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时,原本骄傲的德国人失去了往日的尊严。当时的德国,人民生活困苦、精神压抑,饥饿和恐慌使得非法交易滋生蔓延,社会道德秩序面临崩溃。为重获国家与国民尊严并谋求“大众的福利”(共同富裕),时任英美双占区经济管理局局长的路德维希·艾哈德(后任联邦德国首任经济部部长和联邦总理)坚定地推行了币制改革,以此作为实践“社会市场经济”的开端。这种被称作“第三条道路”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的总体设计,既不同于“计划经济”和纳粹统制经济、也不同于英美自由放任的经济实践,意在将市场上的自由原则与社会均衡原则及每个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原则相结合。秩序自由主义作者们甚至明确地把市场经济看作一种能够实现诸如自由、公平和平等之类的价值的手段。[67]
社会市场经济的创始人是一批有着自由思想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他们大多是瓦尔特·欧肯主编的《奥尔多》杂志的作者,包括“市场经济的权威辩护士”欧肯、法学家弗兰茨·伯姆、“经济人道主义”的追求者威廉·勒普克、“社会市场经济”概念的提出者阿尔弗雷德·米勒—阿尔马克以及追求“以人为本的自由秩序”的亚历山大·吕斯托等。由于“经济政治家”路德维希·艾哈德的政治努力将这种“奥尔多”秩序理念成功地贯彻到经济社会领域,因此他就成为公众眼中的“社会市场经济之父”。
艾哈德高度评价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早期思想家的自由经济观,认为,他们的“学说开创了一次思想革命,不仅震动了,而且还完全改造了世界”;不过,他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斯密所说的“市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在他们看来,经济学古典主义对经济发展的前景是乐观的,即经济可以自动实现稳定的和谐;而古典经济学及其继承者“或许太少地考虑到,经济活动开展在‘政治的’经济范围内,而政治经济学又规定了其他的,即外来影响的政治因素”。[68]尽管对斯密思想的转变缺乏足够的了解,但这种对经济学的新的理解无疑恰好回应了斯密晚年的困惑。
由此,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家们从一开始就追求一种能够将市场权力与政治权力加以有效限制的,即能够保护“公平竞争”的制度设计。在他们的设计中,斯密理论的两个善意的忽视均被有效地克服了。在此基础上,艾哈德等人所强调的竞争理论成为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基础。艾哈德认为,社会市场经济建立在自由和秩序原则的基础上,没有自由的秩序只会带来强制,而没有秩序的自由就会堕落成混乱。为此,社会市场经济特别强调国家的重要作用,它反对“夜警政府”的职能定位,推崇“强政府”(非“大政府”);它认为国家的特别与首要任务是确定国民可以在其中自由活动的秩序框架,国家在经济领域的任务就是确定经济的“游戏规则”。
在国家运用秩序框架对个人加以约束后,通过何种方式来激励个人呢?社会市场经济引入了竞争这一“历史上最慷慨和最天才的权力剥夺工具”(伯姆语),因为竞争机制运作得越好,市场经济就越强大。竞争是欧肯和伯姆等人所发展的“秩序自由主义”的关键概念。尽管竞争有着限制经济与政治权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合理的收入分配和激励创新等功能,但“秩序自由主义”认为,自由放任会削弱乃至毁灭竞争,因此,它致力于创造一种法律秩序以保护孤立的竞争,志在抑制或消除“过去的市场经济”中所存在的各种限制竞争的权力(市场权力和政治权力)。伯姆曾非常形象地将竞争比作一株栽培植物,因而必须始终精心加以培育和保护以防止市场权力和政治权力对它的侵害;他认为,竞争所承担的职能是使消费者处于社会市场经济的中心。
艾哈德对此深有体会地说,一旦竞争受到排斥,市场经济便丧失了维持经济秩序和保障自由的力量。在他看来,压制不住的竞争和束缚竞争的企图之间的反复斗争直到现在就构成了一段现代经济史。正因如此,他才将《反限制竞争法》(《反卡特尔法》)的通过视为自己的最大成就。这部被称作“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的法律是德国的第一部秩序政策法,有效限制了市场权力,为竞争秩序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就政治权力观而言,艾哈德深受他的老师弗兰茨·奥本海默的“自由的社会主义”学说的影响。艾哈德一直强调,政治的自身利益必须受到约束。他说,谁掌握权力并且还诚实正直,就将会对有可能把权力交给他而几乎感到诚惶诚恐。他还认为,能够使权力地位根本不能表现出来并且防止权力斗争,这就是一项好政策。为纪念他的老师,艾哈德的办公室里长期只挂着一幅照片,那就是奥本海默的照片。
除了对市场权力和政治权力的限制外,社会市场经济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问题是市场参与者的起点公平问题。为此,社会市场经济特别强调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在艾哈德看来,经济关系越是复杂,经济与技术越是现代的和先进的,人的教育和培养就越是要全面和深入,以便发挥个人从教育中获得的才智以及道德情操。就经济角度而言,德国的免费教育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为促进市场竞争者的起点公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德国的住房制度也为市场参与者的公平竞争做了必要准备。在社会市场经济制度下,当个人没有能力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时,国家有义务为其提供最低住房保障。比如,德国政府为公众提供了大量的租住用房,直到今天,德国的住房自有率仅仅稍高于40%(英美两国均接近70%),不仅如此,在租房市场中至今仍继续着严格的价格管制。这些制度的严格贯彻执行确保了市场参与者的基本生存需要,使他们能够从容地参与市场竞争。即便对于那些在竞争中处于弱势的群体,也可以通过国家实施的社会福利政策改善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从而过着有尊严的生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市场经济等同于福利社会,恰恰相反,艾哈德反复强调,经济政策越是卓越有效,社会政策援助就越是没有必要,只有在经济政策失效的时候才会启用社会政策。也就是说,社会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制度。
由此,我们可以将社会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概括为一个相互制约而又相辅相成的权力分工体系——公民选举和监督政府、国家确立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市场激励和约束公民。正是这样一种制度设计造就了现在的德国。德国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中的坚挺表现理应被视为社会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正如艾哈德当年拒不承认“经济奇迹”的存在而坚持认为它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一样。
可以说,遵循国家间“公平竞争”是德意志民族实现现代化的最重要理念,而战后德国的重新崛起也是由于德国遵循了“公平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最核心理念。不仅如此,德国还成功地将“公平竞争”写入《罗马条约》,成为指导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思想基础,而欧盟财务报告战略正是服务于这一目标的。
