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兄弟接“小婆”
在高家,有两位家庭成员纳过小妾。妾在当地称为“小婆”,纳妾即为接“小婆”,相应的妻子就称为“大婆”。高民昌的二弟和三弟均纳过妾。纳妾时二弟、三弟和原配的年龄都偏大,与原配均生育过孩子,但跟小婆未生育。纳妾在当地是一种光荣的事情,说明这一家家大业大,反之贫穷的人家一个媳妇都接不到,遑论纳妾,当地人普遍认为纳妾都是“好家”才能纳妾,穷人没有纳妾的可能。
以三弟高自齐为例,纳妾是他自己提的,纳的是未嫁过的闺女,而非是妻子提的,原因是嫌自己的原配上了年纪、颜老色衰。小婆家中的条件较差,富家的闺女是不会当小婆的。纳妾时,三弟在外地纳妾而没有在家纳,因此没有跟当家人高民昌也就是自己的大哥商量,但会写信请示此事,因为这是家务事。高民昌是当家人理应要过问并拿意见,但因为是平辈之间不能多管就直接同意了。如果纳小婆纳的是闺女,会办婚礼,如二弟纳妾,纳的是改嫁过的,就没有办婚礼。接“小婆”不需要签文书,主要是双方都愿意。
按照常理,在大家庭内小婆地位不如大婆,但也要考虑实际情况。在高家,二弟的大婆地位比小婆高,但三弟的小婆地位比大婆高,因为三弟的小婆有文化、会说话,大婆不会处事、长得也不好,不讨高家人喜。地位高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大婆与小婆之间,二弟的小婆要尊重大婆,三弟的小婆和大婆却是地位相当;其次是家庭内部交往,高家人愿意同二弟的大婆打交道,却更愿意和三弟家的小婆来往。
后来高家的二弟、三弟死了之后,他们的两个小婆又重新改嫁了,高家不需要给她们陪嫁妆,之后她们跟高家就没有联系,死了之后埋在改嫁夫家的祖坟内。
2.“小婆”“嫁二夫男”
在高家,出现过两例改嫁的情况。“嫁二夫男”的,即改嫁。高家“嫁二夫男”的都是小婆,也就是高家的二弟、三弟所纳的妾。改嫁是在1949年以后,堤南高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高家也因此破败。改嫁之前,两位小婆在高家生活,没有回到自己的娘家,因为两位小婆进门之后“就是高家的人”,嫁到哪里,哪里就是她的家,即使丈夫去世也不能住到娘家,另外在高家生活条件要好一些。
改嫁是在1949年以后,高家当时已经分过家了,原有的当家人即高民昌不再管弟弟家的事情,即“各家管各家的事儿”。改嫁不需要签文书,主要是双方都愿意。
三弟高自齐的小老婆在高自齐眼瞎了之后,嫁给了同村高书南家的儿子高知奇,高知奇死了之后,又改嫁到外村。改嫁时,两位小妾将之前分得的家产也带走,而非净身出户,因为小妾和正妻都分了一份家产。当地的传统是妇女丧夫之后,要在家为亡夫守孝三年,高家这两位改嫁的都遵循了这一传统。当时对改嫁的女性不怎么瞧得起,特别在1949年之前讲究要遵循妇道,丈夫去世不能改嫁,应该在家守妇道,讲究“好女不嫁二夫男”,改嫁之后觉得这个人品德不好。
3.“对换”(www.xing528.com)
当地存在“对换”的情况。“对换”又叫“换亲”,指两家的闺女互换,为各自的儿子成婚。1949年以前,高家没有发生“对换”的情况,在堤南高村内有几起的“对换”情况,这些家庭都属于贫穷的人家,为了省婚配钱不得已采取的办法,其中高家近门高知义家就存在“对换”的情况,高知义姑姑许配给对方之后,新郎的妹妹又嫁给高知义的叔叔,这就是“对换”。“对换”是由双方当家人做主和安排的,当事人没有发言权,也不需要签文书,双方当家人两下商量完毕,就找媒人,按照风俗完成婚配过程。像高家这样的大户人家没有发生“对换”的情况。
4.“三磨头”
“三磨头”是“转亲”的一种情况,同时还有“四磨头”“五磨头”。堤南高有家姓李,他家的闺女,许给祭坛庙王姓的男孩,祭坛庙王家的闺女也到婚配年龄了,想许给李家,李家没有适龄男孩,就拉来另外一家有适龄男孩的,于是就成了三家同时结亲的场景。“三磨头”也是“说不来人的可怜家庭”,想对换,但没有合适的,就多找一家共同解决婚配问题。三家结亲时如果有一家发生问题,三家婚姻都会受到影响。当时堤南高有一户人家跟别人“三磨头”,本来说好了,却又把自己的闺女许给别人,结果自己的儿子再去娶之前的闺女时,人家把门紧闭,让他们家扑了空。“三磨头”是由三方当家人做主和安排的,当事人没有发言权,同时也不需要签文书。
5.“招上门的”
上门女婿在当地称为“倒插门”“招上门的”“招亲”。高家不存在“招上门的”情况,高家近门有一家,是道字辈的,高民昌要叫他叔,只有闺女没有儿子,就招到了一个郭姓的上门女婿。高民昌的同宗叔叔也有子侄辈,但该叔叔怕过继侄子把自家的财产弄走、土地房屋转卖,过几天不管他,就不考虑过继。郭姓的家里条件很差,兄弟也多,在堤南高给大户“二区长”跑腿;道字辈的这家也属于不错的人家,也有大牲口。
这家人招上门女婿是这家的当家人跟自己的闺女商量后决定的,经村里一个乡绅介绍,最后两家同意,郭姓人成为这家的上门女婿。高家所在的家族不会管一家一户的事情,村里的保甲长也不会插手这种事情。招上门女婿不签文书,主要是双方同意。婚礼署名署女方家长的名字,男方不需要花钱,上门女婿要负担这家老人的养老,上门女婿百年之后也要埋到高氏的祖坟内。
6.童养媳
童养媳多是娘家父母太过贫穷,抚养不下去,闺女就成了别人家的童养媳,还没到婚配年龄就抱给男方了。童养媳对婆婆称呼为妈,对公公称呼为爹,对家里其他人按照丈夫的称呼叫,对自己的丈夫没有称呼,两人在成婚前并不说话。高民昌所在的甲有三户童养媳,其中两户都是家庭比较贫穷的,其中一户是闺女,十来岁的年纪,母亲去世了,她父亲把她送到婆家了。
童养媳没到一定岁数不圆房,当作闺女养,需要做家务活,童养媳做什么、什么时候做什么,都是婆婆安排的。童养媳在当地是“可怜”的代名词,如果遇到心善、贤惠的婆子妈,就会当作女儿养大,婆子妈如果不善良,就会虐待她,很小的时候就做重活。如堤南高有一家,童养媳过来之后还很小,婆子妈让她擀面条,童养媳个子够不着案板,婆子妈就拿个小板凳让她站上边擀。童养媳没成婚之前,双方家庭逢年过节并不走动,平时也不能回家看母亲。如果儿子早夭了,童养媳可以另寻婆家,此时娘家无权过问,由婆家负责安排。将童养媳打发去婆子家之后,就和之前婆婆家没有联系了,童养媳再回娘家就是回自己的亲生母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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