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是福建省的一个县级市,隶属泉州市,却是全国拥有最多国家级品牌的县级市,比如,柒牌、劲霸、利郎、安踏、恒安集团等。改革开放以来,晋江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发展态势,年均增长率达26.16%,在地方民营企业的带动下,农村和农民呈现出与中西部传统农区不同的特点:一是本地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不是农业,本地的农民基本不从事农业生产,农地主要由来自外省的农民经营。二是农民收入水平普遍比较高,按照官方统计,晋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万元,实际调查发现远远高于这一水平。三是由于乡镇企业发达,农民的务工方式主要是近距离外出,集中在本镇、本县、本市、本省。四是晋江市是全国64个新型城镇化试点,乡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效果明显。五是由于晋江是典型的侨乡,宅基地产权关系复杂。
课题组根据晋江市农村居民点的地理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城镇规划区外选取20个行政村,就村域和农户情况、宅基地利用情况(现状、申请与审批、流转与退出)及农户意愿几个方面,在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大力协助下,向村委和村民分别发放“晋江市农村宅基地现状调查问卷”和“晋江市农村宅基地现状调查村委会问卷”,并且组织调查人员分组与村委访谈、入户调查,进一步详细了解宅基地利用情况及影响因素,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信息的客观性。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850份,回收问卷843份,其中,有效问卷807份作为分析样本。为评价宅基地利用状况,选取了每户人口数、宅基地面积、宅基地宗数、宅基地闲置比例、宅基地超占面积等指标,对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在调查中统一指标含义,此处所称宅基地闲置,是指调查宅基地现状中一年以上无人居住的房屋占地;而超占面积则是指农户宅基地现状面积超过当地宅基地审批标准(150平方米)的面积。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录入和统计分析,发现晋江农村宅基地利用呈现如下村域特征。
(一)宅基地使用:村域闲置情况差异大,总体闲置比重偏高
在调查的20个行政村中,99%的村有闲置的情况,宅基地闲置率最小的是龙湖镇内坑村,为零;最大的为内坑镇下村村、安海镇外曾村,为20%。20个村中,闲置比均值为9.7%,其中,闲置率小于10%的村有8个,占总数的40%;闲置率在10%—15%的村有10个,占总数的50%;大于15%的村有两个,占10%。由此得出,晋江市农村宅基地住房闲置并非个案,尽管村庄之间存在较大差别,但是闲置总体比例偏高。
(二)宅基地占有:“一户多宅”现象普遍,户均宅基地宗数严重不均
宅基地占有情况,通过“一户多宅比例”和“户均宅基地宗数”两个指标反映。调查发现,晋江市“一户多宅”现象普遍,且“一户多宅”比例相差较大,比例最大的是安海镇外曾村,为95%;最小的是深沪镇东山村、深沪镇坑边村,为零;20个村的均值为15%。有11个村的户均宅基地宗数超过1宗/户,占55%,其中,户均宅基地宗数最大的是安海镇外曾村,为2.91宗/户;最小的是龙湖镇内坑村,为1宗/户,11个村的均值为1.46宗/户。整体20个村的户均宅基地宗数均值为1.055宗/户。整体上看,晋江市“一户多宅”现象普遍,虽户均宅基地宗数均值合理,但各村的情况相差较大,有45%的村没有达到“一户一宅”,55%户均宅基地宗数超过1宗/户的村中,户均宅基地宗数偏高。由此可见,宅基地占有严重不均。
(三)宅基地利用率:利用粗放,宅基地超标比率各异、总体超占面积比例较大
