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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中外合资项目大事记回顾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5年10月8日,在中外双方共同努力下,合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定稿,上海皮革公司委托上海市经隆会计事务所进行查证。同时,上海市第八律师事务所受上海皮革公司季托,对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章程进行法律鉴证,并提交了鉴证意见和报告。

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中外合资项目大事记回顾

△1994年8月上旬,美国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ichina Enterprise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长严慈亮(Richard. C L Yan)先生一行抵沪,在上海皮革公司总经理赵德增先生的陪同下,访问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的原上海皮革公司制革总厂,并作投资考察;中外双方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上磋商合资意向。

△1994年8月中旬,上海皮革公司党政领导召集上述合资项目论证会,公司有关科室负责人、上海六联制革厂以及六个分厂的党政把手与会,经过激烈辩论后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应该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全力以赴地争取成功完成这一合资项目。

△1994年9月1日,上海皮革公司与美国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共同建办一制革合资企业“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签署了意向书。上海皮革公司总经理赵德增先生和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严慈亮先生分别代表中外双方在合资项目的意向书上签字。

△1994年9月初,上海皮革公司总经理赵德增指派公司外经科科长朱祺、上海六联制革厂厂长温祖谋二人为代表,应邀访问位于北京的美国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驻京办),并会晤该公司董事长严慈亮先生。此行验证了“美国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落户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依法可享受免税待遇。

△1994年10月,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局就上海皮革公司的合资项目上报项目建议书;嗣后,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沛萍先生会见中外双方高级人员,表示对该合资项目的支持,预祝项目早日成功。

△1994年12月12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主持召开合资项目立项会审,各委、办、局等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人士参加会审,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局副局长俞友涌先生也出席了会议

△1994年12月30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以沪外资委批字(94)第1591号文件原则同意合资项目建议书,并就项目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比和方式、经营范围以及项目选址等作了批复。

△1995年1月,《中国皮革信息报》第1期(总第108期)头版刊出关于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合资项目的标题新闻。

△1995年2月,美国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偕同其在新西兰注册上市的控股公司“新西兰梅勒爱斯丽股份有限公司(Mair Astley Holdings Limited)”一行访问上海皮革公司和上海六联制革厂,再度到大场制革地区实地考察,并就双方联合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作出部署。中外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草签了合资经营合同的提纲要旨。

△1995年3月,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官员布林(Jakw. Buljan)先生等抵沪,在执行环保援助项目的同时,饶有兴致地了解合资项目的梗概及进展情况。中国轻工总会国际合作部(司)科经处长撒骏先生同行。

△1995年4月,中外双方拟定了合资项目的工作计划及实施进度,双方按照分工着手开展各项工作。

△1995年5月,合资双方派出主管代表和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工作计划:

(1)共同组织牛、羊皮革产品批量性的交流实验;

(2)共同对现有制革机械设备的选型与配置进行磋商;

(3)共同研讨合资公司的场地规划与工厂布局。

△1995年6月,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UNIDO国家项目主任张淑华高级工程师抵沪指导UNIDO环保项目工作时,关心了解合资项目的情况,对项目表示极大关注。

△1995年7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95)工商企外合独准沪字第1806号通知书核准合资公司企业名称登记,定名为: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Shanghai Richina Leather Co.,Ltd.)。

△1995年8月,合资双方分工合作,分别有侧重面地开展对国内外皮革及其制品的市场调研,并着手分析、预测;在全面、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开始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征得外方同意,中方委托上海市经隆会计事务所就固定资产、厂房建筑、机械设备等行将投入的实物作价进行资产评估。(www.xing528.com)

△1995年9月,中国轻工总会行指部(司)司长、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理事长徐永先生专询上海制革合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殷切希望能把握机遇,引进外资,使上海制革行业能出现转机,走出低谷,重振雄风

△1995年10月8日,在中外双方共同努力下,合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定稿,上海皮革公司委托上海市经隆会计事务所进行查证。

△1995年10月14日,新西兰梅勒爱斯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抵沪访问。是日下午2时,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沙麟先生在市府大厦第二贵宾厅会见来访的全体董事。会见时,新西兰驻沪总领事Mr. McArthur、美国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严慈亮先生、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局副局长顾惠龙先生、上海皮革公司总经理霍建国先生在座。

△1995年10月17日,新西兰梅勒爱斯丽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扬子江大酒店(YangTze New World Hotel)举行董事会

△1995年11月,合资各方就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章程的内容、条款进行了多次会谈。中方上海皮革公司自始至终参与会谈的三名代表是:上海皮革公司副总经理兰幼民、公司外经科长朱祺、上海六联制革厂厂长温祖谋。

△1995年11月下旬,上海市经隆会计事务所向上海皮革公司、上海六联制革厂分别以“上经师业字第95-814号”提交了资产评估报告和“上经师业字第95-1210号”提交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查证意见书。

△1995年11月30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主持召开“中外合资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审会”,各委、办、局等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人士参加会审,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局副局长顾惠龙先生也出席了会议。项目通过会审,会议圆满成功。

△1995年12月,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以“沪评审(1995)148号文”签发了资产评估价值确认通知书。同时,上海市第八律师事务所受上海皮革公司季托,对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章程进行法律鉴证,并提交了鉴证意见和报告。

△1995年12月8日,下午2时许,假座上海扬子江大酒店明珠厅,合资各方共聚一堂,隆重举行签字仪式。上海皮革公司与新西兰梅勒爱斯丽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和经营的中外合资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投资比例:外方55%,中方45%)之合同、章程正式签署,各方授权代表温祖谋(上海皮革公司副总工程师)、杜乃杰(Nigel W. Dobson、梅勒爱斯丽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古永锵(Victor W. C. Koo、富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在中、英两种文字本的合同、章程上签字。

△1995年12月12日,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局以“沪二轻(95)外字第714号文”就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上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审批。

△1995年12月27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以“沪外资委批字(95)第1790号文”就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了原则上同意的批复。同时,签发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颁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沪合资字【1995】1412号)。

△1995年12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在受理注册登记后,向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沪总字第021818号)、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代码:310046711908187);而后,上海海关总署、上海商检局分别受理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注册备案。

△1996年1月31日,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假座上海联谊俱乐部桂花厅举行,外方董事陆克伦(D Allen Anderson)、艾伦-李(Alan D Lee)、杜乃杰、古永锵4人和中方董事霍建国、温祖谋、钟慰泰3人共7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会上,宣告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行将正式开业营运;董事长霍建国、副董事长陆克伦代表公司董事会分别向公司总经理杜乃杰和副总经理温祖谋授予正式聘任证书(任期4年),会议还就公司开业前各项重要工作进行磋商,并作出原则性的部署。

1995年,在中外合资上海富国皮革有限公司(SRL)签约仪式上

前左起:美方代表古永锵(Victor Koo)、中方代表温祖谋、新方代表杜乃杰(Nige Dobeson)

后左起:上海皮革公司外经科长朱祺、副总经理兰幼民、总经理霍建国、党委书记赵德增、财会、外经人员

(署名:甘木,原载《中国皮革信息》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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