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8]可以说,自唐宋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内部就已经出现了产生这一历史前提的物质条件,明代以前已有一些关于资本主义关系偶发、先现的记载。学者们一般也认为明代中叶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已出现明显的资本主义关系的萌芽。但说到底,萌芽指的只是一种生产方式稀疏地散现在旧的社会经济结构中,严格讲并不构成新生产方式的一个独立发展阶段。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9]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虽早,封建经济结构的解体却极为缓慢。原因何在?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具有历史的暂时性,所谓“超稳定结构”的说法在历史上和逻辑上当然都是缺乏根据的。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下,新的生产关系一旦产生,其势就不可阻遏,这时旧生产方式能维持多久,一方面在于它内部结构的坚固性,另一方面在于它对新生产方式暂时的包容性,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在上述两个方面及其结合上都有独特之处,因此解体缓慢,阻滞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
封建经济结构的解体一般是通过商业资本的作用体现出来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商业也相当繁荣和发达,但它对旧生产方式的解体作用却与它的发达程度不成比例。正如马克思所分析过的,“商人资本的发展就它本身来说,还不足以促成和说明一个生产方式到另一个生产方式的过渡”“它对旧生产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起着解体作用,这首先取决于这些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并且,这个解体过程会导向何处,换句话说,什么样的新生产方式会代替旧生产方式,这不取决于商业,而是取决于旧生产方式的性质”。[10]中国封建社会商业资本的发展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其对于小农经济和小商品生产的寄生性,二是其对于地主制经济的依附性。在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下,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社会产品有以下几个类别:(1)农工结合的个体农民的必要产品(自耕农则有部分剩余产品);(2)独立手工业者的产品;(3)封建地租;(4)后期民间手工业工场的产品;(5)官营手工业产品;(6)国家赋税(包括国有土地的地租和部分产品)。工场手工业属资本主义经营,后两类与民间商业资本的活动无关,都先存而不论。从前三类可以看出,社会商品的主要提供者还是个体农民和独立手工业者。农民不是直接的商品生产者,他们是为了取得不同的使用价值出卖和交换其部分必要产品的,他们“不必要像在正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那样,使土地产品的市场价格提高到向他提供平均利润的程度,更不必提高到一个固定在地租形式上的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的程度。所以,没有必要使市场价格提高到同他的产品的价值或生产价格相等的水平”。[11]另一方面,作为小商品生产者的独立手工业者虽与农民有异,但他们的生产动机也不在追求剩余价值,他们的产品进入流通主要是为了交换其他必需产品,其生产结构和小农经济一样,也是狭小的简单再生产结构。
以这二者为广阔基础的商业资本在不发达的共同体的产品交换中得到独立发展,取得了对产业的支配地位,它通过欺诈和贱买贵卖侵占了农民和独立手工业者的绝大部分乃至全部剩余产品(这里指封建地主及其政权掠夺所余部分),对于佃农来说则是直接侵占了必要产品。尽管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使生产不断朝着交换价值的方向发展,生产的总量也不断增加,但绝大部分生产者的经济地位都难以改善,有些甚至会日益恶化,使他们更进一步为封建地主和商业资本所控制。马克思所说的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过渡的两条途径中“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这条“真正革命化的道路”,[12]大概是很难出现在中国封建社会的独立小商品生产者面前的,更不要说农工结合体的个体农民了,自然经济的家庭手工业是抵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坚固的堡垒。而另一条“商人直接支配生产”的途径,由于商业资本对于地主阶级的依附性,其过渡也是极为艰难和缓慢的。中国封建社会第二阶段由于土地制度的特点而形成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三位一体的格局,商业资本与地主经济之间具有某种融通性,商业利润大量为土地所吸收,其结果当然不是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是促进了土地兼并和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总之,商业资本对于地主经济的依附性以及它与地主经济之间的融通性大大削弱了商业资本对封建经济结构的解体作用。恩格斯说:“商人对于以前一切停滞不变、可以说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革命的要素……现在商人来到了这个世界,他应当是这个世界发生变革的起点。但是,他并不是自觉的革命者;相反,他与这个世界骨肉相连。中世纪的商人决不是个人主义者,他像他所有同时代的人一样,本质上是共同体的成员。”[13]看来,中国封建社会第二阶段商业资本作为革命的要素,其对于封建经济结构的解体作用是不能估计过高的,而它作为封建共同体循规蹈矩的成员倒是相对比较称职的。这是我们在比较中西封建经济向资本主义过渡的不同特点时应充分予以注意的。
以上是我们所要说明的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坚固性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封建国家经济职能的作用和影响。在封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就工业方面的生产形态来说,最具有积极意义的是城市手工业和农村独立手工业,它们的发展及向规模更大、分工和协作更为发达的工场手工业的过渡标志着资本主义的曙光。上面已经说过,由于商业资本的寄生性榨取,城乡独立手工业难以向工场手工业过渡,这里我们还要进一步强调官营工商业的活动对其发展的限制。