宅基地利用率通过“户均宅基地面积”“人均宅基地面积”和“超标占比”三个指标反映。调查发现,户均宅基地面积最大是东石镇中林村和安海镇前蔡村,为300平方米/户;最小的是深沪镇壁山村,为80平方米/户;20个行政村,户均宅基地面积的均值为187.95平方米/户,有13个村超过省级规定的150平方米/户的面积标准。人均宅基地面积最大的是安海镇外曾村,高达231.96平方米/人;最小的是深沪镇壁山村,为19.57平方米/人;均值是55.87平方米/人,超过国家宅基地面积规定标准45.31平方米/人。从比例上看,20个村有7个村的人均宅基地面积超过国家标准。面积超过150平方米宅基地所占比重这一指标,最大的是安海镇外曾村、安海镇前蔡村,达到90%;最小的是磁灶镇东山村和深沪镇华山村,为8%;均值达到53.55%,超过了一半,其中,面积超标的宅基地占比超过60%的村庄有11个,占55%;超过80%的村庄有7个,占35%,可见超占规模之大。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晋江市村域间宅基地利用率各异,既存在供给不足,也存在利用率低的情况。但是户均宅基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占大多数,超占的规模远高于供给不足的规模,如户均宅基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村庄有13个,占65%,而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仅有7个,占1/3。超标普遍并且超占现象严重。(www.xing528.com)
(四)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低效
调查数据统计发现,宅基地密度均值为38.01%。有4个村的宅基地密度处在20%以下,占总数的20%;有8个村的宅基地密度处在30%—40%,占总数的40%;有8个村大于40%,占总数的40%。其中,内坑镇下村村的密度最小,为10%,而磁灶镇洋尾村的密度最大,为72%。由此可见,农村居民点中宅基地密度不均衡,但平均来看,总体密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五)农民住房使用:自住为主,财产属性暴露
农民住房使用情况通过“用途占比”指标体现。各村农民住房主要以农户自住为主,农民自住的均值只占到78.70%,龙湖镇内坑村农户自住占比达到100%,农户自住占比最少村的也超过50%。分项来看,农民住房使用已经超出单一的自住功能,用于工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各村情况悬殊,差异较大,工商经营性用途比例各村之间0—30%不等,均值达到9%,其中,深沪镇华山村、磁灶镇东山村达到30%。外来人口租住比例,各村情况悬殊,差异较大,均值为7.65%,深沪镇东山村达到28%,外来人口租住虽然规模不大,但是代表新的宅基地利用需求,意义非常重要。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晋江市宅基地用途除农户自住以外,还存在工商经营和出租的情况,在一些村庄,非自住以外的利用高达1/3,释放宅基地财产权显现的信号和盘活需求。
(六)宅基地手续完备:颁证比例高,但未批先建也比较普遍
宅基地手续完备情况通过整理出的数据“颁证比例”和“未批先建占比”体现。在调查的20个行政村中,颁证[43]比例平均达到67%,比例最高的是龙湖镇内坑村,达到100%;颁证比例最低的是深沪镇运伙村,只有9%;80%的行政村颁证比例达到60%以上。可见,宅基地颁证比例在60%—100%呈密态分布,颁证比例低于60%的村庄,除了两个在10%以下以外,也接近60%。农民手中的证书基本上是土地使用权证或动土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比例极低。有相当一部分证书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颁发的。安海镇前蔡村和运伙村的颁证比例数据远低于另外18个村的数据,不排除问卷受访者对“颁证”理解的差异。在调查的20个行政村中,75%的村庄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占比最大的是东石镇檗谷村,为35.9%,宅基地未批先建占比最小的是深沪镇壁山村,为2.6%。20个村的宅基地未批先建占比均值为10.46%,其中,未批先建占比超过10%的有7个村,占35%。由此可见,未批先建已经相当普遍。
在深入调查后,我们发现,未批先建的宅基地的建设时期主要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既有旧村改造统一规划建设的,也有村民自己建设的,近十年未批先建的新增宅基地数量较少。近年来,晋江市的宅基地管理不断规范,一方面,在危旧房改造中严格审批,对于超标部分不予颁证,对违规产权不予承认;另一方面,对于由历史原因造成的未批先建、没有证书的宅基地,在审核符合规定后,也给予颁证。管理的严格和对历史产权的确认,意味着未批先建的比例会进一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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