【注释】
[1]Emenyonu,Emmanuel N.and Sidney J.Gray.EC Accounting Harmonisation:An Empirical Study of Measurement Practices in France,Germany and the UK[J].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1992,23(89):49-58.
[2]即article54(3)(g)。
[3]“协调”(harmonization)一词通常与欧盟的跨国立法有关。会计协调是一个通常与欧盟实现商品与服务等的自由流动以及单一市场目标相联系的过程,意在通过限定会计实务的变动程度以增加可比性。欧盟的会计协调是通过发布公司法指令来推动的。会计协调不同于会计标准化(standardization),因为后者似乎意味着建立一套更富刚性、更严密的规则。会计标准化通常与民间组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相联系。近年来,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的会计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会计协调这一方式已至穷途末路,恰恰相反,由于会计的国家间差异仍将长期存在,其生命力仍然很旺盛。
[4]van Hulle,Karel.Harmonization of Accounting Standards:A View from the European Community[J].European Accounting Review,1992,1(1):161-172.
[5]van Hulle,Karel.Truth and Untruth about True and Fair:A Commentary on“A European True and Fair View”Comment[J].European Accounting Review,1993,2(1):99-104.以及European Commission.Accounting Harmonization:A New Strategy vis-à-vis International Harmonization,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Internal Document,COM(1995)508final,Brussels.
[6]Niessen,Hermann.The Seventh Directive on Consolidated Accounts and Company Law Harmonization in the European Union,in Gray,Sidney J.,Adolf Gerhard Coenenberg,and Paul D.Gordon,eds.International Group Accounting:Issues in European Harmonization[M].London:Routledge,1993:4.
[7]European Commission.Accounting Harmonization:A New Strategy vis-à-vis International Harmonization,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Internal Document,COM(1995)508final,Brussels.
[8]European Commission.Accounting Harmonization:A New Strategy vis-à-vis International Harmonization,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Internal Document,COM(1995)508final,Brussels.
[9]European Commission.EU Financial Reporting Strategy:the Way Forward,COM(2000)359final,Brussels.
[10]European Commission.EU Financial Reporting Strategy:the Way Forward,COM(2000)359final,Brussels.
[11]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Resolution of 19 July 2002 on the Application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EC)No.1606/2002.
[12]European Commission.First Report to the European Securities Committee and to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on Convergence betwee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and Third Country National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GAAPs),COM(2007)405 final,Brussels.
[13]陈乐民.20世纪的欧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63.
[14][英]A.M.阿格拉.欧洲共同体经济学[M].戴炳然,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17.有关法德这对宿敌的历史,可参阅德意志民族国家形成时期的历史,见[美]杰克逊·J.斯皮瓦格尔.西方文明简史(第四版)[M].董仲瑜,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15]陈乐民.20世纪的欧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63.
[16]惠一鸣.欧洲联盟发展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325.
[17][德]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录(第一卷)[M].杨寿国,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373-374.
[18][德]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录(第一卷)[M].杨寿国,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377.
[19][德]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录(第一卷)[M].杨寿国,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378.
[20][荷]雅克·佩克曼斯.欧洲一体化:方法与经济分析(第二版)[M].吴弦,陈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8.
[21][英]A.M.阿格拉.欧洲共同体经济学[M].戴炳然,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136.
[22][英]A.M.阿格拉.欧洲共同体经济学[M].戴炳然,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137.
