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时“完小”的学校本是一所庙,据邓县县志记载:中华民国16年,河南省政府主席冯玉祥下令各地庙宇改为学校,变庙产为学产;中华民国18年6月,设县立九小。“完小”采用新式教育,高家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可以上学,一周有五天的时间上课,周末休息。家庭成员教育所需费用由大家庭统一安排,没有家庭成员对此有不同的意见。
堤南高1949年以前有一所完全小学,简称“完小”,也因为在村寨的东门外又叫“东学”。当时“完小”的学校本是一所庙,据邓县县志记载:中华民国16年(1927年),河南省政府主席冯玉祥下令各地庙宇改为学校,变庙产为学产;中华民国18年(1929年)6月,设县立九小(在堤南高)。“完小”采用新式教育,高家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可以上学,一周有五天的时间上课,周末休息。“完小”对学生的年龄有所要求,要求虚七岁上学,当地有个说法“八岁上学就不利”,因此高家第三代孩子过了七岁都送去上学。
高民昌安排家里的孩子去学校学习时,从未请过教师来家里吃饭,也没有给老师送礼,因为高家的孩子上学成绩都不错。高家两代人都受到媳妇王从荣良好的基因影响,脑子都很好使、学习成绩都很好,尤其是自己的二儿子高仁远在邓县一中经常是全校第一名、第二名,是十里八乡有名的高才生。(www.xing528.com)
家庭成员上学时每年的学费、书费都是高民昌统一安排的。其中,高家第二代四个子侄辈在县城上学,都是高民昌给学费和生活费。堤南高的“完全小学”,不要杂费,只要书本费,一套书需要好几块钱。除了学费之外,高家家庭成员上学所需的物品由大家庭统一准备,大家庭统一支出,如高家购置了很多箱的毛笔、纸、墨,笔是成捆的,墨是一箱的圆锭和上好的“金不换”,供家里人上学使用。家庭成员教育所需费用由大家庭统一安排,没有家庭成员对此有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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