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每年会有上万斤粮食,120亩地,一年两季,一季最少200斤收获,260亩地租出去,每亩72斤,加起来四万斤左右。当家人高民昌统一进行支配,除了家里人吃饭、给伙计付工钱之外,大部分都会出售,以供家里开支或者买地扩大生产。高民昌在买卖粮食时,要么卖给进村的粮食贩子,要么在集市上出售。粮食出售所得,是维持大家庭消费的根基所在。
1.“赶驴贩”:家长交易
由于当时走村串户的粮食贩子多用驴拉车,故又将进村的粮食贩子称为“赶驴贩”。“赶驴贩”家里的地都不多,靠倒卖粮食为生,买头驴驼两袋约一二百斤粮食。“赶驴贩”的利润不高,情况好一点儿一百斤能落三五斤粮食,情况不好不赚钱甚至赔钱。当“赶驴贩”不需要告知保甲长,也不需要与家族族长请示。当时的“赶驴贩”都是成群结队的,或五六个、或十个八个结成帮,因为一个“赶驴贩”所拉的粮食有限,拉的粮食拿到集市上或者打听粮食价格高的地方去交易,以此赚得差价。“赶驴贩”开展交易时,会用村里“粮食经纪”的斗量。
高家在与“赶驴贩”打交道时,是由高民昌出面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能擅自与“赶驴贩”交易。如果高民昌生病了或者不在家,高家其他家庭成员不可以自己做主将粮食卖出,因为这是大家庭的粮食,个人不能打粮食的主意。高家的粮食是为一个整体,高民昌通盘考虑,统一销售,所得用于大家庭统一消费。相应的,“赶驴贩”想与高家做生意,会找高民昌,其他家庭成员不会与“赶驴贩”进行过多的联系。
2.集市卖粮:家长安排
高家卖粮食一般去赵集,因为一是赵集离堤南高近,大约3.5千米,附近其他集市如滕楼、裴营等稍远;二是赵集集的时间长,全天都有集,其他几个集市又称“露水集”,集的时间很短就结束了,粮食拉过去有可能卖不出去还需要再拉回来。高民昌去卖粮食时,会安排若干个伙计同去,伙计们将粮食扛上车,掌鞭的赶牛车,高民昌骑马或者坐在牛车上。去的时候会稍早一些,往往天刚一亮吃完饭就去,回来的时候不一定,有时候粮食卖出去的早就早些回来,卖的晚或者卖不出去,晚一些再回来。高家进行粮食交易时的规矩,就是由当家人高民昌做主,他决定卖不卖粮食、什么时候卖粮食,其他家庭成员不能擅自卖粮食。卖粮食时,高家很少与同村人一起去,因为自己有车,跟别人一起不方便。此外跟别人一起去,粮食反而不好卖,卖不出去要拉回来,同时自己家里的人足够,不需要跟别人一起。此外,当地被日本军队占领之后,土匪已经被消灭完,因此不担心被土匪劫道的情况。
卖粮食的时候,不同的粮食有不同的价格,小麦面口感比较好,价格比玉米面稍高,比谷价格子高一些,因为谷子带壳。高民昌去集市上卖粮食时会依照当时粮食的价格,同时还有多方面考虑:一方面,刚收罢粮食一般不会马上去卖,因为劳动力不得闲,到农闲,人有时间才用牛车拉着去集市上卖粮食,赶驴贩也到村里收粮食;另一方面,麦口时期卖粮食也比较多,因为那个时候一般人家的粮食都吃得差不多,属于缺粮的时候,价格会高于平时。因此高民昌在卖粮食时会进行计算,如果今年年景好,粮食收成好,多吃点绿豆、玉米、红薯等粗粮,把好的细粮省出来,拿到集市上卖,因为细粮可以卖高价格。此外,买卖粮食还要看季节,麦刚下来的时候,高民昌往往把麦子屯起来,到三四月麦口,麦就要贵一些,再拿出去卖。之所以如此考量,高民昌也是为了整个大家庭考虑,为了家庭更好地运转。