[23][英]A.M.阿格拉.欧洲共同体经济学[M].戴炳然,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136.
[24][英]A.M.阿格拉.欧洲共同体经济学[M].戴炳然,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19.
[25]Camfferman,Kees and Stephen A.Zeff.Financial Reporting and Global Capital Markets:A History of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1973-2000[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38-39.
[26]关于墨西拿会议的详细内容,可参阅[美]安德鲁·莫劳夫奇克.欧洲的抉择:社会目标和政府权力——从墨西拿到马斯特里赫特[M].赵晨,陈志瑞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7][法]戴高乐.希望回忆录(第一卷)复兴,1958—1962[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140-141.
[28][英]A.M.阿格拉.欧洲共同体经济学[M].戴炳然,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14.
[29]The Treaty of Rome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in Harryvan,Anjo G.and Jan van der Harst eds.Documents on European Union[M].Palgrave Macmillan,1997:104.
[30]The Treaty of Rome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in Harryvan,Anjo G.and Jan van der Harst eds.Documents on European Union[M].Palgrave Macmillan,1997:105.(www.xing528.com)
[31][英]A.M.阿格拉.欧洲共同体经济学[M].戴炳然,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410.
[32][荷]雅克·佩克曼斯.欧洲一体化:方法与经济分析(第二版)[M].吴弦,陈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46.
[33]Haller,Axel.Financial Accounting Developments in the European Union:Past Events and Future Prospects[J].European Accounting Review,2002,11(1):153-190.
[34]Coleman,Robert.The Aims of EEC Company Law Harmonization: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Disclosure Issues,in Gray,Sidney.J.and Adolf Gerhard Coenenberg eds.EEC Accounting Harmonization:Implementation and Impact of the Fourth Directive[M].Amsterdam:North,19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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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Guérot,Ulrike.How European Is the New Germany?[EB OL].http://ecfr.eu/uploads/files/germany_in_europe_memo.pdf.
[38][德]罗尔夫·H·哈塞,等.德国社会市场经济辞典(第二版)[M].王广成,等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223.
[39]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的所有论述都是围绕着“人类伟大社会的存在”(the very existence of human society/the great society of mankind)也就是“人类社会向何处去”或“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一宏大主题展开的。在《法学演讲》中,斯密关注的重心是“文明社会”(civilized society)。而在《国富论》中,斯密更加强调“文明社会”的“善治”(well-governed society)。所以我们从他再三强调的社会秩序(the laws/order of society)、社会美德(the good morals of society)、社会繁荣(the prosperity of society)、社会和谐(the harmony of society)、社会稳定(the peace of society)、社会福祉(the welfare of society/the fortune and happiness of society)、社会的稳定与秩序(the peace and order of society)、社会的整体利益(the general interest of society)等关键概念中不难做出推断:“理想社会”正是斯密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详见Smith,Adam.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M].The Glasgow Edition of the Works and Correspondence of Adam Smith,1978,i.
[40]不过,就“理想社会”的实现路径而言,斯密的思想却经历了重大变化:他早年更倾向于认为这一理想可“自发”形成,而晚年却又几乎否认了早期的乐观看法,并在其书稿和信件中隐约流露出通过贤明的“国家的改革者和立法家”确保社会秩序的意图,这些都比较明显地体现在他对政府和谋求利润阶级(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前后近乎迥异的态度上。不过,对这个问题的探讨超出了本书的研究范围,故此不作展开。
[41][英]D.D.拉波希尔.亚当·斯密传[M].李燕晴,汪希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36.
[42][英]D.D.拉波希尔.亚当·斯密传[M].李燕晴,汪希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36.
[43][美]查尔斯·金德尔伯格.西欧金融史(第二版)[M].徐子健,等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210.
[44]Stewart,Dugald.Account of the Life and Writings of Adam Smith,in Smith,Adam.Essays on Philosophical Subjects[M].The Glasgow Edition of the Works and Correspondence of Adam Smith,1978,ii:22.
[45]Smith,Adam.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M].The Glasgow Edition of the Works and Correspondence of Adam Smith,1978,i:83.
[46][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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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英]欧内斯特·莫纳斯,伊恩·辛普森·罗斯.亚当·斯密通信集[M].林国夫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第151号信。
[49][英]H.J.哈巴库克,M.M.波斯坦.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六卷)[M].王春法,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1.
[50][英]H.J.哈巴库克,M.M.波斯坦.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六卷)[M].王春法,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271-272.
[51][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M].杨起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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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美]查尔斯·金德尔伯格.西欧金融史(第二版)[M].徐子健,等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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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美]查尔斯·金德尔伯格.西欧金融史(第二版)[M].徐子健,等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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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德]奥托·冯·俾斯麦.思考与回忆——俾斯麦回忆录(第二卷)[M].杨德友,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24.
[67][德]何梦笔.秩序自由主义[M].董靖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21.
[68][德]路德维希·艾哈德.社会市场经济之路[M].丁安新,等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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