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放权让利”的改革实施不久,又在国有企业中实施经济责任制和“利改税”,尽管实施的时间较短,但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与单纯“放权让利”式改革相比,承包经营责任制已经涉及政企分开、企业自主权的法律认可等一系列国有企业深层次的制度问题。国有企业基本产权制度的改革被提到议事日程。
扩大企业自主权是国有企业提升经营效率、实施市场化改革的逻辑和历史的起点。1978年10月,四川省率先给予省内一些国营公交企业一定的自主权,从此拉开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帷幕,“放权让利”的改革迅速扩大到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在“放权让利”的改革实施不久,又在国有企业中实施经济责任制和“利改税”,尽管实施的时间较短,但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一些企业据此创新实施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很快成为当时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流模式。它是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在不改变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与单纯“放权让利”式改革相比,承包经营责任制已经涉及政企分开、企业自主权的法律认可等一系列国有企业深层次的制度问题。但是,经营承包责任制也难以从整个制度体系上克服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清的弊端。国有企业基本产权制度的改革被提到议事日程。
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企业是市场的基本经济单元和竞争主体,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重新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在这一背景下,一些企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开始探索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改革,主要形式是企业的股份制。(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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