集市上的价格要比在村里卖的要高一些,因为去集市上还有一段的路程,有时候高民昌不想费事,就直接在村里卖给赶驴贩,赶驴贩的价格要比市场稍低一些,因为赶驴贩也要赚取其中的差价。此外村落离集市的距离也是一个衡量标准,像堤南高村离赵集镇的距离较近,所以高家去集市交易的情况较多,赶驴贩到村中收购粮食时,价格不会比集市上低的太多。还有一个影响价格的因素,就是通货膨胀。1949年前后货币通货膨胀速度相当快,有个笑话说从街头买一袋粮食,到街尾就能赚钱。卖粮食时,高民昌安排家里年龄稍大的男丁跟上,因为他可以帮忙看粮食,年龄稍小的男丁可以不用去,因为年龄还小帮不上太大的忙,如长孙高知文会一同去,但其余几个孙子年龄较小不需要一同去。
另外高家还会种一些芝麻,当地在1949年以前以种植芝麻,除了日常生活中吃油之外,点灯、给车上油都使用芝麻油,所以该斗行经纪在芝麻刚刚成熟的时候屯一部分,到年底需要芝麻时拿出来卖,卖芝麻是在村里卖,有时候也会在集市上卖。
3.斗行经纪交易:家长代表
高民昌在买卖粮食时,经常会与斗行经纪打交道,因为高家是由高民昌卖粮食,其他成员不会与斗行经纪打交道。堤南高有一个斗行经纪,外号叫“可怜”,石爷庙有个何大贵,他也是斗行经纪,“可怜”家有一个斗,堤南高村里的人买卖粮食都经过他,高民昌卖粮食的时候找到他,他负责找下家,过他的斗,给他一部分报酬,这样就不需要把粮食运到集市上。这两位斗行经纪也有地,不过地非常少,经常往集市上跑,交际圈子比较大,粮食行里、附近村里熟人较多。斗行经纪对各种粮食价格信息都有一个汇总,高民昌去交易之前都会打听。
除了村里的斗行经纪,高民昌与粮食行交易时也要与斗行经纪打交道,那里边有斗和升,粮食过他的斗,交易双方将粮食倒在粮食行的簸箩里,用斗盛满,用木板将多余的压平。斗行经纪主要的责任是过斗,一般是卖家给斗行经纪出钱。除此之外,粮食行低价收入、高价卖出,高民昌如果今天没有卖出粮食,又觉得把粮食运回去过于麻烦,会将粮食以稍低的价格卖给粮食行,粮食行再以稍高的价格卖出,赚得利润。买卖时,斗行经纪有两种偏向的情况:斗行经纪如果跟买家熟一些,会有意无意地碰斗,粮食就会往下掉一些;斗行经纪如果向着卖家了,不会碰斗。
高家在与斗行经纪打交道时,是由高民昌出面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能擅自与斗行经纪开展交易。相应的,“斗行经纪”想收购高家的粮食,会找高民昌,其他家庭成员不会与斗行经纪进行贸易往来。
4.大家庭赶集:家长做主
仅仅依靠土地里生产的东西是远远不够的,高家还要去集市上买东西,基本上都是高民昌去,媳妇王从荣不去集市上买东西。堤南高附近有赵集、滕楼、小王集、裴营等集市,据邓县县志记载:赵集形成于清乾隆年间,逢单集,一集集一天;滕楼形成于明代,逢双集,一集集半天;小王集形成于中华民国初年,逢双集,该集是露水集;而裴营是有市无集;距离方面,赵集离堤南高近,大约3.5千米,附近其他集市如滕楼、裴营等稍远,7到10千米不等。高民昌去赶集,多的时候一个月往往去七八次,次数少只去一两次。具体而言,高家需要去哪个集市、什么时候去、买什么东西、买谁的东西主要是由高民昌考虑和决定,高民昌去集市买东西,主要是为了大家庭的所需。一般去集市的时候高民昌都是早上吃过饭再去,到中午都能赶回来,高民昌不会在集市上吃饭,因为集市的时间不会太长。
