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的生活资料很多,家庭公共物品是属于全家所有,高民昌可以做主,代表高家对其行使支配权。个人的物品归小家所有,小家庭的家长进行支配,拥有很大程度的独立性。
1.一般生活资料:公用公有,小家自有
在高家,家里的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筷子勺子、绳索、箩头、钩担、扁担、扎鞭、木杈、锨、扫帚、铡、床、柜子、箱子等生活资料都具备。除此之外,还有石磨、晒场等物品。其中绳索是跟车配套的用牛皮制成的,箩头是大框子,钩担是挑水或东西的扁长棍子两头有钩,扁担是无钩的担具,扎鞭是赶牲口的皮鞭,木杈、锨、扫帚是脱粒工具,粉碎使用石磨、石碾,切草喂牲口用铡。在这些生活资料中,锅碗瓢盆、筷子勺子等物品主要是去集市或者庙会上购置的。桌椅板凳、绳索、箩头、钩担、扁担、扎鞭、木杈、锨、扫帚、铡、床、柜子、箱子等主要是请木匠或者铁匠制作的,也有购置现成的。具体而言,高民昌作为高家的当家人负责安排,其他家庭成员不会过问。绝大多数的生活资料是属于高家大家庭的,高家家庭成员都可以使用。而小家的床、柜子、箱子等归小家所有,各个小家庭的物品,谁的东西谁使用,其他家庭成员一般不能使用。其他的生活用品,如绳索、箩头、钩担、扁担、扎鞭、木杈、锨、扫帚、铡等,高民昌也置办,属于高家公用的。
一般的桌椅板凳、碗筷之类,高家都置备的足够使用,除非是来客人了,家里的不够用了,才会去借生活用品,一般是找四邻,桌子、凳子都可以借。别人来高家借的时候,如果是小物品,如凳子,家里的大人就可以决定,并不需要请示高民昌。如果是借稍微大点的物品,家里人就会喊高民昌来,由他来安排。如果高民昌不在家,一般媳妇王从荣或者其他成年人都可以决定,并不一定要经过高民昌。红白喜事的摆席时都是在村里借的东西,那时候没有专业准备包桌的,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筷子勺子,都是从家家户户借的。
2.磨:高家所有,村民可用
高家有一盘磨,专门有房间盛放磨,还有喂养的驴,磨归高家大家庭所有。这盘磨属于全家人而非某一个人,磨的使用全家人都可以从中受益。没有磨的家庭需要找有磨的家庭,如高家附近的人家都会来使用磨,享有磨的使用权,与磨相关的驴、筛子都是高家提供、附近的农户可以使用。不过相应的有一条规矩,磨面时产生的麦麸子需要留下来,因为可以用来喂牲口,成为有磨家庭的饲料。其他人在使用高家磨的时候,需要默认这个规矩,即使偷偷拿回去一些高家也不会说什么,因为高家不在意这点东西。
邻居想使用磨时,要提前来高家问,需要找高民昌或者媳妇王从荣问,一般不问高家其他家庭成员,因为他们“不管事”,邻居会看什么时候磨有空,相当于排个号,谁先问谁先磨,如果对方有急事会优先使用,如家里有人不在了,急等用面,跟原来排在前边的人说一下,让这家先磨。如果高民昌不在家,邻居会找王从荣询问。如果使用时发生了损坏,是正常损坏的话,则由高家负责更换新的,是非正常损坏的话,使用坏的人会过意不去给高家更换新的。(www.xing528.com)
3.晒场:两种来源,家长支配
在慌乱的年间,村民在寨外不敢设场,怕土匪抢,等到不慌乱的时候,堤南高的村民才敢在寨外设场。如土匪被消灭之后,堤南高另一家大户“八区长”[8],在寨墙根“割”了一块大场。
高家在营里、营外都有晒场。在营里[9],高家的晒场就是在宅子门口,属于宅子的一部分,在营里的场不是买的,是从祖上继承而来的。在营外的晒场就是一块耕地,种一季喂牛的藿草,另一季不种,犁过耙过,套上石磙碾一遍,碾平碾光,撒上麦糠,就是晒场。在营外的场是高民昌开的荒地,不需要告知保甲长或者家族族长,也不需要去县里办手续。营外是置晒场的好地方,因为营外的风大,适合扬麦,营内的晒场,风小,不适合扬麦。
高家的晒场归高家全家人所有而非某一个人,因为晒场的使用全家人都可以受益。村里其他的村民也可以使用,想用的需要找高家的当家人高民昌商量,“说一下,叫使了使,不叫使了重新找”。如果高民昌不在家,高家其他家庭成员是不可以决定的,要等高民昌回来方可。高民昌堤南高寨外有一户人家使高家的晒场,一年给高家五升麦子,高家可在场里种喂牛的草,收割完之后给对方晒粮食,高家不再使用,专给这一户人家使用,相当于“租”场。高家借场的情况也存在,对方的晒场不够用了,跟高家关系好,就来借,高家如果不需要用,就会借给对方,晒场的借用要优先自家的使用。高家的晒场在借用以及借用他人晒场时,均要通过高民昌安排,其他家庭成员不能决定,高民昌自己可以拿主意也不需要告知或请示四邻、家族、保甲长。除此之外,高家没有晒场买卖的情况。
晒场没有单独的文书,但会有边界,西边是大路,东边是近门家的地。晒场的租用、借用、买卖时,通常都要由高民昌决定,其他人不能“当家”,高民昌决定了之后就可以,因为“当家的一个人可以当全家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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