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状况:多半成婚,少半定亲
1949年以前,高家一共有八位已婚的男性,分别是:第一代老大高民昌,妻为王从荣;二弟高才三,妻翟氏、妾蔡氏;三弟高自齐,妻彭氏,妾王京兰。第二代长子高席儒,妻为杨永芳;二儿子高仁远,妻李玉莲;三儿子高书秋,妻为任桂兰;侄子高书阶,妻赵宝兰。第三代长孙高知文,孙媳耿照兰。未婚的有三侄女高慧珍;第三代知命、知斌、知瑞、知音、知煌、知行,共七人;当时这七个人,除长孙高知文之外都没有到婚配年龄,但基本上都已定亲,因此没有光棍情况。守寡的情况较多,第一代二弟被绑架下落不明之后,妻翟氏、妾蔡氏守寡;三儿子高书秋1948年病逝之后,三儿媳任桂兰守寡;第三代长孙高知文病逝之后,孙媳耿照兰守寡一年后改嫁,当时已经是1949年以后。
2.婚姻讲究:门户相对,距离适中
高家家庭成员在婚配时,往往都是由当家人高民昌安排的,高民昌在安排时首先会考虑“门户相对”,其次选择距离适中的家庭结亲。在实际情况中,高家的婚配均遵循着这些讲究。(www.xing528.com)
在高家第一代中,高民昌的媳妇王从荣娘家是王葫芦的,大二弟媳妇娘家是曲王营翟家的,小二弟媳妇娘家是东乡的蔡氏,大三弟媳妇娘家是堤南高北边北彭家,小三弟媳妇是白落乡西南王凉甸的。第二代,长子高席儒娶的杨永芳是榆树杨家,二儿子娶的是李集的李玉莲,三儿子娶的是任营任桂兰,侄子高书阶娶的是赵庙的赵宝兰,二弟家的两个侄女分别许配到宋岗和小窦营,三弟家的侄女般配给王家。第三代,长孙知文娶的是岗营的,二孙娶的是宋岗的。其余的家庭成员都是1949年之后,不属于调研范围内。
从与高家做亲的家庭条件上看,高家做亲这些对象的家庭条件都是中等人家。只有一个例外的,大侄女许配给宋岗的那一户是大户人家,住的房子是“五脊六兽”,当时一般家庭是不允许建这种房子的,可见宋岗那户人家不仅仅是富裕,而且是官宦人家。之所以与高家做亲的都是中等家庭,而非条件特别好的家庭,这是因为高家属于“新发户”,之后二弟高才三在外做生意,短时间赚到了大量的钱,赚钱的时候高家没有家庭成员到婚配年龄。当时讲究“门户相对”,因此定亲、般配的还未发财,媳妇都是一般家庭的闺女。
从做亲距离上看,基本上都是离堤南高距离很近的村庄里,最近的两三里地,远的十几里,只有两个例外:一是高家二弟纳的妾,是外地逃荒来的,因为容貌颇佳,所以被二弟纳为妾,二是三弟纳的妾,是白落乡的,这是三弟在外认识的。此外,年龄方面,男女一般都要相当,最大不能超过三岁,即“女大三抱金砖”,相差再大就不能结亲了。高家家庭成员结婚一般都在十七八岁的年纪,男方一般比女方大一些。此外,一个村同宗的不能结亲,一个村不同宗可以结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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