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或范围使用质量这一概念,就会对质量有各种不同的定义。概括而言,质量可分为广义质量和狭义质量。
1.广义的质量
我国国家标准GB/T 19000:2016(等同于国际标准ISO 9001:2015)对质量定义是:客体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这是一个广义质量概念。
在这一质量定义中,“客体”一词表示质量的载体,说明质量可以存在于不同领域或任何事物中。人们经常说到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等,客体比较直观;而教育质量、体育质量、环境质量等表述,其中的质量客体就比较抽象一些。也就是说,质量既可以是可触可感的以实物形式存在的质量,也可以是某种活动或者某项工作的感受性质量。
定义中的“特性”,是指事物特有的属性。固有特性,是事物本来就具有的特性,如一只水杯,其材质(钢、玻璃、塑料、瓷等)具有的物理属性,外观呈现的形状(圆柱形、棱柱形、带把手等),人的感官反应性(触感、嗅觉、握持感等),以及其他一些性状等,它们均可以作出量化表述。与固有属性相应,客体还具有非固有属性,比如价格、价值、艺术性等,这些属性一般是“后天”的、人为赋予的,可称为赋予属性。
“满足要求”就是客体所具有的属性合乎明确的或未明确的需要和期望。比如,一只保温杯,它除了具有可装水的功能外,还需满足保温的要求。当然,作为一只喝水杯,它首先要满足一些基本的要求,如制杯的材料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禁得住一定的撞击、耐受一定的温度等,这些要求一般都会在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行业规则中体现。
只有全面满足这些要求,才能被评定为好的质量或优秀的质量。若满足不了要求,或者说满足要求的“程度”不足,那么从客户角度来说,该事物“质量不高”“质量不好”。显然,质量是可以进行评价的。(www.xing528.com)
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质量满足要求的程度并不会一成不变,它会因时、因地、因诸多主观状态不同而发生变化。在这个意义上,质量是动态的、相对的、发展的。
2.狭义的质量
狭义的质量指产品质量,即产品的特征和特性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能力。产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亦被称为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特征和特性,其总和便构成了产品质量的内涵。
顾客和其他质量要求往往随时间变化,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质量要求可以转化成具有具体指标的特征和特性,通常包括使用性能、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经济性等几个方面。
仍以一只喝水杯为例。其使用性能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基于材料的物理属性而能达成的可盛装水、可由人握持等功能;安全性是指在使用、储运、销售等过程中,不易碎裂,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等;可靠性是指在保质期内或另外限定的时间内,持续保持其达成喝水等原初使用功能的能力;适用性是指杯子大小、重量、容量、结实程度等,便于消费者携带、使用;经济性是指杯子的设计、制造、使用等各方面所付出或所消耗成本的程度,亦包含其可获得经济利益的程度,即投入与产出的效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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