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传统的多边议题外,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中小企业等新议题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新生力量,并在2017年12月形成了不同组合的部长声明。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对新议题均表达了不同的兴趣和关注,同时也有自己的短板。在世贸组织改革中,这些新议题将不同程度地被纳入,成为利益博弈的新领域,预计将是旷日持久的讨论议程。
以投资便利化为例,中国于2016年10月率先在世贸组织提出投资便利化议题,融合投资、贸易和发展三大领域,讨论增强投资政策透明度、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加强国际能力建设合作等内容,制定投资便利化规则框架,提升成员的贸易能力和实现发展目标,打破了世贸组织十余年来一直未能讨论投资议题的禁锢。2017年4月,中国在世贸组织发起成立“投资便利化之友”,阿根廷、巴西等成员加入。2017年12月,世贸组织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期间,中国主办投资便利化部长早餐会并呼吁世贸组织成员共同推动全球投资便利化,与会部长通过了《关于投资便利化的联合部长声明》。声明强调投资与贸易和发展密切相关,应推动在全球层面加强国际合作;支持开展深入讨论以建立投资便利化多边框架;主张与相关政府间组织合作,评估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需求,并给予相应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支持;认可成员监管权以满足其政策目标和发展需要;呼吁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进行投资便利化议题部长级专题讨论。世贸组织总干事阿泽维多以及来自66个世贸组织成员的代表应邀出席本次活动并发言[12],这66个世贸组织成员包括澳大利亚、日本、瑞士等发达成员,墨西哥等发展中成员,以及贝宁、柬埔寨、多哥等最不发达成员。声明约定于2018年年初就框架构建的具体内容召开会议,并呼吁更多的世贸组织成员参与[13]。
尽管关于投资便利化的讨论已经被世贸组织提上议程,但总的来说投资便利化完全纳入多边贸易议程还有待进一步探究。解决这一概念问题的一个方法是明确哪些是在投资便利化范围之外,比如不包括市场准入、投资保护以及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等。如果采用一种积极的方法,则投资便利化的概念将涉及一整套措施、机制和行动,这些措施、机制和行动将有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国家投资环境,具有很强的程序性或实用性。当然,探讨投资便利化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比如从公共政策的角度讲,改进国内机构安排或采取促进投资而非一般投资的监管措施是否合理,在建立一个促进包括服务和货物在内的一般投资的共同框架时应加以斟酌,解决方法是否全面可靠更为重要。通过对投资便利化的严格讨论,最终可以得到有关投资问题的兼具建设性和有效性的办法,避开过去关于投资保护和争端解决的多边规则的争议。(www.xing528.com)
中国主导的《关于投资便利化的联合部长声明》由前言和八个倡导性条款组成,本身并无实质性约束力,但其为未来国家间的投资便利化合作提供了思路,并试图搭建一种框架,以容纳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家[14]。同时,鉴于投资议题在多边领域的历史教训[15],投资便利化议题的讨论不仅仅是学术性的,还具有极高的政治性,将对世贸组织改革工作产生重要影响[16],这也是中国参与世贸组织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制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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