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推广”评价标准
(1)有具体的陈列展览宣传推广计划;
(2)利用大众媒体以及其他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地宣传陈列展览;
(3)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特别是与大中小学、旅行社和社区联系,积极争取和吸引观众参观陈列展览;
(4)策划、设计和制作系列陈列展览宣传资料。
考核依据:提交材料
评价: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不好0.5分。
2.“观众接待”评价标准
(1)有具体的观众接待计划和接待人员守则;
(2)有经过规范化培训上岗的接待人员,统一的制服和胸卡;
(3)有接待观众的专门设施,包括接待室和咨询台等;
(4)设立清晰的有中、英等多语种的标志系统和温馨提示牌。
考核依据:提交材料
评价: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不好0.5分。
3.“导引讲解”评价标准
(1)有专门的陈列展览讲解稿和讲解员手册;
(2)有经过培训上岗的讲解员队伍;
(3)提供中、英、日语种的陪同导引讲解;
(4)为特殊观众提供个性化的导引讲解;
(5)配备中、英、日、韩等多语种的语音导览设备;
(6)免费提供精美的参观指南和参观手册。
考核依据:提交材料
评价: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不好0.5分。
4.“延伸教育”评价标准
(1)围绕和配合陈列展览,开展示范表演、探索活动、视听欣赏、动手做、研习活动;
(2)围绕和配合陈列展览,开展一系列专题讲座、学术会议;
(3)围绕和配合陈列展览,开展有奖竞赛、夏令营、户外考察等;(www.xing528.com)
(4)围绕和配合陈列展览,为专业观众开放库房、实验室、研究室等;
(5)围绕和配合陈列展览,出借复制品、录像、藏品等资料;
(6)举办流动陈列展览。
考核依据:提交材料
评价: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不好0.5分。
5.“生活服务”评价标准
(1)有专门的观众生活服务实施计划和方案;
(2)生活设施齐全完善,包括休息室、饮食、商店、包裹寄存、残疾人车和专用道、育婴室、自动电梯、中英日韩等多语种的广播求助系统等;
(3)生活服务周到细心,饮食和商品价格合理。
考核依据:提交材料
评价: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不好0.5分。
6.“文化产品”评价标准
(1)有专门配合陈列展览的文化产品开发方案;
(2)精心设计和开发具有本馆特色、艺术品位的文化产品,包括礼品、图册、书签、纪念章、贺卡等;
(3)文化产品差异化,定价差异化,价格合理,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4)提供文化产品包装、邮寄等服务。
考核依据:提交材料
评价: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不好0.5分。
7.“观众研究”评价标准
(1)有认真制定的针对展览的观众调查方案;
(2)由陈列展览博物馆或委托专门机构开展观众调查工作,了解观众的兴趣和需要;
(3)有观众反馈机制,搜集观众对展览以及博物馆其他工作的意见。
考核依据:提交材料
评价:优秀2分,良好1分,一般0.5分,不好0分。
附表如下。
表11 陈列展览推广与服务子系统评价指标权重比例及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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