官营手工业对城乡独立手工业发展的阻碍主要表现在对劳动力的控制和对市场的限制两个方面。唐代中叶以前,官营手工业的劳动力除官奴婢和刑徒外,大量是为封建政权服徭役的更卒、匠人和丁夫等,他们基本上是无偿劳动,这一时期官营工业对劳动力的使用主要采取劳役制的形式。唐代中叶至明代中叶,官营工业劳动力的性质从劳役制逐渐过渡到工役制,手工业者对封建政权的依附关系较前一时期有所削弱,但国家通过户籍制度的建立,把手工业劳动力固定起来,使城乡独立手工业者成为官营手工业的劳动力后备军。这种劳动力国家编户制度妨碍了独立手工业者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工匠服役地点一般都远离乡土,往返很费时日,当值一月,实际费时两至三月,特别是官吏的苛扰和盘剥更使得名为募雇的官营手工业工匠所得无几,近乎无偿劳作。官营手工业对民间手工业劳动力的封建束缚是城乡独立手工业发展的严重障碍。
官营手工业在市场方面对民间手工业发展的限制也是很显然的。中国自秦汉就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但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作为市场主体的还是地方小市场和区域市场,至于可以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较多机会的重要产品的全国性市场虽然早就存在,那基本上是为官营工商业所垄断和独占的,即使是封建统治阶级所需的工业消费品(特别是奢侈品)市场也由于官营手工业的自给性生产而大大缩小了。这样,城乡独立手工业当然只能与自然经济的农村家庭手工业去争夺狭小的地方市场了。市场的扩大是商品生产发展的前提,官营手工业的存在极大地限制了城乡独立手工业的市场,使其经营规模相应狭小,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都很缓慢,同时商业资本向产业的转化也就更为困难了。这里还应当提及官营商业的作用。官营商业通过对重要商品的垄断性经营,不仅抑制了民间商业资本的发展,削弱了它对自然经济的解体作用,而且也阻止了民间手工业对全国性市场的渗透和冲击,进一步加强了封建国家对民间手工业的控制,保证了官营工业的支配地位。此外,官营商业控制和垄断了国际贸易,抑制市场的对外扩展,这对于民间工商业发展的消极作用也是不能低估的。欧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早是出现在航运业、纺织业和采矿业中,主要是因为这些生产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影响,易于开拓市场,同时也是生产力最有可能取得突破的部门。在中国,除以上三个行业外,陶瓷、造船等也是具有全国性意义、生产力水平较高的部门。但是在明代中叶以前,由于官营手工业在工业生产方面居支配地位,上述各个部门较高的生产力水平主要不是体现在城乡独立手工业中,而体现在官营手工业中,这是城乡独立手工业中极少出现规模较大的手工工场的根本原因。(www.xing528.com)
在社会经济总的发展过程中,各种经济力是相互影响、交互发生作用的。以上我们说的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官营手工业本身也是生产力,作为一种经济力,它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官营工业凭借封建国家所集中的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可以从事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建设和手工业生产,生产规模的扩大导致分工和协作的发展,导致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同时官营作坊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的传播也刺激与促进了民间手工业的发展。应当看到,中国封建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与封建国家的经济活动是密切相联的。明代中叶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联系日益广泛,市场进一步扩大,城乡独立手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机会,雇佣较多工人进行较大规模生产活动的手工作坊逐渐增多,资水主义因素开始缓慢地出现。民间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和雇佣劳动的大量出现,加剧了手工业者和封建政权的矛盾,他们力图摆脱封建束缚而进行的阶级斗争也日益发展,官营作坊工匠的逃亡、怠工和故意压低产品质量,城乡独立手工业者的逃避轮输、抗税、罢市、“盗矿”,乃至暴动,这些都显示出,官营手工业工役制剥削方式已经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民间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和竞争使官营手工业生产力水平原有的相对优势逐渐减弱,由于工匠的斗争和管理上的痼疾,官营作坊的生产成本骤增,产品质量则不断下降,这就迫使封建王朝不得不进一步改变官营工业的劳动制度和逐渐缩小官营工业的经营范围。明成化以后,官营工业中的应役工匠逐步以银代役,官府用代役银或雇募工匠生产,或直接向市场采买,匠籍制度名存实亡,国家对手工业劳动力的控制削弱,盛及几朝的官营工业开始走下坡路了。清初匠籍制度被明令废除,雍正二年(1724年)又宣布废除工匠当官差的制度,其后,经营范围已经大为缩小的官营工业普遍采取了自由雇募制度,手工业者对于封建政权的依附关系大大松弛,这是工场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关系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标志;同时也说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总是要突破原有经济关系的障碍的。
我们还可以从封建国家的经济职能进一步说明中国封建经济结构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一定时期内的包容性。资本主义时代是从工场手工业时期开始的,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加速了小农和小手工业者的被剥夺以及他们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为资本主义开辟了国内市场和创造了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但是,马克思也强调指出,“工场手工业既不能掌握全部社会生产,也不能根本改造它。工场手工业作为经济上的艺术品,耸立在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工业的广大基础之上。