去集市上买卖,都是高民昌做主,也都是高民昌去,一般不会出现由其他人去的情况。如果高民昌身体不适,会委托长子高席儒,给他钱让他代为上街买东西。并非买所有东西都要找经纪,买菜、鱼之类的,不需要找经纪,但买粮食有粮食经纪,买牛有牛经纪。当家人去赶集的同时,家里的其他人可以跟着去,小家庭的人也可以单独去,开支从私房钱中拿,目的也是满足个人或者小家庭的需求。
5.挑货郎:妇女打交道
有时候高家急需某些东西来不及去集市或者家里的女性购买东西,就会通过流动商贩来购买。1949年以前村里的流动商贩被当地人称为挑货郎、货郎挑、货郎子或者挑杂货挑的,也有一种“乡道”的叫法,因为集市上的生意叫作门市,在村里的生意又叫作“乡道”。挑货郎的包括油盐挑、货郎挑、菜挑,货郎挑是花线等卖妇女用品的,主要是卖针线、帽袜、糖果,油盐挑是卖油盐之类的作料,菜挑卖的是萝卜、香菜、韭菜、葱等,挑杂货挑的不卖粮食,因为粮食太沉挑着不方便。堤南高基本上天天都有挑货郎进来卖,但挑货郎来村里的时间并不固定,因为先后去不同的村庄,所以到村里的时间有早有晚。挑货郎进村时,一般情况下不会叫卖,只拿着货郎鼓摇着或者敲锣打鼓,以此告知村民自己进了村,只有卖菜的会喊。挑货郎的这些东西都是村民有需要才会买的,挑货郎所卖的东西集市上也有,价格相仿,村民之所以购买是为了方便。
高家没有人从事挑货郎这一职业,堤南高村也没有挑货郎,都是外村来的男性,中年人居多,没有女性,挑挑子的比较多、推车的较少,挑挑子,挑的是两个箱子里边装着卖的货物,都用网兜着。推小车多是搞粮食交易的,推起来难度比较大,需要掌握好技巧才能推好车,当地有句顺口溜“推小车,不知难,只要屁股扭得圆”。到饭点了,挑货郎在街上用钱买或者用货换饭吃,也有自带干粮的情况。
多数挑货郎只能给现钱,也有一部分可以接受“物物交换”,如可以拿鸡蛋、芝麻等换取物品,当地有句老古话是“鸡蛋换盐,两不找钱”,村民拾点鸡蛋,就去换盐,一小升鸡蛋,能换一小升盐,双方都不需要找对方钱,一斤香油可以换三斤芝麻,但挑货郎不接受换其他粮食,如小麦,因为太重了挑不动。挑货郎自己带秤,因为自己卖的一些东西,比如盐就需要过秤。挑货郎进村不需要跟保甲长汇报,这也属于“没有人管”的行当。村民跟挑货郎交易往往不能赊账,因为数额较少,是小生意,不值当专门为这点钱来要。
在实际生活中,因为挑货郎所卖的东西以针线为主,所以多跟村里的女性打交道。在高家,多是儿媳妇们购买挑货郎所卖的物品,所用的钱主要源于小家庭的收入,相应的购买也用于个人或小家庭的使用。挑货郎所买卖的物品,较少有大家庭所需的,故高民昌基本上不与挑货郎打交道。可见高家人与挑货郎打交道是较为独立的,大家庭不会进行干涉。(www.xing528.com)
6.饭馆、酒坊:男性登门
除了在家中吃饭,高家的家庭成员偶尔也会去村里的饭馆吃饭。堤南高村1949年以前有饭馆,在北门有一家酒馆,只卖酒。在西边有一家,外号“麻丝”的人在开饭馆。去赵集镇赶集的、做买卖人,有一些要从堤南高路过,所以“麻丝”的饭馆多做过路人的生意,本村人来吃得少一些。高民昌家很少去“麻丝”的饭馆里吃饭,如果来了客人,会很隆重地炒几个菜,家里有红白喜事也不会在饭馆里办,都是在自己家里办的,偶尔也会去饭馆吃饭,也是宴请朋友、客人。在高家只有高民昌、三弟高自齐和长子高席儒可以去酒馆,因为他们是各自小家庭的家长,而其他家庭成员是不允许去的。
