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总目标是早日实现工业化和确立社会主义制度。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和1949年9月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都确定了优先发展重化工业和国营经济的基本政策。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基本上由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两大部分构成。而国家工业化则主要是通过政府投资推动的,由此形成了国家资本持续扩张的机制。
1950年3月,新中国实行“统一财经”体制,中央政府的投资逐步成为基本的投资形式。到1952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从“一五”计划执行的结果看,政府的基本建设投资完成588.5亿元,属于中央政府直接管理项目的投资占82%,地方政府占18%。在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之下,这个时期政府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工业方面。在重工业内部,又以机械制造特别是国防工业为主,从项目来看,则是以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为核心。在1958年至1960年的“大跃进”期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共完成1007亿元,但其中不少投资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生产力,导致了20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国民经济经过1961年至1965年的调整,刚转入良性发展轨道,1966年就爆发了长达十年的“文革”。在此期间,政府投资呈现出以“备战”为中心的加快重工业和内地工业发展的特点。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文革”结束,我国又掀起新一轮投资高潮。在“新跃进”的指导思想下,不切实际地加快了项目建设和国外设备技术的引进,再次造成了国民经济的波动。1952年,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仅有240.6亿元,到了1978年就增加到4488.2亿元,后者是前者的18.7倍,年均增长12.4%。(www.xing528.com)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资本形成中有相当部分是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从农民那里提取的。在改革开放以前,国家通过统购统销获取的牌市价差额为2800亿元。再加上农业税收入与支农资金之差194.28亿元,政府在这一时期大概从农民手中将近3000亿元资金转化为财政收入和国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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