工场手工业本身狭隘的技术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和它自身创造出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14]“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并没有引起根本的改变……只有大工业才用机器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了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铲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和织布。这样,它才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15]因此,我们在肯定工场手工业对于封建生产方式解体作用的同时,还应该认识到,工场手工业的独立性是有限度的,它的发展并不一定立即导致旧制度的崩溃,旧的生产方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包容它,这种包容的程度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封建经济结构的不同特点而呈现出差异。从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看,工场手工业也是一个过渡时期,这个时期可以在资产阶级政权下完成,也可以在封建政权下完成。例如,英、法两国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大体是同步的,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却比英国晚了差不多一百五十年,而且是在英国工业革命的影响下才发生的。中国封建经济结构对于工场手工业性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包容性,由于封建国家的经济职能的作用显得更为突出。
中国封建社会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其经济结构一方面具有坚固性,另一方面也富有较大的弹性,能够容纳较高水平的生产力。官营工业是封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作为一种经济力,代表了较高的生产力,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就生产力水平而言,官营工业和民间工场手工业并没有什么区别,它们所不同的只是占取剩余劳动的经济形式。任何生产关系的变革总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因此,民间工场手工业要彻底打破旧的经济关系,就必须创造出比官营工业更高的生产力。从明中叶到清初,我们还没有看到这种情况,清代中期至鸦片战争前,民间工场手工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在一些生产部门较之官营工业已具有优势地位,但它所代表的生产力水平也还不足以完全突破原有的生产方式,封建经济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可以包容它。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封建经济结构已经开始缓慢解体,资本主义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民间工业的发展还远没有达到形成一个工场手工业时期的水平,即便我们假定没有外国资本的入侵,中国民间工业能否独立地发展到工场手工业时期完成向自由资本主义的过渡,恐怕也是大有疑问的。尽管清代中期以后官营工业逐渐丧失了在一些工业部门的支配地位,但作为封建经济的物质基础,它在若干部门仍是不可取代的;同时封建国家加强财政措施和政策干预,并通过官营商业的活动和培植特权商人等手段继续保持对社会经济的控制,民间工业是很难脱离封建国家经济职能的影响而独立发展的。况且,官营工业与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场手工业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碍,官营工业在劳动制度和商品性生产等方面有过许多重要变化,特别是雍正以后官营工业普遍采取自由雇募的劳动制度,计工给值,虽然不能说这是一种根本性的转变,但至少可以看作是官营工业向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工场手工业过渡的前兆和准备。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是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前者不需要以政权性质的截然变更作为生产关系转化的标志。因此,以政权的封建性质否定官营工业向资本主义国家工场的转化是缺乏根据的,我们应该以生产资料所有者占取直接生产者剩余劳动的基本形式作为衡量官营工业生产关系性质变化的标志。如前所述,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经济力是相互影响和交互发生作用的。清代中期以后,在民间工场手工业和其他社会经济力的作用下,官营工业既有趋于衰落的一面,同时又有向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转化的一面。据现有资料看,鸦片战争以前官营工业在矿冶、铸钱、织造等部门已经大量采取了资本主义方式的雇佣劳动制度和经营制度,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中国国家资本主义的初始形态。这也是封建政权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选择。
总之,按照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程序,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完全不同于英法等西方国家,它一开始就将是国家资本主义与民间资本主义并进,完成工场手工业时期的过渡和封建经济结构向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转化,不经过典型的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即伴随大工业的产生而进入垄断阶段。这是由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固有特性所决定的。不过,历史无法假定。中国封建社会到了清代后期,封建政权腐败日甚,管理能力下降,缺乏制度和政策创新能力,脱离世界发展潮流,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甚至没有保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落后挨打以及丧失领土和主权都是不争的史实。剧烈的社会变革已是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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