北门的酒馆是卖黄酒的。该老板自己也有土地,但土地不多,1949年以前人人都喝黄酒,用酒渣酿成酒。开这些小店铺不需要跟保甲长请示,保甲长不管这种小生意,也不需要给保甲长送礼。附近的人都会来这里买,外村的人不会来这里买酒,因为他自己村里也有卖,不会跑这么远来卖。高家自己酿的有黄酒,煮米酿造,足够一家人饮用,因此高民昌不需要去酒馆里买酒。
7.柴市:高家不需去
堤南高附近的集镇没有专门的柴市,只是在某个市场中,有北山的人,砍一些花梨树挑到街上卖,都是一些贫穷的农户,靠砍柴获得额外的收益。卖柴的也可以送到家中,不过要价会高一些。高家不需要去柴市,也不需要买柴,因为家里一百多亩地所产的麦秸、芝麻秆有很多,自己家烧火做饭完全用不完。用不完也不会挑去卖,这些小钱高家看不上,有些柴搁的年代多了反而放朽。
8.棉花经纪:女性贸易多
高家的女性在家进行纺织,再拿上街去卖,此时需要借助棉花经纪完成交易。棉花经纪,也叫花线经纪、线经纪,经营棉花、布、线等物品时,需要通过棉花经纪才可以买卖。棉花经纪主要是充当称秤、算账的功能,交易成了,棉花经纪可以从中提点钱。当时棉花的交易用的纺线秤是“二十四两秤”,普通老百姓不懂得除法、算数,棉花经纪精通“经乘歌”,内容是“一零二五,二一二五,三一八七五,四二五,五三一二五”,买卖棉花时并非是整数,经常遇到零数的情况,必须通过熟知“经乘歌”的棉花经纪来完成交易,否则账算不过来。
高家的女性在家纺织完毕,在满足一个小家庭人穿衣之余,额外的拿到集市上再卖,卖的钱再拿来买线,再进行纺织;对于不会纺织的女性,只能在街上花钱买点布,缝制衣服给小家庭的人穿。以三儿媳妇任桂兰为例,她经常纺花织布,卖线卖布,用很长时间纺出来一块布,用包袱一包,夹到胳肢窝里,去赵集街或滕楼街卖给花线经纪。要么她自己去卖,要么找人捎去卖,只要卖合理即可,大家庭不会干涉。
9.牛经纪:家长来讨价
高家对牛这一主要的耕畜进行买卖时,需要通过牛经纪来实现。高民昌在自己村庄买牛卖牛可以不通过经纪,但在集市上购买、卖出耕牛,要经过牛经纪进行交易,牛经纪就是促成交易达成的关键人物。与此同时,高家在买牛卖牛时,只有高民昌能决定和安排,他要根据自家耕种的需要,看家里的牛是不是老了、是否需要添置新牛,其他家庭成员并不过问,更不能擅自做主,因为地里的事情自己说了不算。而且是自己家务事,所以外界也不会干涉。如果高民昌生病了或者不在家,其他家庭成员是不会去卖牛的,甚至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高民昌之所以找牛经纪是因为自己去买牛没有办法谈好价钱,因为“买卖两家价相反”,一个往低了说一个往高了讲,俩人说不到一块去。小物件有市场参考价格,像耕牛这种大物件没有参考,必须由中间人,即牛经纪从中讲话。此外牛行委托牛经纪进行交易,进行牛的交易要找牛行,找牛行就要经过牛经纪。
做牛经纪的也有自己的耕地,不过都不多,往往早上去赶集市,下午再回来做农活,此外他家里还有其他劳动力。当地对于牛经纪的评价往往很差,当地有老古话“袖筒来、袖筒去”,“摸的”“牛经纪嫑[28]他爹”可以佐证。牛经纪长时间做这行,认识人多,交际广。牛经纪往往是会耍手段的人,通过给买卖双方更改价格来获利。也有牛经纪赔钱的情况,有赊账买来牛去外地卖的,一跑不回来的,牛经纪只能把钱补上。此外,牛经纪有特殊的技能,据说无论性情再暴躁的牛,都能让牛经纪能降服了、让牛害怕,一般人当不了牛经纪。牛经纪不需要给集市交税,也不需要给官府交税。
