》计划到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www.xing528.com)
1978~1991年的改革,对于城市来说,主要是“增量”改革,即一方面通过“搞活”,让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则通过“放权让利”“承包”制等各种形式调动国有企业的积极性,至于原来国有企业职工享受的医疗、住房、交通等福利和无失业之虞,依然维持,同时城市居民在教育、医疗、交通、食品等方面享受的国家财政补贴也继续维持着。但是,1992年确立市场经济改革目标以后,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方面,政府改革了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在食品、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国家补贴或包下来制度,取消了国家对城市粮、油及副食的补贴;逐步停止了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积极推行医疗保险、“大病统筹”来替代过去的“公费医疗”;取消了教育基本由国家包下来,允许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收费。另一方面,国家通过深化国有企事业改革,改变了过去“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不合理体制,同时伴随着大量企业破产、转制和实行“减员增效”,使得相当数量的职工下岗或失业。这都表明,从1978年以来开始的收入分配改革实际上进入了“存量改革”阶段。但是,在这个“存量改革”阶段,政府改变过去那种国家对国有企事业职工从生老病死“包下来”的办法和对城市居民的过度补贴是正确的,这不仅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消除城乡之间的不公平。
这个时期有关市场经济建设还有两个重大推进:一是金融和银行业的改革,对资本市场的形成至关重要;二是加入WTO,对中国融入国际市场、与国际经济接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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