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内分工与价值链的效应或影响,国内外学者也做了大量分析,例如,不仅国外学者做了大量研究(如Ernst等,1997;Arndt等,2001),国内学者也有许多分析论证,张纪(2009)分析了产品内分工的就业效应、收益分配效应、技术进步效应与产业转移效应[8],喻春娇(2009)则分析了产品内分工对主流贸易理论的挑战、对贸易规模、贸易性质的影响及对现行贸易政策的影响[9]。具体来说,产品内分工与价值链对理论与实际经济的影响既有着因为传统分工模式相似的一面,也有着与传统分工模式不同的一面。本小节先介绍其与传统分工模式不同的一面,再简要介绍其相似的一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产品内分工首先是对传统贸易理论提出挑战,产品内分工及价值链概括了中间产品及零部件的大量贸易活动,这与产业间贸易、产业内贸易是不同的,是传统主流贸易理论不能很好解释的。而且,这种分工与贸易模式也影响到与传统贸易理论相联系的学说理论,例如,产品内分工也对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提出挑战。产品内分工与贸易背景下,国际分工与贸易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梯度转移的特征减小,而更多地表现为产品内生产环节在不同地区的转移,东亚地区间的电子、服装等产品的生产就表现出产品内生产环节的转移这种特征(Arndt等,2001)。
产品内分工与价值链对实际经济、贸易的影响直接表现为贸易规模的扩大,贸易性质的转变。Jones和Kierzkowski(2001)提出“集约化增长”(intensive growth)的概念,认为产品分工促进国与国之间的贸易集约化增长,它不仅扩大了可贸易商品的范围,也扩大了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消减的效应。Feentra(1998)分析了欧美等国的贸易数据,也发现了这一特征。其中,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增长速度更为明显,出现“超贸易经济体”的现象[10],UNCTAD(2002)的《贸易与发展报告》显示贸易增长速度较大的国家或地区一般都参与到世界范围产品内分工和价值链体系,如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及韩国、泰国等东亚国家、墨西哥等拉美国家。
产品内分工对国际贸易性质的影响一方面体现为,在传统的国际分工与贸易模式中,是由产业或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起决定性作用,而在产品内分工的背景下,这一比较优势更多地表现在产品生产过程的某一环节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体现为此时的国际贸易行为与跨国公司等个人主体的生产贸易投资行为联系得更加紧密,且贸易行为与投资行为相辅相成,可称之为“投资贸易一体化”。(张二震、马野青,2002)(www.xing528.com)
产品内分工和价值链的影响还包括对现行贸易政策、贸易统计提出挑战。在产品内分工背景下,一国不再需要在某一产业或一类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才能参与到国际贸易体系中去,而仅仅需要在产品生产的某一环节具有比较优势便可以参与到价值链体系中去获得贸易利益(Jones等,2001)。而产品内分工,中间产品的进出口乃至反复进出口,使得贸易统计数据失真,也增加了贸易保护对象的不确定性、难以达到特定贸易保护效果(Mc-Corriston等,1996)。例如,因为2008年美国对华轮胎反倾销反补贴的制裁既不利于中国企业,也因为该企业是美国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独资公司而间接影响到美国企业[11]。同样道理,WTO规则下的保障措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及原产地规则策适用性减小。关于产品内分工对现行贸易统计体系的挑战,我们将在下一节详细介绍现行贸易统计方法在价值链背景下的缺陷、国内外学者对此所做的努力及经修改的符合价值链特点的统计方法。
除以上产品内分工区别于传统分工、贸易模式对贸易理论、实际经济的影响外,产品内分工也具有与传统国际分工、贸易模式相似的效应,例如,Arndt(1997)分析了产品内分工对就业的影响,其后,采用H-O模型分析了对工资、国民福利的影响(Arndt,1998),及各国之间的利益分配(Arndt,2001),发现产品内分工与传统分工模式有着相似的效应,但程度上进一步深化,其他学者有着同样的结论,发现产品内分工可增加发展中国家就业的就业效应(张纪,2009),负责高附加值生产环节的国家将获得高收益而负责低附加值生产环节的国家只能获得低收益的收益分配效应(Hay和Morris,1991)。除此之外,参与到价值链体系中的国家可能获得技术进步的效应(Ernst和Linsu,2002),产品内分工背景下国与国之间仍有着产业转移效应,以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产业转移为例,产业转出国与转入国都能受益[12]。众多学者利用考虑到产品内分工特征的贸易模型做了分析,并运用不同国家的贸易数据进行验证得到相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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