当时每个集市上都有牛行,牛经纪是灵活的,可以去不同集市、不同的牛行,到庙会上,不再是牛行,而是很多个牛经纪在树和树之间拴个绳,在当地称为“牛绳”。牛经纪拿一条独特的“扎鞭”,然后卖家将牛在上边拴着,高民昌去看牛时,会找牛经纪通过暗语、比码商量价钱,然后达成交易。卖牛的先把牛拉到牛行里拴起来,表明自己是卖家。高民昌先要去看,看中了哪头牛,就找牛经纪问多少钱,然后牛经纪拉着高民昌在背后或者袖筒中比码,总之价钱不能让其他人看到。然后牛经纪再跟卖家比码,经过反复讨价还价,牛经纪觉得可以,高民昌就要出钱。给钱时,要通过牛行,买家要把钱给到牛行的柜上手里,柜上再把钱给卖户,柜上和牛经纪是一回事,两家就把差价分掉。直到交易完成之后,交易双方也不知道对方到底出多少钱、要多少钱,都是牛经纪在里边使“黑码”。
牛经纪能从中间赚多少钱要看人,如果买卖双方是老实人、不懂得交易内幕的人,牛经纪就会多杀几次价,从中多赚一些;如果买卖双方是明白人、懂得买卖原则的、常在牛行里跑的,则牛经纪很难多赚钱。牛经纪主要是充当讲价钱、担保的功能。买卖牛是论钱的,不论粮食。买家先把牛拉走,随后再给牛行钱,欠的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过来,两家协商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随后通知卖家来拿钱,买卖时钱要一次给清不能分批给。交易时要看买家的为人,正经过日子的、可靠的人可以能欠这个账,如果是无赖欠不来这个账。如果买方牵着牛跑了,这种情况就叫作“卖泼了”,牛经纪要承担这个风险和损失。
10.猪经纪:买肉家长定
高家到过节日和来客人时,高民昌就主动买一些肉、菜,买肉要通过猪经纪才能买得到,买回来中午吃面条可以加一点肉吃肉面。在高家与猪经纪进行交易时,什么时候买肉、买多少肉、买哪个部位的肉就是高民昌说了算,因为当家人要安排。其他家庭成员并不过问,只顾着吃即可,外界也不干涉。如果高民昌生病了或者不在家,长子高席儒会代为上街购买,开支由大家庭承担。个人没有找猪经纪买肉的情况,因为是大锅吃饭不存在开小灶的问题。
卖猪的是开个杀猪店,当地称为“肉架子”,直接到各家各户买活猪。有经验的猪经纪,一看活猪就知道能杀多少肉,没经验的就会约莫不准,进而买、卖就吃亏了。对于棉花经纪、牛经纪、猪经纪与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经纪而言,猪经纪需要一定的技能,就是看猪约莫肉;棉花经纪需要会算;牛经纪需要有人脉,能看牛。
11.监管:乡公所统筹
过去有专门管集市的部门,归乡公所统筹,如果有交易产生的纠纷、闹事的,由管理集市的部门处理。发生缺斤少两的情况,该部门不会管,因为是小事,也没有人因为缺斤少两找该部门说理。此外,集市的卫生没有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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