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地利用分类中缺乏农村宅基地的用地类型,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估算结果,这不利于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和部署。目前,学者在测算整理潜力时常用的方法有: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宅基地标准法、城镇体系规划标准法、农村居民点内部闲置率法、数学模型法[54] [55] [56]、潜力逐级修正法[57] [58]或者将以上几种方法综合使用[59] [60]。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手册》中规定的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方法。晋江市已出台明确的宅基地标准,户均宅基地标准法测算具有可行性。综合测算法是一些学者提出的,该方法考虑了我国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主要组成,能够服务于开发整理规划及农村居民点规划。笔者依据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宅基地标准法和综合测算法,对晋江市2020年的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进行估算。
(一)人均居民点建设用地标准法
1.测算方法
以基期年农村人口总数预测目标年农村人口总数,并确定人均居民点建设用地整理标准,基于上述目标年农村人口和人均用地标准分别测算目标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基期年与目标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之差就是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面积。计算公式为:
其中,St=B·Qt,Qt=Q0·(1+r)t
ΔS是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S0是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St是目标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B是规划目标年人均用地标准;Qt是目标年农村人口数;Q0是基期年农村人口数;r为人口自然增长率;t是规划期。
2.晋江市宅基地整理潜力的具体测算
人口测算采用《晋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公布的数据,以此确定基期年农村人口数Q0;根据泉州市2010年统计年鉴公布的晋江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确定r;按未来10年测算出目标年农村人口总数。
人均用地标准的确定参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以下简称《村镇规划标准》)中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等级要求,“建村镇的规划,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按第三级确定,当发展用地偏紧时,可按第二级确定”(见表11-3)。晋江市人多地少,人均不足三分田[61],确定规划期末村镇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采用80平方米/人。根据公式(1),晋江市通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测算的宅基地整理潜力为8771.41公顷(见表11-4)。
表11-3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
表11-4 基于人均居民点建设用地标准法的晋江市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测算
但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宅基地申请、审批和规模限制是以“户”为单位,农户数量的变化会影响宅基地数量,而这一测算方法忽略农户数量及其家庭结构变化对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影响。从晋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可见,农户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趋势,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从2000年3.75人减少到2010年2.97人,减少0.78人,农户的数量不减反增。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匡算出的潜力会造成潜力偏大。
(二)户均宅基地标准法
1.测算方法以目标年农村人口数量和目标年农户规模预测目标年农户数,以户均宅基地标准测算目标年用地面积,基期年与目标年用地面积之差就是整理潜力面积。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t=Mt·At,Mt=Qt / Gt。
ΔP为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P0为农村宅基地现状总面积;Pt为目标年农村宅基地面积;At为户均宅基地用地标准;Mt为目标年农户数;Qt为目标年农村人口数量;Gt为目标年农户规模。
2.晋江市宅基地整理潜力的具体测算(www.xing528.com)
农村宅基地现状总面积选取晋江市10个镇100个村就村域和农户情况、宅基地利用情况(现状、申请与审批、流转与退出)及农户意愿几个方面,在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大力协助下,通过问卷,并且组织调查人员入户调查,详细了解宅基地利用情况及影响因素,通过数据统计,发现宅基地密度均值为38. 01%。以宅基地密度均值估算农村宅基地现状总面积P0。
户均宅基地用地标准。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
目标年农户数通过目标年农业人口与农户规模确定。以基期年农村人口数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确定目标年农村人口数量Qt,依据《晋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计算目标年农户规模Gt、目标年农户数Mt。
通过户均宅基地标准法测算的宅基地整理潜力为1137. 39公顷(见表11-5),但户均宅基地标准法测算的仅存量宅基地用地面积的整理潜力,没有考虑宅基地密度。通过调查,发现晋江市宅基地密度均值为38.01%,低于《村镇规划标准》的规定,因此测算出来的宅基地整理潜力偏低。
表11-5 基于户均宅基地标准法的晋江市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测算
(三)综合测算法
1.测算方法
宋伟等(2006)吸收人均、户均及农村居民点内部土地闲置率法三种潜力测算方法中的优点,并结合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主要组成,设计了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测算的新方法[62]。该方法以目标年农村人口数量和目标年农户规模预测目标年农户数,以目标年户均宅基地用地标准确定目标年宅基地面积,以目标年居住建筑用地比例确定目标年农村居民点面积,基期年与目标年居民点用地面积之差就是整理潜力面积。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Mt=Qt /Gt
ΔS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At为目标年户均宅基地用地标准;Mt为目标年农户数;S现状为现状居民点用地;R为目标年居住建筑用地比例;Qt为目标年农村人口数量;Gt为目标年农户规模。
2.晋江市宅基地整理潜力的具体测算
目标年农户数通过目标年农业人口与农户规模确定。目标年农村人口数量Qt的测算同上文相同。目标年农户规模Gt依据《晋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计算。
居住建筑用地比例参照《村镇规划标准》中的建设用地构成比例见表11-6。建设用地构成比例,它是反映规划用地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数量的比例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志。根据多年来村镇规划和建设的经验,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公共绿地四类用地在村镇建设总用地中所占比例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其他类的用地比例则由于不同村镇建设条件的差异而有较大的变化。因此,国家只对上述四类建设用地的构成比例做了具体规定。在这里,通过综合测算法,测算出的晋江市宅基地整理潜力为6476. 81公顷(见表11-7)。
表11-6 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注:资料来源于《村镇规划标准》。
表11-7 基于综合法的晋江市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测算
综合测算法较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考虑到了宅基地以户为单位的现实,较户均宅基地标准法,考虑到宅基地密度的整理空间,并且考虑到了农民生活与生产的实际需要和晋江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从而合理确定出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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