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多边贸易谈判分成各种不同的领域,包括农业、非农业、服务、发展、规则,以及贸易与环境、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等。各成员在谈判中妥协和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在某领域做出让步,在其他领域能够获益,因而成员在不同领域进行相互挂钩成为谈判的重要方式。以农业领域为例,这是发展中成员在国际贸易中最为关注的议题,农业谈判分为市场准入、国内支持(补贴)、出口竞争(出口补贴、出口税)等三大支柱。农业问题一直是谈判的重点和难点,发展中成员希望发达成员降低农业补贴,开放农业市场,而发达成员一直被认为没有让步的诚意。2015年12月,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内罗毕部长宣言》,就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切的农业出口竞争达成共识,世贸组织成员承诺全面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各方也就出口融资支持、棉花、国际粮食援助等达成新的多边纪律。这将消除市场扭曲,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改善许多国家的民生。
世贸组织改革中的农业谈判对发达成员而言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而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市场最开放的国家。在出口竞争上,中国承诺取消各种形式的出口补贴。在国内支持上,中国黄箱政策仅保留了8.5%的微量允许,而且《农业协议》6.2条款下对生计型小农和脆弱地区的支持政策也计入微量允许。在市场准入上,中国承诺的平均关税只有15.2%,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中国粮食、棉花、油料、食糖等重要产品配额外最高关税65%,远低于其他成员1000%最高关税,也远低于美国100%以上的最高关税。中国农产品关税形式单一,从价税比率达99%以上,实施税率和约束税率完全一致。
世贸组织改革农业谈判中的任何减让对中国而言都是实质性的,这将给中国缺乏基础竞争力的小规模、生计型农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将给中国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生计安全带来巨大挑战。因此,在世贸组织改革中,中国的特殊关切必须有效解决,给予充分有效的特殊灵活性。中国可以继续主张消除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间的严重不平衡,取消黄箱和蓝箱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减少发达成员微量许可,限定发达成员的国内支持总水平。中国的主张将成为发达成员的谈判痛处,这是发达成员回避农业补贴,转而提出工业补贴问题的实质。(www.xing528.com)
又如多边规则谈判,它旨在澄清和改进《反倾销协定》和《反补贴协定》,维持其基本概念、原则和有效性。规则谈判的支持者与反对者将本国的经济利益、政治矛盾和技术难点交织在一起,在加严规则纪律方面分歧严重。在世贸组织改革中,继续推进规则谈判和解决个别成员拒绝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问题将是应有之义。2016年12月,中国就美国、欧盟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先后提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DS515、DS516),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在世贸组织改革中,需要澄清多边贸易规则自身并不认定“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而禁止成员在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继续采取替代国价格比较的错误方法,让市场经济地位“非自动取得论”“举证责任倒置论”等论调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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